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地说,春兰是替朋友来等洪文的。
她身边那个妇人叫桃花,是多年不见的儿时玩伴。
本来旧友重逢该是值得欢喜的事,奈何两人抱头痛哭一场后,又齐齐犯了难。
皆因非但春兰自己遇人不淑,桃花嫁的男人也不是东西,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本想忍着,可谁知儿子突然病了。婆家十分吝啬,请了两回大夫看不好就不大上心,想着有四处求医问药的钱倒不如再生一个。
反正疼的是儿媳妇嘛,不用白不用。
可桃花不愿意放弃儿子,硬咬牙不松口,过了几日,男人竟索性领回来一个妖妖娆娆的妾,还口口声声叫桃花安心,日后那妾生的孩子只管抱在跟前养着就行……
嘉真长公主自己就是女子,最听不得这个,青雁就替她骂了几句。
“那样狼心狗肺的男人,还不如养头猪杀了吃!”
桃花哽咽道:“民妇实在是没法子了,那天就想抱着儿子跳河,干脆死了一了百了,可无意中听见来京城做买卖的同乡说了一嘴,好像是有个像春兰的,在城里支了摊子,买卖很是红火……民妇就把心一横,投奔了来。”
她就想着,小地方看不好的病京城未必看不好,没准儿就有一线生机呢?
若春兰在自然好,即便不在,往京城走一遭也算尽了最后一点为娘的心。
但万万没想到京中大夫多,要钱更不少,张口就是好几两,便是把他们娘们儿买了也不值啊!
春兰不断磕头,“民妇也没别的本事,只知道洪太医医术高明,可……”
她没脸说下去了,实在是这事儿做得不地道。
她生意虽红火,可一直都是薄利多销,如今又雇了人、赁了铺面,每月攒下的银子勘勘够自己生活,哪里还有富余的?虽咬牙替桃花母子看了一回,可吃了药也不见好,这次,是真的走投无路。
绝望之下,春兰突然想起来洪文,想着他年轻和善,医术又高明,不比那些眼睛长到天上去的大夫们,或许能发发善心也未可知。
只是现在洪文身份不比以前,既是太子少师又是长公主驸马,就算她是个粗鄙村妇也知道必然是极高贵厉害的,难免先怯了三分。
双方就像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泥,人家也不欠自己的,自己巴巴儿凑上去,岂不把人架到火上烤?
但好姐妹的孩子一天天衰弱下去,人命关天,她顾不上那么多,也只能抓住唯一的救命蛛丝试一试。
只是洪文好说话,春兰却不敢拿捏公主,方才一看竟碰上了,所有小算盘全都碎了……
春兰好歹还在京中见了几年世面,桃花早就吓得六神无主。
事先她并不知道春兰口中的“好大夫”竟是这般高贵人物,此时早被吓得魂飞魄散,恨不得这辈子就没来过京城。
她膝行上前,又不敢去碰那马车,扎着两只手哭道:“不干春兰的事,是民妇无知,我们不治病了,要杀要剐民妇都认了,只求,求您放过春兰和民妇的孩子……”
锦上添花不难,难的是雪中送炭,更难的是同甘共苦。
之前有赵姓举子心胸狭隘仗势欺人,如今这两个在世人眼中的“卑贱”妇人,却这样知晓大义。
嘉真长公主不禁在心中感慨,可见人的秉性与出身高贵和是否会读书并没有多大干系。
洪文扭头看了嘉真长公主一眼,后者对他点了点头。
洪文颇感歉意,“看来,咱们也只好改日了。”
嘉真长公主笑笑,“无妨。”
自己最欣赏的,不就是他这份热心快肠吗?
却听青雁低声道:“依奴婢说,倒也不用改日,这春兰娘子不就是开食肆的么?左右都是去街上吃,倒不如就去她家,又干净又便宜,倒比其他不知底细的强些。”
洪文也不想白白错过出来的机会,听她这么说倒是有些心动,“公主觉得呢?”
嘉真长公主笑道:“人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想带我去看什么民间烟火气,我也只好跟着罢了。”
她颇欣赏春兰和桃花,也有心帮她们渡过难关。至于春兰的摊子,她也不是没去过,听说如今租赁铺面,越发齐整干净了,倒不妨走一趟。
洪文十分感慨地握住嘉真长公主的手,“委屈你了。”
又问春兰有没有独立的干净屋子。
春兰猛地抬起头来,脸上沾满雪片,拼命点头,“有有有!那店铺二楼就是民妇住的地方,虽然破败,但绝对干净!”
一行人又往春兰的店铺那里去。
因不欲引发轰动,嘉真长公主和洪文隔着一条街就下了车,两人共擎一把油纸伞,边走边看街景,正好留给春兰和桃花打扫的空。
今儿下大雪,外头街上的人却不少,既有外地回来过年的,也有要采买年货回家的,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好一派热闹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