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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蝗虫过境(第1页)

“将军,怎么办?”他部下的将校问道。

“点起狼烟,通知后方城池,防止秦人偷袭。骑兵能过去,但辎重却没那么容易过去。我要看看,这秦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白圭疑惑地道。

白起带着大队精骑,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冲进了魏国边境,一进入魏国,他便派出了足够多的斥候和前哨,向着方圆数十里内的村落摸了过去。

在白起的手中,有一份当时最完整的魏国人口分布图,只要是商队能够到得了的地方,在这张用现代地图绘制办法绘制的地形图上,全部都标记了出来。那些村落乡镇的居民,哪里会想到,那些个往来的商队中,就有梦渊安排的探子。

因为这是第一次出击,白起这次五千精骑俱出,上万匹战马,载着五千名弓马娴熟的勇士,就像是一窝蝗虫,扫过了赵魏边境,在一个个夜晚,沉睡的村舍一片安宁的寂静。突然,黑暗之中响起了一片鼓噪之声,马蹄轰隆,大群的秦国骑兵闯进村舍。开始他们的行动,他们包围一个个小村落,切断其与其他村落的联系通道,然后强行迁走其中的居民,村落中的财富细软,被尽数席卷一空,妇孺,青壮年劳力,都是被带走的对象,实在带不走的,就在特定的地点埋掉,为日后的行动,提供一个补给点。也不是没有试图反抗的力量,但是在五千张强弓的面前,一切都是浮云一般。

然后是另一个村子,在不知不觉间,几十人,上百人的村落,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大多数的地方,甚至见不到血。

白圭点起的狼烟,不但没有帮助到这些魏人,反而给白起提供了足够的活动空间。那些坚固的城池,本来就不是他们的目标。

同样痛苦的是白圭,自从那要塞插上了秦国的旗帜以后,他们的噩梦就开始,每天清晨的军歌,半夜里不规则的操练,让所有的魏兵,都一惊一乍的,有些人甚至患上了神经衰弱,时间长了些以后,魏人除了留下一定的岗哨外,根本就习惯了秦军的骚扰,只要那些个秦军不离开要塞,魏兵便是雷打不动。

于是靠近边境的魏人的苦难开始了,一批批的魏人,被喂下药物,昏昏沉沉地绑在马背上,被大队的秦人骑兵,带到了要塞之中,他们的度是如此之快,又每每选在深夜冲关,待得魏人现秦军骑兵出现时,只能进行防守,而不是拦截。在要塞中,自然有一队队的商队,将这些人口,带回到秦国安置,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需要服长期的劳役,为秦人兴建防务,开垦荒地。在经过了足够长时间的劳动后,他们会被分到一小块土地,像一个自由民一样,居住下来,但那时他们已经不是魏人,而是秦人。

连续几次下来,魏兵都知道了这些秦兵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他们的,便也开眼闭眼,少有人会在深更半夜,去和黑暗中的大队弓骑兵纠缠。因为他们是死神,那锋利的,如雨点般落下的箭矢,和骑士们如风一般的度,根本不是步兵能够抗衡的。何况在他们的前方,还有另一支五千人的精锐秦兵射手。

这支队伍,被白起命名为“蝗”,取蝗虫过境,寸草不生之意。也包含了他们的攻击方式,那高移动中,如飞蝗般的箭矢的涵义。仅一个月功夫,白起的这支蝗虫部队,就从魏国掳走了数万人口,财物不计其数,魏国境内上百个村落,永远地消失了,而在以战养战的方略下,白起这支队伍的运营成本却几乎接近于零。

当白圭和边境几座城市的守将,知道了这支部队所干的好事时,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战术。

如果是李牧这样的名将在,或许会告诉他们,这正是外域胡人擅长的战术,但是就算是李牧这样的名将,如果对上了由白起带领的“蝗”,也将会面临一场苦战。

不久以后,一场遭遇战的结果,证明了这一点。

因为“蝗”的肆虐,魏国边境的居民大量减少,剩余的居民,都在向着有城墙防护的城镇迁移。这直接让魏国的粮食补给面临了困境,看着兵营中日益减少的粮草,白圭决定派遣上万士兵,组成运粮队,而这支队伍的行踪,落到了白起的眼中。

