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果然是况戍三人,分成两拨对峙着,郑洲和鲁丰城都已经将枪架上。辛雪稚对枪支不了解,光从外观判断,鲁丰城的猎枪似乎比郑洲那柄更有威力。
在他们不远处,一团黑影蜷在地面,辛雪稚仔细一看,竟是失踪的雷霆!
这一刻,况戍的计划全部水落石出。
“你是从什么时候怀疑我的?”鲁丰城已褪去伪装的面容,眼神里凶光毕现。
“从你独自出现在营地的时候。”况戍在漆黑的枪口下毫不躲避视线,“经验再丰富的登山客,也不可能独身前往泰吾山这种开发不过一半的地方,此山山势险峻,山路极不好走,你孤身上山已是非常可疑。”
鲁丰城问:“你就凭这点就断定我是猎捕野生动物的人?”
“当然不止。”况戍道,“你在木屋内提起自己和以前的同伴意见不合分道扬镳,结合泰吾山特殊的生态环境,我对你的怀疑初步有了雏形。后来——”
只有熟悉况戍的人才知道,他此刻这种十分愿意与鲁丰城交流的状态并非他真实性格,这人最不喜欢拖泥带水,从来就是干脆利落的处事。
现在一反常态地和鲁丰城大谈特谈,肯定有别的原因。
辛雪稚看一眼天色,广播新闻提过救援队预计抵达的时间,如果顺利的话,大概就在不久之后,况戍这是想要等到救援队到来,用最稳妥的方式制服鲁丰城。
鲁丰城不了解他,毫无知觉地被他拖延时间,踏进他步步为营的陷阱之中。
“或许你以为你隐藏得很好,老大哥的形象深入人心,得到了所有人的信任,特别是组长。你当然知道组长对你特殊的崇拜,你故意与他亲近,在他面前不拘小节,让他越来越信任关照你。”况戍眼含讥讽,“但你却聪明反被聪明误,我这次能将你人赃并获,还多亏了组长对你的关照。”
鲁丰城还是未明白关窍,质问:“怎么可能?”
况戍的语速始终保持在不紧不慢的状态,好像现在被枪口对准的人不是他一样,“你为了快速赢得组长的信任,在他面前从不避讳,两个背包在房里都是打开的对吧。这点从拿烧烤酱的时候能看出来。”
鲁丰城:“是又怎么样?”
“这是第一个败笔。”况戍伸出食指,“第一天进木屋的时候,你分明带了三个包,可偏偏只敢打开两个包,这就显得你最后一个包里的东西极其可疑。后来,你展现出超高的弹弓能力,这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拥有的。可一个工作繁忙爱好广泛的人,哪有时间拿着弹弓天天练习?你练的,恐怕正是枪支。”
“马鹿尸体的出现几乎坐实你的罪行,诚然,郑洲也有枪,但他一个大山守林员,要真敢非法捕猎,早被上级发现了,还有就是——雷霆。”
况戍看向被缚四肢倒在地面喘息的德牧犬:“或许你不知道,养狗和养孩子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孩子的老师是家长,狗的老师依然是家长。一条亲近人帮助人的好狗,不可能由一个贪婪好猎的罪犯养出来。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郑洲不是坏人。”
“但他沉默寡言的性格让组员对他产生偏见,我为了让你放心,不介意配合大家演一场怀疑大戏,你见自己隐藏得如此完美,内心难免自得。而人一旦自得的时候,就容易犯下最愚蠢的错误。你是个捕猎老手,泰吾山肯定来过多次,知道如何破坏防护网,这回,你用相同的方式将防护网破开一个断口,偷跑到野生区捕杀马鹿的幼崽,再将防护网修补回去。然后开始扎营,就地享受野味,你吃掉它的腿,剩下的肉,打算带回家慢慢品尝对不对?”
“你”鲁丰城没想到自己的所有行为都被况戍一一道破,心中难免惊骇,看况戍的眼睛瞪大如牛。
况戍继续公布他的罪行:“你做这些太熟练了,多次未被发现,如果这回不是突降暴雨被困山中,你也能顺利地将尸体运走。暴雨冲毁你搭建的帐篷,无可奈何之下,你只好向我们求助。但你当然不会放过心中的美味,曾找时间偷跑回去,但尸体却消失了。”
“我猜想,郑洲就是在你离开之后偶然发现了这具马鹿的尸体,他知道尸体必将引来愤怒的成年首领,打算将尸体运回野生区。只是他一人力量有限,一天只能运一段路程,所以当你再见那头马鹿的时候,才会惊讶它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那时候,我就已经决定要让你伏法。”况戍一改冷嘲的语调,面容忽染冰霜,“如果直接揭穿你,你大可推脱自己的罪行,没有证据,无法定你的罪,我必须将你人赃并获。”
“常年捕吃野物的人都是有瘾的,你失去了一餐丰盛的美味,又在艰苦的环境中食不果腹,你怎么能放弃近在眼前的美味呢?”
这时,一直沉默的郑洲看了况戍一眼。
况戍语气带冰,如利刃嗖嗖刮在鲁丰城的脸上:“或许你真应该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面对动物时那张贪婪流涎的脸,令人作呕。”
在鲁丰城第一次见到雷霆时,况戍就敏锐到了他对雷霆不同寻常的“喜爱”,他故意三番五次地在他面前提到救援将至的事情,促使他驱动内心的贪欲。
于是,他必须留下郑洲在营地同进晚餐,诱导鲁丰城对雷霆下手,他可以借口上厕所离开,而组长对他的关照,注定他不能离开营地太久——这也是况戍计划中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