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哲从小就缺乏成就感,现在被一群作家当成偶像一样膜拜,整个人飘飘欲仙,上次有不少作家朋友帮忙在网上宣传高岗村救灾,借着暑假的机会,于哲做东邀请了他们来宜江市玩,吃喝住行一条龙。
“来来来,介绍下,我今天这点成就,完全是因为我站在了赵老大的肩膀上!”于哲酒气乱喷,向众人介绍赵泽君。
场面顿时有点尴尬,赵泽君白了他一眼,三杯马尿一罐,这都不会说人话了,怎么不说你是踩在我头上呢?
“咳咳……你们别听这小子乱说。”赵泽君咳嗽了两声,把这点子尴尬掩饰过去,说:“上次多谢大家帮忙,我代替高岗村的孤寡老人谢谢大伙。”
“你好,我是浣剑书盟的写手,笔名叫做大宋风云,喜欢历史,请多指教……”
“赵老大你好,我是猫咪不吃鱼,喜欢神话故事……”
“我是玲珑,你好……”
……
除了于哲,六个写手中,玲珑是唯一的一个女生,鼻子上长了几颗小雀斑,清清秀秀的,喜欢写爱情故事;
纪最大的一个,笔名叫做‘庄不周’,25岁,比其他人明显沉稳许多,写仙侠,也是浣剑的一位大神级别写手,长期霸占浣剑的榜单;
庄不周也比其他几个扑街写手要高冷一些,和赵泽君敬酒的时候只是礼节性的微微点头。
相互介绍完毕,于哲喷着满口酒气,夸张的说:“各位,不是我吹牛,赵老大要是愿意写小说,咱们绑一块都不如他!他一肚子故事,随便挑一个出来,都能写一部大火的书!”
“赵大哥,我最近想写一部爱情小说,可觉得现代爱情故事都被写烂了,无非就是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他他又爱你,特别无聊,你能给我点建议吗?”
长小雀斑的玲珑像绕口令一样的话,引得在场几人哈哈大笑。
不过目光却都望向了赵泽君。他们亲眼见到所谓的‘赵老大’,原来就是个和他们一样的高中生,甚至都没有写过任何作品,心底里难免有些失望。
于哲把这位老兄吹的神乎其神,到底有没有真本事?
赵泽君没有直接回答玲珑,而是望向于哲:“于哲,你有没有和大家说过网络小说的核心?”
“要爽!”于哲干脆利落的说。
“嗯,血云大哥刚才还在和我们聊爽点呢,可是爱情小说怎么爽?如果没有波折的话,爱情就很平淡啊,总不能一个女主角也可以找很多男人吧?”玲珑吐了吐舌头。
“女主的确不能和很多男人乱搞,可是这并不妨碍很多男人,都喜欢她啊?这些男人呢,全都是一时翘楚,人中龙凤,有英俊务必的,有家财万贯的,还有权势滔天的,性格上,有温暖好男人,有心计腹黑男,有霸道强势的,有小白兔居家型……但是不管什么类型的男人,都对这个女人死心塌地,拼了命也要讨好她。”
赵泽君一点点启发玲珑,盯着玲珑问:“如果你是女主,你爽吗?”
玲珑年纪还小,被赵泽君这么直白的一问,脸蛋刷得一下就红了,抿着嘴笑不说话。
“说,爽不爽!”于哲一拍桌子,装出一副恶霸相,大喝一声。
被一桌子人盯着,玲珑低着头,很不好意思的小声说:“蛮爽的。”说完,她自己也噗嗤一声笑了。
“可是?这些男人那么优秀,怎么才能喜欢上平平无奇的女主角呢?”少女提出了关键问题。
在场的几个人都有一定的写作经验,意识到玲珑的这个问题,才是整部书的关键所在。
赵泽君的水平如何,就看他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这就像一个人身体不舒服,去请教专家,专家告诉他,你得了某种疾病,是因为作息不规律抽烟太多等等原因,这个病你治不好会死。
这只能说明专家有一定的眼光,可真正能体现专家水平的,并不是诊断出得了什么病,而是有没有办法能治好这个病。
赵泽君不疾不徐的声音继续在包厢里响起。
“灰姑娘之所以是灰姑娘,是因为她没有过人之处,长相平凡无奇,说不定还有几颗小雀斑,事业平淡简单,有时候可能还会神经大条丢三落四,出门迷路忘带钥匙……总而言之,就是个再普通不过得女孩子。”
“对对对!”玲珑又抿着嘴笑了,“我人物就是这么设定的。”
“这个设定非常好!因为绝多数读者都是这样平凡的人,让读者有很强烈的代入感。”
赵泽君先表扬了玲珑一番,才接着说:“在现代社会,这样的女孩子当然很难吸引人,可是你如果她穿越到了古代呢?”
“穿越到古代?什么意思?”
在穿越还未流行的年代,赵泽君这句话一出来,全桌几个人都是一愣,一时没明白过来什么叫做‘穿越到古代’。
“就是说,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车祸啊、灾害、疾病啊……总之就是人死了,灵魂活着,回到了古代某个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