“将军,魏人的粮队过来了。”一个强壮的年轻骑兵,匆匆地进入到了一片树林中。在那里,“蝗”的统领白起,正在部署着战术。

“小桓,说说他们的兵种部署?”白起招呼道,这个青年名叫桓奇,是他从一个小校提上来的,对骑兵的指挥,颇有一番功夫,现在是“蝗”的斥候队长。

桓奇心中一喜,知道这是白起在给他表现的机会,连忙将对方的虚实,路径,详细地说了出来。

“那么依你之见,我们这一战应该怎么打呢?”白起听完,点了点头道。

“将军,这次魏军派重兵护粮,队中弓马兼具,更有大量的盾牌手。是块难啃的骨头。不过我们在度上有明显的优势,他们又有粮车,在度上他们是追不上我们的。”桓奇道。

“正是如此。”白起淡淡地道:“任何一面盾牌,都有正面和反面,没有一面盾牌,能够挡住所有方向的敌人。本来我们因为对坐骑依赖大,不适合在山林之中作战,但魏地多高原,他们又有粮车要经过,势必之余不可能走那些崎岖小径,所以,在地形上,他们没有优势。最后,我们不需要任何东西,而他们却需要保护他们的粮车,这就注定了他们不可能全力作战。桓奇,吩咐下去,准备火箭,我们给魏人一个教训。”

经过一个多月的掠夺,白起的“蝗”已将最靠近魏国边境的村庄扫荡一空,也不可避免地与魏军进行了几次遭遇战,均以全灭对方而告终。白起认为,要想进一步提高自己这支队伍的战斗能力,更多的战斗,或者说,更多的敌人的血,才是最重要的。一个年轻的战士,在杀死第一个对手时,会感到恐惧,一个有经验的战士,在大量的杀戮中,会感到兴奋,而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却会变得淡漠,生死搏杀,对他来说已经像每天吃饭睡觉一样寻常。这样的战士是战场上的屠夫,是死神的化身,敌人只要看到他们便会为之战栗。而对袍泽来说,他们是最值得信赖的对象。

一将功成万骨枯,不仅说明了战争的残酷,更说明了一个人从一个普通士兵到一个将军的必然经历。战神之名,是建立在尸山血海上的丰碑。

他要给秦国留下一支百战雄师,一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精锐,任何敢于出现在这支军队面前的敌人,都将面对这支精锐之师的兵锋。

于是,有重兵护卫的运粮队,和白起率领的“蝗”,在双方都有充足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如期遭遇了。

这支魏兵的统领是徐猛,乃是大夫徐节的族弟,算是魏国的一员骁将,这次为了押解这批军粮,足足带了一万五千精兵护送,其中剑盾兵五千,弓箭手三千,长枪兵五千,轻骑兵两千,算是下足了本钱,要引白起这支“蝗”上钩。

这日清晨,徐猛等人用过了军粮,就看见前面的一名斥候,摇摇晃晃地冲了过来,在他的身后,是一支深深射入背脊之中的羽箭。

“敌袭!列阵,轻骑兵向两侧展开,准备接战。徐猛一惊,一串命令下达了下去,长枪兵和刀盾兵交错列阵,上前展开,在他们身后,是一排排的弓箭手,各自张弓搭箭,摆出了接战的准备,其后是两支各千人的轻骑兵,护住了队伍的两侧。

魏军阵型刚刚拉开,大地便震动了起来,隆隆的马蹄声,一如急促的战鼓,击打着每个人的耳鼓。

十匹,百匹,一排排的战马,和马上英武的骑士,出现在了远端的地平线上,如潮流洪水一般,向着他们的军阵,席卷而来。

“弓箭手准备,待敌进入射程,立刻放箭。”看着对方渐行渐近,徐猛的脸上,流露出了嗜血的杀意。

只见到原本疾奔而来的秦国骑兵,忽然齐中分了开去,就像是一个大大的“人”字,整个队形,一下子张了开来。

“怎么回事?”徐猛一下子愣住了,他不明白,秦军这样的变阵,意味着什么。但是,武将的直觉,让他还是作出了反应。

“剑盾手,举盾”

他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吼了出来。

在他的视野里,那些秦人骑兵没有笔直地冲过来,而是在己方弓箭手的射程之外,从己方阵型的两侧,疾驰而过。他清楚地看见,那些骑兵,动作整齐划一地,用拇指之力,拉开了弓,锋利的箭头,在阳光的映射下,闪烁着森森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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