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的历练,喀秋莎与之前完全不同,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是现在,她觉得这就是自己的价值所在。
几个月时间,她手里已经有一批可以用的人,她不敢说有多厉害,但是她敢说这些人敢打敢拼,只要李弘文有要求,她可以带着这些人做任何事。
只要不是明着送死的事情,都可以!
而她的话让李弘文也是有些不知道怎么回话。
一个女人可以对你说出这样的话,他觉得真的是难能可贵的,也就是他现在已经有了家室,不然一定会立马答应下来。
“喀秋莎,我想知道你到底是喜欢我哪里?”
没有再说拒绝的话,李弘文表情平和的问道。
“应该是学识吧?当时你带着我跟巴基洛夫去逛你们国家的皇宫时,你信手拈来的那些知识,侃侃而谈的样子,让我有些着迷。”
想了想,喀秋莎回道,她第一次觉得李弘文迷人,应该就是这个时候。
“可是我应该跟你们莫斯科那边流行的审美不同吧?”
“确实不同,但是那些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家伙我见的太多了,我不喜欢他们那样的,我更喜欢你这样满腹。。。。满腹经纶,对就是这个词,满腹经伦的,还有你的气质,你的气质也与我以前见到的人不同。”
喀秋莎点点头,李弘文说的没错,在莫斯科像瘦小的男人是没有市场的,但是她从小见过太多肌肉男的,她有些腻了。
反而是李弘文这样的,才是她喜欢的。
之前在莫斯科的时候,她曾经喜欢过一个这样的男的,也不能叫喜欢,只是觉得符合自己的审美,只是没接触,那个人就被证实为草包一个。
“你没有听过那句仗义每多屠狗辈,忘恩薄性读书人么?”
李弘文叹了口气,他是真没有想到,这个喀秋莎是好这一口,不过好像自己除了徐婉晴,清暇与俪珺好像也都是因为自己的才华喜欢上自己的?
虽然说那个才华是抄的前世的东西,但在她们眼里也是才华。
这个年代的女人真的是都有一个文青梦,不管是哪个国家的。
“可我知道你这个人的品格,你不是那样的人!”
喀秋莎笑着道,这话跟别人说或许信,但是她是一点不信。
李弘文对她们的帮助,这绝不是一般人能给的,这样的人忘恩薄性四个字没有一个能跟他沾上边。
在她眼里,李弘文不管是哪个方面都是最好的,没有缺点。
“可我已经结婚了,并且不止一个女人,我。。”
“所以多我一个不多!”
“我一年到头可能也未必能跟你见一回。”
“我不在乎,你没有时间见我,我可以去见你。”
“我不能给你名分。”
“我不要,甚至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可以始终跟你保持地下情人的关系,只要你愿意要我。”
李弘文的每一句话,喀秋莎都直接不假思索的回道。
李弘文是真的没有话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