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却可以留下最美的瞬间、最美的角度,融入创作者的灵魂。
山河壮丽,在画里永不败退凋零。
季庭月到L市的第一天,就给王从文打了电话,问他玩到哪里了。
王从文说在隔壁市的飞龙山。
季庭月一看自己的行程,第三天不就是飞龙山,于是干脆让他等自己两天,约定在飞龙山山顶集合。
王从文爽快的答应了。
写生的行程安排不算紧凑,但体力消耗极大,爬山涉水的。
一切都挺美好的,唯一美中不足的,大约是连续的爬山,季庭月体力有点跟不上。
奇山异景,大多都是在陡峭高耸的地方,需要一步步亲自去踏足寻觅,坐缆车都不行,会错过沿途的美。。
季庭月拄着一根登山棍,背上背着画具和颜料,一步一喘的往山上爬,额前的碎发早就浸满了汗水贴在皮肤上,他擦了擦汗,继续跟上。
突然,脚下踩了个空,眼看身形就要往后倒了。
他惊呼一声。
“小美人,小心一点哦……”
后腰被人推了一下,他稳住了身形,回头一看,是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
居高临下,他只看到男人棕色的帽檐。
男人高大,背上一个简单的背包,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
“谢谢。”
季庭月道谢,眉头微微拧了一下,心想这男人刚才的话音有点轻佻油腻了……
不过,好歹帮了他,他也不好斥责。
正当他纳闷时,男人抬了抬帽檐,露出一张有点熟悉的脸,依旧嚣张张狂,咧开嘴,笑得意味不明。
季庭月微微一惊,疑惑道:“你……”
“怎么,想起我了,小美人?”
“……有点眼熟……”登山的人多,季庭月抬步继续,一下子没想起来。
男人嘴角抽了抽,几步踏快,跟季庭月并肩在一个台阶上,自我介绍道:“小美人,你忘记我了,我叫宋春锋。”
宋?
季庭月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男人,道:“哦,你就是那天在宋哥酒店里,想打我哥,反被宴离踹了一脚的那个人呀。”
宋春锋:……
大学生的概括能力,都这么精辟刻薄的吗?
宋春锋尴尬道:“小美人,说话不要那么不美丽……”
季庭月凉凉的瞥了他一眼,说:“我的美丽是天生的,不需要靠说话来锦上添花,但你可不是个好东西,我可记得,你说你想睡我。”
宋春锋咧嘴一笑,道;“小美人记性不错,爱美之心,人皆想睡,我就一凡夫俗子,见到美人有这想法,说明我是个正常男人对吧?不是你们文化人都说,食色性也吗?”
人不要脸,则无敌。
季庭月怼道:“人和畜生的区别是人要脸,叫你一声宋总吧,你还要脸吗?”
“那自然是要的。”宋春锋笑得人畜无害。
季庭月抬头,望着前面不远处自己的同学,侧头问:“宋总,你跟在我身后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