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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破败比贫民区还不如(第2页)

面上却是风淡云轻,“谁馋那臭鱼来着?我说的是那里边有茨菰,咱们可以挖来吃。”

“茨菰?”一听有吃的东西,许如兰便将与温小米的恩怨忘个干净,注意力全在那沼泽田上了。

可看了半日也没看出什么名堂。

温小米走到田梗,伸长手勾来一株叶片有点像芋叶的植物,将它连根拔起,底下一颗小小的球茎便露了出来。

许如兰一看,失望了,“这就是你说的茨菰?我们叫薯菇。又苦又涩,难吃得要死,若不是饥荒时期,没人愿意吃。”

“苦?不会啊,炒着吃味道很好啊。”温小米不解,想了想,“你们是不是生吃了?”

许如兰没有吭声,等于默认了。

温小米不知该说什么好了,“难怪说苦……有些植物生吃是有毒的,就没想过煮熟了吃么?”

“大家都很穷,家里没盐没油的,连柴火都没一根,饿得狠了直接吞下去便是,不太饿就不吃,谁会想到要烧熟?”

树木严禁砍伐,人们只能砍些藤蔓和芒箕当柴烧。可这种东西不耐烧,要砍许多,平时都省着用,压根儿没想过浪费柴火和油盐,去烧这些他们认为难以下咽的食物。

许如兰边说着边飞快地拔茨菰。

她是这么想的,温小米能把自己养得这么猪圆肉润,一定是个资深吃货,她说这什么茨菰好吃,那铁定假不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拔了再说。

温小米却是想起了什么,面色一下子变了,忙低声问许如兰,“这么说,你哥打猎砍柴,岂不是犯了律法?”

许如兰耐住性子道,“我哥去的是大荒森林。那里是无人区,毒物、悍匪盘踞,离这儿四十多里,属于三不管地带,很是危险。寻常人到了那儿都得远远绕路走,我哥他是仗着一身武艺才敢去,算是以命相搏。”

温小米顿时无语。

在原始社会,人们尚能钻木取火打猎捕鱼自给自足,在丛林里自由生活;可这里的百姓却被禁止使用谋生的手段,听天由命等天掉馅饼,当朝皇帝实在是太昏庸!

又生气许家对许如风的剥削,明知山有虎狼,还逼着他山中行。

便对许如兰凉凉地道,“原来你也知那蛮荒山林险恶啊,那你还逼着你哥去打猎?”

许如兰一脸鄙夷,“果然千金大小姐不同凡响,丝毫不懂人间疾苦。那原始山林是凶险,可若是能博取一丝生机,谁不想去?总好过一家人苟延残喘或者活活饿死的强吧?我是脚程比不上大哥,一日做不到一个来回,不然我也会去。”

不难从这话听出,穷苦百姓对现状的无奈和绝望。

只是,许如兰这么自私惜命的人,会为了家人而作出牺牲?不可能。

温小米便故意用怀疑的口吻说,“你真愿意为吃上一餐饱饭,而以身犯险?”

许如兰不耐烦地翻个白眼,“千金大小姐,你怕是不知道吧?这一场大雨将许多稻谷压垮了,谷子陷入了泥土里,大家都在为难,到底要不要收。不收会在地里沤发芽,收了还不够成熟会减产严重。总之不管如何,这一季的稻谷缴纳了赋税便所剩无几,是不能指望的了,都已做好了勒紧裤腰带挨过冬的准备。我若真有能吃上饱饭的门路,我还不拼了命的钻?”

温小米点点头,“那就辛苦你今天把这一片沼泽田的茨菰都采了。养全家半个月……你太能干了。”

还不忘给她竖起大拇指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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