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尼克斯对铃木雨燕评价很低,但铃木雨燕多少还是有一些能力的。
不然她也没法坐稳天巧星的位子。
在尼克斯抵达之前,她就已经检查了天暴星死亡现场周围的战斗痕迹。
“周围有不少弹孔,但是大部分都是天暴自己留下的。”铃木雨燕说道,“黑手皓炎只开了几枪。”
尼克斯也放下了天暴星的存储设备,道:“没有发现有蛊的痕迹。没有另外的内功高手相助。”
他站起身来,看了看周围。这是一块较为复杂的山地,数段不连续的陡坡,期间还有一个裂口。下方似乎有百年之前的挖掘痕迹。
这个地方的地形较为复杂,倒是一个缠斗的好地方。
“黑手选择了这么一个地点。”铃木雨燕说道:“在这一路上,他都不断的清理自己身上破碎的装甲片,将之扔出去。这是为了减轻重量,也是为了将机动能力最强的绿林引出去,让那个家伙脱离大部队。”
“然后到了这里,他首先准备了反击。似乎是使用工程机器人在五十米外制造一个痕迹,自己则缩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地面有霰弹的痕迹。他身上应该还藏有两发霰弹。”
“霰弹?”尼克斯有些诧异,“枪炮道高手应该是极少用这个的吧,尤其还是狙击好手。”
霰弹枪的缺点非常明显。弹夹容量小、有效射程低,并且穿透力弱。
所谓的霰弹,便是内部包含多发弹丸的子弹。过去主要的霰弹包括了独头霰弹、飞镖散弹、布袋弹、特种弹、催泪弹、非杀伤弹等几种。在狩猎中大型动物的时候,霰弹枪倒是很受欢迎。
除此之外,突入战壕之后,霰弹枪也能在近身搏杀之间表现出巨大的威力。比如著名的温彻斯特M1897泵动式霰弹枪。士兵在突入战壕之后,可以对着敌人连续射击就此,每一次都是一整片圆锥分布的铅弹。甚至经过基本射击训练的士兵,也可以用它击落空中的手雷。
倒是称得上攻防一体。
它的另一个优势就是对子弹要求很低。
但在这个时代,使用霰弹的人就很少了。
原因非常简单,霰弹的穿透力太低了。在人均碳基生物的时代,霰弹那低下的穿透力倒还能保持杀伤性,但是在这个人均外装甲的时代,霰弹的杀伤力就太不够看了。
尼克斯很难想象会有狙击高手使用霰弹的。
“为了废掉义眼吧。”铃木雨燕道:“一打一大片,而且他距离还这么近。如果义眼没有可以闭合的保护结构,就很容易着了道吧。”
“而且霰弹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枪口动能。虽然子弹出膛速度低,速度衰减快,但是口径很大,子弹质量也大,所以枪口动能甚至会高于狙击步枪。在近身枪斗术里,霰弹可以用来掀翻轻型义体武者的身体,破坏其架势。”
对于追求速度而降低义体重量的武者来说,霰弹枪也是很危险的。在十米左右的距离下,这种子弹几乎不可能躲避。尽管那些细小的分散弹头很难打穿他们的外装甲,但是其携带的动能却会破坏他们的架势。
架势破了之后,不管是防御还是维持身法都做不到。对面的武者完全可以长驱直入,一招制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