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的地精还不是第一个死掉的,守备民兵的后队射出一波波箭雨,冲在中间的地精倒下一片,马上又被前仆后继的地精填补了浪潮的空档。
这时候,除了向前冲,冲垮对手,淹没对手,没有其他选择。
后退?逃跑?装死?
在战场上,任何人都不要有这些天真的想法,每个士兵都只是群体的一部分,而群体不会顾及个体的想法。
地精怕死,也有智慧。大地精把熊地精都安排在中间靠后的位置,前排冲锋的地精都是炮灰,用身体和生命为族群的中坚力量搭起通往胜利的血肉阶梯。守备民兵的长矛方阵机械的攒刺、再攒刺,被刺穿的地精临死前,惨叫着握住染血的长矛,却被后面地精当成盾牌向前挤。如果守备民兵的长矛挂两具地精尸体,他们就危险了。而熊地精的满蛮力足以让守备民兵的长矛挂上三、四具尸体。
还不止如此。
大地精在冲锋浪潮的后方,藏身于地精甩弓手当中,无论熊地精有没有冲开人类的战阵,只要人类进入甩弓的射程,就会品尝到冰雹般的石头雨。
狗头人速度较慢,却力量十足,爪子能刨开锁甲。它们落在冲锋队伍的最后,也是大地精最后的杀手锏。
地精的主力一旦撞上守备民兵的阵线,形势会变得很危险。三百多只熊地精完全能一鼓作气,压垮最前面的重装骑士。没有辗转腾挪的空间,骑士的战技再高明也没用。
一直隐忍不发的骑兵终于动了。
九十头披甲迅龙发出沉闷的吼声,强劲的六只脚爪踩踏地面,庞大的身躯带着无可阻挡的力量,撞入地精浪潮中间,恰好是熊地精的位置。而四位大地骑士和纳尔森组成阵型,冲在最前端,如同一把尖刀把地精潮捅开一个大窟窿。一千名手持骑枪的骑兵近随其后,将超凡强者和迅龙战兽捅开的窟窿撕裂成一个大口子。
骑兵的铁蹄震动大地,纳尔森连他钟爱的斩首精金巨剑都没法挥动,只需要效仿六足迅龙,进行最猛烈的冲撞。熊地精、地精在强横的冲撞面前,漫天横飞,当他前方的阻力突然消失,骑兵已经已经凿穿到了对面。
地精的冲锋浪潮被拦腰截断。
大崩溃如期而至。
冲锋的时候,身不由己,溃败的时候同样身不由己。
维克多以前也不明白,地球世界的冷兵器战争史上,动辄几十万人的大会战,一次决战便有一方一败涂地,死伤无数,胜者全歼几十万敌人。
几十万人就算站着不动,给人杀,也要杀好几天,怎么一下子就没了?
这场战斗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兵败如山倒。
熊地精主力被人类骑兵踩得没影,地精冲锋的浪潮立刻倒卷,后方完好无损的狗头人还在往前冲,马上被逃跑的地精踩成肉泥,它们也只得掉头逃窜。
骑兵调转马头,从后面掩杀,守备民兵举着盾牌稳步推进,迅鸟轻骑从两翼包抄,射杀向两侧逃窜的地精,迫使它们撞上长矛阵。
当敌人把背后露给你,他就别想用屁股伤害你。
守备民兵的阵线拉长,渐渐地把前方的地精团团包住,长矛吞吐,无情地收割着生命和惨叫。
原来,人类国度也有步兵方阵,只是岗比斯没有地精狂潮。
“赢了,而且赢得漂亮。”
罗兰点评一句,急不可耐地追问维克多:“那只白银狗头人还在巢里吗?”
维克多微微一笑,宿敌锁定了狗头人首领的位置,颔首道:“它还在小牛村。”
罗兰举手绞起白金色的秀发,带上秘银头盔,兴致勃勃地说道:
“走!我们去看看,狗头人到底在小牛村挖到了什么宝贝,宁死都要赖在巢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