此刻李寻欢已是强弩之末,他遭关外三凶和仇家设计伏击,来人极多,他连鲨十九人,内力已几乎耗费殆尽。龙啸云路过此地时,为首的大凶卜霸使一双喂毒跨虎篮,正欲偷袭他背后。龙啸云使一杆银枪出手,卜霸迟疑了一下,就是这顷刻之间,一把刀,一把看不见的刀,穿过他的咽喉。他驰名天下的跨虎篮猛地炸开,这篮子竟是精钢编制的!一条条如利箭!这是他的最后一击!是必鲨一击,也是他死去的证明。
没有人会让自己使用的武器炸成烟花不见的,除非他已经死了。
这一招无疑很毒辣,也很有效。
因为它伤到了李寻欢。
这一招却败了。
因为应该倒下的人并没有倒下!
龙啸云撑着银枪站起,他漂泊江湖,却武功不济、家世不显,做人门客时被人呼作一声“龙四”,他心里在这龙四后面加了个“爷”,他发誓,总有一天,他要万人敬仰,人人见了他都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龙四爷”。
此时他豪情还有几分在,血也尚未凉透,今日既然救下了小李飞刀,若传出江湖去,可能是这辈子最高光的时刻,龙啸云一边思索,一边挺直了脊背,瞪大双眼去看这黑黢黢的夜色。
很快很快,一辆朴素的马车出现在视野里,马车行得不快不慢。重要的是,这是一辆没有血腥味的马车,马车前甚至还挂着一盏坠着小布老虎的气死风灯,在这样的雪夜里竟然没有熄灭,微弱的灯光仿佛萤火虫似的,在两个濒死的人眼里飞舞跳跃,实在可爱极了。
不等他们开口,马车很有眼力地停了下来,车夫穿得像个球,带着一顶厚厚的皮帽子。车上一双有些干巴的手掀开厚重的帘子,一个干干瘦瘦的人跳了下来。
这人年纪不轻,面色红润,脸色却和别人欠了他一百万两银子一样。他先是好奇地看了一眼场面,随即看到柱子一样站着的李寻欢和龙啸云,神情一转,像这一百万两追回来了。他眼睛一眨,嘻嘻一笑,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李寻欢也眨了眨眼,微微一笑道。“我不是什么要紧人,不过是一个酒鬼罢了。”
这过路人哈哈一笑,“好极好极,酒鬼才是天底下最快乐的人,没有酒鬼,这天下的快乐要少一半。”
龙啸云问,“那另一半呢?”
李寻欢道,“另一半的快乐,自然是酒友!”
过路人哈哈大笑,“是极是极。只是你这人怎知我就是好这杯中之物?”
李寻欢的笑意更浓,“一个人,如果喝了千杯酒万杯酒,怎么能分辨不出好酒的味道?阁下这车中的酒,隔着帘子都透着香醇,比烧刀子更烈,比竹叶青更香,若是肯分我一杯,小弟这黄泉路上得也心甘情愿。”
话音未落,那车里传来平平常常的一声叹气。
“要赶路呢,上车说吧”。
这声音极其稚嫩,似乎是个小孩子,语气却不见得有何奇异。可过路人一听这声音,登时像是个惧内的听见了河东狮,只敢哼哼唧唧几声表达不满,竟是一句也不提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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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车载了人,不紧不慢地继续赶路,没有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而延误既定行程的意思。
李寻欢屈膝正卧在车上。
龙啸云抱着腿坐在一侧。
这辆马车实在不小,与它朴素的外表比起来,内里堪称舒适。然而在装下四个人之后,还是不可避免地显得拥挤。
李寻欢实在是想不到,马车里居然还有两个孩子。一个是男孩,另外一个可能也是男孩。
一个头发短短的男孩躺在车里,脸色涨红得不自然,可见是发着高热。过路的酒鬼处理了李寻欢的伤口,另一个矮墩墩的孩子也同样熟练地为龙啸云处理。这孩子大约十岁,穿得极厚,手臂挽起了袖子,却纤细了些,容貌敦厚平凡,唯有一双眼睛极为灵秀。棉袄上绣着狮子滚绣球的吉祥图样,戴着一顶虎头帽子,像是村里小财主的娃娃。
过路人自称叫梅二,是个大夫。这孩子叫枕河,是梅二的弟子。躺着的孩子不知道叫什么,是他们采药时从荒原上捡来的。
以李寻欢的眼力,自然看得出枕河易了容。这易容术不能说不精湛,“他”活动的时候表情依然是鲜活的,肌肉也动得十分自然,只是这双眼睛和这个容貌,就好像三百斤的姑娘穿了一件孩子的衣裳,实在奇怪极了。
但是他没有问。
江湖中本就有很多秘密,有时候,这个秘密可能是别人的痛苦,又何必知道?又何必问?
枕河打开一个竹筒,极其霸道的酒气瞬间溢满了车厢,李寻欢赞叹道:“好酒。”
梅二怜惜地看了一眼李寻欢。
随即,枕河把酒仔细地洒在了二人的伤口上,用洁白的棉布擦去了血痂、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