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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4页)

“老头,求你拿着嘛,我现在是一家之主!赌博赌博,高尚工作,输了别开腔,赢了买猪头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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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书生竟是大力士

爸爸上街赶集去了。

妈妈张罗着喂鸡鸭,还有圈里的两头小猪,两头大猪。

罗亮把院子里的晒坝扫干净,把昨天收回来的包谷挑到坝里去晒,晒干了后包谷棒子需要人工把它上面的米粒用手搓下来。

四川的中部丘陵,是典型的小农经济,没有机械化,都是手工作业,比较落后。罗亮忙完这一切,挑起家里最大的箩筐,去地里收包谷棒子回来。

妈妈说:“亮子,现在天气凉快,还是背背篓去,这一担子粗装装一百多斤,装实在了两百斤左右,一般的人都挑不动的,你那肩膀,会磨蹭掉皮的。”

“没事,妈妈,我是大力士!”罗亮挥舞拳头,笑呵呵的。

他现在的最低级的力字诀,也让他是个当之无愧的大力士。

“你头上还有伤,别逞强,你爸爸已经认同你了!”

“呵呵,我知道!爸爸接受了我那一百元,我就知道他认可了我的吃苦耐劳,我现在是要磨练我自己,在农村创业,我是很认真的!妈妈!!”

“那好吧,小心头上的伤口,感染了就麻烦了!”

“没事,皮外伤,中午休息我会上街去看医生的!”

“小心点,箩筐装包谷不要太满!”

“恩,我知道了!”

罗亮挑起箩筐出门,大路小路上,络绎不绝的人们都朝街上走。

这乡下赶集三天一场,而且都是上午,到了中午,就散场了,大家都做完买卖回家吃饭了。至于下午,除了流氓和酒鬼,没有什么闲人在街上逛。

来龙乡现在的买卖生意都集中在新街和农贸市场里。

罗亮一出门,就不断的遇上同社的熟人,大家看罗亮挑一担大大的箩筐,都打趣他肯定挑不动,没有人知道罗亮是回农村来种地,即使知道他们也不愿意相信,他们都以为罗亮是放假回来帮父母的忙的。

“罗亮,回来去赶集啥,你一个大学生干什么农活嘛,你父亲一个人都不够干,走走走,街上打麻将!”一个身材高瘦一张马脸的中年人开罗亮的玩笑,一边说一边把他的箩筐从扁担上取走一只。

这个人叫潘文仲,不认识字,跟罗亮是一个社的。罗亮家最大的一片地就在他家的屋后。这人八字胡,小眼,马脸,光着膀子,裤脚一只卷在膝盖上,一只放下来,脚上一双凉皮鞋没系扣,搭拉着耳朵踩在鞋底。

潘文仲一直在家乡混,偶尔出去一下远门,他的名声在这一代不好。他是来龙街上有名的扒手,潘家兄弟四个,都做这一行业,跟周围乡以及县城的扒手团伙都有来往,在来龙乡是个人物。

以前,罗亮小的时候,自己家里栽种的桑叶和猪菜,没少被他偷,却把他没有什么办法,一是拿不了他人,二是拿住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就是报官,事情太小,也没有什么办法,打吧,打伤了你必须负担医药费。

后来老罗头毛了,在白天把社长村长喊起,直接去到潘文仲的地里,把他地里的包谷秧苗全部连根扒拉出来,用镰刀割成两半,没人敢去拦,潘文仲四兄弟站在一边,脸色变成了猪肝色,也不敢上去跟老罗头拼命。

那次,老罗头的背上背了一把大砍刀,磨得透亮,早做好了杀人的准备。

从此,老罗头名声大震,他家的桑叶猪菜就再也没有掉过,偶尔有被人偷,也不知道是谁干的,也就算了。

现在,这潘文仲早就不再偷桑叶和猪菜,他来钱的路子多了,看不起桑叶和猪菜的利益了。

罗亮对潘文仲没有什么好感,他脸色一冷,说道:“潘哥,我忙,不开玩笑。”

“什么潘哥?我跟你老子一个辈分,亮子,叫我一声潘叔叔,我就还给你箩筐!”

周围赶集的人很多,都是熟人,大家也都畏惧潘文仲,就在一边起哄,要罗亮叫潘文仲一声潘叔叔。

其实潘文仲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他的女儿潘雪莲是个美人,比罗亮小三岁,嫁给了本社的老王家,老王家和罗亮家都住在同一个院子——水竹院子。老王家比较富裕,盖了三层的小楼房,儿子王昆是社里新选的社长,是来龙乡著名的老武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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