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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四章 拍摄千千万唯有丁峰爱不变(第2页)

发型的确够妖,但是丁峰的脸又如此的正气,两相结合,恰似魔戒里面的精灵王子一般。

“啊,大恶人好帅啊。”这魅力,呆呆的柳诗诗也抵挡不了。她连辣条都顾不上了,看着自己的老板,心里一阵起伏。

“老板,你是不是魅魔转世啊?”诗诗呆呆的问道

“……你以后不要玩魔兽世界!”

行吧,娱乐圈有个很有意思的话,叫做先到先得,丁峰这个灰白色妖艳精灵王子发型一旦拍摄好,那真的就是会引起无数人追捧。

嘿嘿,毕竟内地小天王,在东亚东南亚也是受人追捧的存在。

“恩,小姑娘说得对,阿峰,我可以预期到,这期杂志发行之后,这种灰色加大侧分,一定会成为新的流行的。”沈秀也感慨道。

“很好,很棒!”苏忙那里,眼睛都亮了,这个男人真的不错。现在时尚圈,前面说了,流行的就是男生女相和女生男相,像张国容那样的,穿着个裙子就开演唱会的,反而特别时尚。

这些妖艳的造型,配上妖艳的脸,就会很娘,但是偏偏,丁峰是那种正气的脸,这就不一样了,简直就是王子一般。

“哎,阿峰,要不要来个全包的眼线?”

“好,再来个黑色的眼影。uu看书”丁峰豁出去了。

咋?看不起眼线眼影?当年小明哥经常弄,而且不油腻,不霸总哦。

“好了,脸妆就这样,咱们去试衣服吧。”苏忙招呼丁峰去了时尚芭莎专属的服饰间。

小书亭

那几百平米的大房间。里面全都是各种衣服款式,各种大牌限量款,应有尽有。

哎,谁能拒绝这么大的试衣间呢。

丁峰和呆呆能…

丁峰心里想的是,这要是练功房,那就好了。

而呆呆呢。

啊,这么多衣服,能买多少辣鸭脖啊。

丁峰经过了一番挑选,最终决定了衣服。

首先是领子,巴洛克风格的衣领是全身装饰的重点和亮点。

这种领子我们将它称之为rebato。

rebato的领宽大平整精致,像佩戴项圈一样可卸下,和衣物不相连。

他的质地选择的是巴洛克中期的轻薄蕾丝制品。

服装上使用大量的缎带装饰,构成了巴洛克风格的明显特征。

他的衣装之上有众多的排扣和蝴蝶结特征,更加强调曲线,这也是巴洛克明显的风格。

而裤子,则选择群形马裤。

也就是是当时贵族男子的服装,外形看上去像褶裙,裙长至膝或小腿部,裙下是衬裤。

延长部分向腿部收拢,如同穿着灯笼裤。

在裤腰前腹部、裤腿两侧和裤脚边缘都镶有绸缎做的花结或饰带圈,极为丰富多彩。

这种搭配,就是17世纪法国最流行的的搭配。

而拍摄,异乎寻常的顺利!

一天的时间,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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