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我们是校友,有很多共同认识的朋友可以讲,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午夜静谧的校园里有无数分岔路可以兜圈子,Z尴尬笨拙地澄清自己并不喜欢男生,我微笑听着,倒映着灯火的湖面被风吹起涟漪。
很自然就熟络起来,渐渐地在课堂上帮彼此占座,偶尔约着一起吃饭。Z和我说起过“莴苣”,用词十分中立克制,说他是广东人,军训时候分到一个宿舍。“莴苣”很健谈,待他友善热情,甚至拉着他参加他们社团的长途旅行,大家为了省钱,标间的两张床拼到一起挤五个人住,在城楼上玩“真心话大冒险”直到太阳升起来……
“他有点,有点……怪。”Z谨慎地说。
那时候校内网初创,每个用户都是实名。我回到宿舍,忍不住在搜索框输入了“莴苣”的名字,意外地发现他早就向我发出过加好友的申请,差不多就在我通过Z的好友申请的当天夜里。
我大概猜到了是为什么。
我通过了他的申请,一觉醒来,“莴苣”给我的每一篇日志都留了言。
大学二年级的我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会专职写作,过剩的表达欲都倾泻到了校内日志里,但碍于看日志的都是生活中的同学,我实在羞于描摹自己的真情实感,所以大部分文章都是搞笑的日常段子,偶有伤感也妥当藏好,至多在某些句子里露出一个线头。
“莴苣”准确拽出了每一个线头。
表达欲旺盛的人都渴望被理解,我也不例外,于是没洗脸也没刷牙,也没有故作矜持,老老实实地坐在书桌前,回复他的留言。
和“莴苣”的笔谈很舒服。他敏感却不酸腐,体察得到字里行间和言外之意,却并不会直愣愣地戳破;他很喜欢讲自己的事,细细碎碎,有时候乍一看和日志的内容毫无关联,读着读着,我突然就回忆起在写下这篇搞笑的日常故事之前,我经历了怎样沮丧的心情。
我从前往后一条一条地读,最后一条,自言自语似的,他说,出来唱K吧。
就在这时候Z给我发短信说有朋友组局去“17英里”唱歌,你要不要来。
我学生时代一直对KTV喜欢不起来,大多数情况都坐在角落给别人鼓掌,一旦被指着说“去点歌啊”就头皮发麻。后来工作了才渐渐明白KTV的好玩之处原来是可以喝酒和玩骰子的啊。
但当时我痛快地答应了Z。不出所料,在包房里第一次正式见到了“莴苣”。
他笑眯眯的,非常自然地过来坐在我身边,好像我是他认识很久的朋友一样,极大地缓解了我的尴尬。包房里大部分的人我都不认识,莴苣催促他们点歌,和他们开玩笑,偶尔因为切了他们的歌而被满场追着打,但最后,一定会坐回我的身边。
他上一秒钟朝唱歌的人喊话“跑调啦”,下一秒突然转过来和我讲,“你初中时候很受欢迎啊”,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又朝着场中某个姑娘大喊,“这首你和小周唱,快快快!”
他一直叫Z小周,因为觉得他唱周杰伦很好听。
屏幕上出现的是一首粤语歌,谢霆锋的《游乐场》。“莴苣”是广东人,大家自然起哄让他和Z合唱。他推脱再三,Z不理他,拿起一只话筒自顾自唱了起来,大家跟着拍手,也不再关心“莴苣”的推辞。我在沙发角落找到了另一只话筒,放到了有些落寞的“莴苣”腿上,他看了我一眼,突然说:“我看过你高中在地理杂志上发表的小论文。”
又一次赶在我发问之前,“莴苣”拿起话筒,接上Z开始唱第二段。他唱歌并不算好听,勉强不走调而已,何况,他还那么紧张。
他们一人唱一段,没和声,磕磕巴巴将整首歌唱完,“莴苣”自言自语地说:“我们第一次合唱。”
Z诧异地看着我们,中途偷偷问我:“你们认识?”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和“莴苣”甚至都没互相做过自我介绍,无论在网络上还是面对面。然而他已经知道了初中时有追求者给我建了一个专门的、令人羞耻的百度贴吧并在里面写了很多封情书;也知道高中时候我给《地理教育》杂志写过一本正经的小论文。而我,根本不需要问他为什么在万千校内网友中挑中我的日志来回复,因为我什么都明白。
我想我不是被特别关注的那一个。Z的每一个细微动态所牵连到的女生,“莴苣”应该全部都认识。
“莴苣”约过我一起去看十佳校园歌手的初赛。十佳歌手大赛最好看的就是初赛,只要报名就能参加,所以有千奇百怪的选手,进入复赛之后大家都不跑调了,也就不好玩了。
“莴苣”深以为然。同样的,他也认为新盖起来的二教长得像个骨灰盒。
我曾留心分辨过,这些一拍即合里,究竟有多少刻意迎合的成分。
到了现场“莴苣”才告诉我,他今天是代表他们社团来给一个女孩子加油的。他用了大量繁复绚丽的修辞手法来称赞那个女孩子唱歌多么好听,社团旅行时女生和小周的和声多么默契,他们全社团觉得两人是多么天作之合……
说话的时候,他眼角一直在瞟着我。
我问:“她是几号出场,我跟你一起加油吧。”
很快,那个女孩出场了,唱宇多田光的FirstLove。这首歌副歌部分很高,有大量的假音,现场唱起来要么惊艳,要么惨烈。我能听出女孩子平日的确很有实力,然而在校园歌手大赛这种混响严重又没有耳返的简陋舞台上,她不可避免地走调了,鬼哭狼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