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新国苦笑了下,算是彻底放下了舍不得水晶鞋的执念。
接过香烟,他点上一根想了半晌后,开始娓娓道来。
一。
卢新国建议,把水晶鞋更名。
既有新老板新气象的意思,也算是博个吉兆。
二。
鉴于苏宜芝的身份,肯定不能直接担任夜场的老板。
她得找一个信得过的人,成为她的白手套。
三。
他建议迪厅的干股持有者,最好是保持不动。
因为经过卢新国这么多年来的苦心经营,早就和干股群体达成了最默契的配合。
如果苏宜芝收回干股的话,就算她能力再强,背景再怎么强大,也会遭遇各种意想不到的麻烦。
四。
卢新国这次离开迪厅,除了带走老六等几个心腹之外,可谓是净身出户。
迪厅的几个值班经理、安保人员、调酒师、签约陪酒女、喊迈或者演唱乐队等等,在短时间内最好是别换。
这些人不但是靠着水晶鞋赚钱过日子,水晶鞋同样需要他们的付出,来撑场子。
五——
随着卢新国掏心掏肺的建议,苏宜芝不住的点头,在手机上飞快的编辑文字,做着记录。
时间悄悄地流逝。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午后三点半。
嗡,嗡嗡。
不住嗡嗡急促叫唤的手机,终于把酣睡中的许宴惊醒。
他缓缓地睁开眼,看着白色的天花板,本能地去想:“我是谁,我现在哪儿,我在做什么呢?”
哦。
我是许宴,我在现在南郊的一栋小院内。
我昨晚到今天清晨六点半,都在“拯救”被大坏蛋给抓走的警花。
拯救了几次?
肯定不是十一郎,更不是道德沦丧的十二郎。
而是响当当的好汉许三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