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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页)

杀个羊。

羊有血,

杀个鳖。

鳖有蛋,

杀个雁。

雁高走,

杀个狗。

狗有油,

炸个麻糖滋漉漉。

东头来了个麦秸猴,

头发梳得光溜溜。

…………

顾兰子并没有注意那孩子的歌声,她的目光,她的全部的注意力现在被孩子手中的那个东西吸引住了。那是一个热腾腾的蒸馍,一边冒着热气,一边还在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麦香。大约,这只蒸馍是在大舍锅底下的麦秸灰里刚刚煨过,表皮还有一层薄薄的焦黄。

女孩以为自己是饿昏了,是眼睛看花了,她停住脚定睛细看,见那向她迎面走来的半大小子,手里确实是拿着一个蒸馍。

在这青黄不接的二三月里,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里,即便是平原上最殷实的人家,也没有这样的好吃食呀!

那迎面过来的半大小子叫高二,也就是后来的我的父亲。那一年他十岁。

那一天早上,高二的小脚特别地勤,抱苞谷秆抱了一趟又一趟。祖母说:“我娃跑得真欢!”祖母越说,这高二跑得越欢了。最后,祖母是彻底地高兴了,她对高二说:“高二,这光景不过了!你过来,我那板柜里有个白蒸馍,是过年敬灶火爷的时候,我偷偷藏下的,而今给你吃!算是奖赏你!”说罢,祖母从裤带上,解下个小钥匙给高二。

高二从板柜里取了馍。抱苞谷秆的时候,他顺便把这个馍拿来,让祖母煨在还冒着火星的麦秸灰里。待又一次抱苞谷秆回来的时候,这馍已经煨虚了,又虚又软又黄,热得烫手。

“你不要显能!躲在人背后吃!当心叫‘揽干手’给叼去了!”看着高二逞能的样子,祖母担心地说。“揽干手”是平原上的人对讨吃的的一种叫法。

手拿着这个馍,高二觉得自己如今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最伟大的人物了。他一蹿蹿上了老崖,嘴里唱着歌谣,脚下踩着鼓点,摇头晃脑地一路走来。

这个馍他舍不得吃,一吃完他就又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了。可是不吃又抵挡不住这馍的诱惑。于是在踏歌而行中,他只把那馍放在嘴边,嗅了嗅它的香味,然后用指甲从馍上掐下黑豆粒大小的一点,放在嘴里嚼着。

顾兰子那红勾勾的眼睛也盯在那馍上,当两人擦身而过时,顾兰子也嗅到了馍那淡淡的麦香。不由自主地,或者说,下意识地,或者说,没有法子的事情,或者说,“我没有法子不这样做”,这六岁的孩子顾兰子,折回头,跟在那半大小子的后边。

第八章 顾兰子的第一次亮相(3)

所有的行路人都在麻木地走着,他们没有看到孩子反常的举动。包括女孩的父母也没有发现。

女孩尾随着那男孩子,踮着脚走屏住呼吸接近他,然后,斜马叉地蹿上去,一跃,从那男孩的手里抢过馍,立即转身,跑了起来。

那半大小子刚才把馍搭在嘴边时,他是决心把它吃掉了。但是还没容他吃,斜马叉地伸出一只手,抢走了这馍。半大小子有些发愣,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是空的,馍确实没有了。半大小子脑子“嗡”的一下,转过身去看,只见一个女孩子,红头绳扎着两个羊角辫,正向老崖那个方向跑。那女娃的手里,分明拿着他的馍。

半大小子回过头来去追。一边追一边口里仍不忘念口歌,不过这次的口歌内容变了,是这一带人给流浪的河南人编的:

河南担,打不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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