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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2页)

长孙庭迅速跳下水渠抱起我,急问道:“大哥,你怎么了?”

我伸出象抽筋一样拚命颤抖的双手,死死抓住长孙庭不放,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道:“我也不知道发什么了什么事,我现在突然……好害怕,我还不想死,我还想见晚盈和卜善娜……”

长孙庭伸手死死捂住我的嘴巴,只要我的话传到其他的人的耳朵里,立刻会让这支突击队士气一落千丈。长孙庭抬头对其他人道:“他只是刚才战斗时精神过于紧张,现在一松懈下来暂时脱力罢了,估计一会就能恢复过来,我会背着他跟上你们。”

望着瞬间就判若两人的我,长孙庭长长叹了一口气,和声道:“大哥你并不是害怕,象大哥这样的英雄人物,在经历了勇者和懦夫的轮回之后,还有什么能让你再感到恐惧?你现在全身颤抖只是因为重伤初愈,刚才又体力透支,在高原低温环境中感到寒冷罢了,只要喝上一口烈酒,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长孙庭从背包里掏出一只精致的俄罗斯银酒壶,小心的喂我喝上一口,然后把整只酒壶塞到我手里,压低声音道:“千万不要被别人看到,这可是我违反军规私自夹带的宝贝,你省着点喝,感到冷的时候一次喝上小半口就可以了。”

烈酒一冲进我的胃里,立刻腾起一股如火般的疯狂炙热,烧得我全身猛然一阵颤抖,感受到一股股暖流通过皮肤下的血管,涌向全身每一个细胞,僵硬的身体奇迹般的又恢复了弹性,听着远方传来几声熟悉的枪响,我猛的推开长孙庭的手,低声叫道:“真是好酒!”

长孙庭微笑的道:“当然是好酒,三百年窖藏特酿呢。如果我们被敌人逼入绝境,大哥可要记得,一定要把酒壶里的好酒全喝掉,要不然仅凭这壶酒就有可能会暴露我们的身份。”

我将酒壶塞到自己的口袋里,拎着从印度军队装甲车上卸下来的重机枪,大踏步跑到突击队的最前端,望着我又生龙活虎的身影,长孙庭神色复杂的叹了口气,低声道:“对不起,大哥!”

“这就是杨清一直向我大力推崇了一晚上的两位英雄兄弟?”一个嘲讽的声音从背后响起,白瑞奇拎着狙击步枪不紧不慢的跟在长孙庭身后,不屑的道:“刚看到他跳上磁爆坦克时的疯狂举动,我还当真以为他是个英雄人物,弄了半天居然是个药效一过,听到枪声就全身发抖的懦夫。而你这位马戏团的小丑就更绝了,居然把aqhxl这种还没有经过系统检验的东西偷偷用在自己大哥身上,你到底是想救他还是想害他?”

长孙庭霍然回头,擎起手中的冲锋枪,死死盯着白瑞奇,厉声喝问道:“你到底是谁?你身上隐藏了什么秘密?”

“杨清不是刚刚为我们介绍过了吗,如果你有未老先衰的问题,我不介意再重复一遍自己的名字,我叫白瑞奇!”白瑞奇面对随时会扣动扳击的长孙庭,微笑道:“我隐藏的秘密怎么也比你少一点吧。我真的很奇怪,你就算想让一个人死,不引人注意的方法多得很,怎么也不必用到aphxl吧?我看你至少在他身上用了三个单位上的药量!”

长孙庭慢慢放低手中的冲锋枪,低声道:“哼,你懂什么?!不要怪我没有警告你,假如你不牢牢控制好自己的嘴巴,我会毫不犹豫的举枪射杀你。”

白瑞奇无所谓的耸耸肩,道:“记着,我就在你的背后,在战场上你只需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前方就好,从现在开始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从背后射杀你。喂,说句实在话,你自己有没有用aphxl这种东西?听说你在几年前看到蟑螂可是会吓得放声大哭的。”

天色只是蒙蒙发亮,穿着迷彩装走在茂密的丛林中,每个人看想起来都是一团团黑糊糊的影子,除了落在队伍最后面的长孙庭和白瑞奇,每个人都面色沉穆,闷不作声的小心穿行。当我率先爬上一道小山坡时,我不由一愣。

在山坡后面是一片相对平坦最适合宿营的草地,一百多个印度军人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只有七八个哨兵在周围游戈,估计他们是一支进入林地搜索突击队员的步兵连队,在连夜奔行后都已经疲惫不堪。一名哨兵坐在地上用一块绵布小心的擦拭眼镜,看到突然从山坡后出现的我,他扬着还没有擦好的眼镜,向我露出一丝微笑。

我居然也端着重机枪,习惯性的向他点头回礼,两个人傻傻的对视了足有三秒钟,他疑惑的看着一直保持攻击姿态的我,想要戴上眼镜,我手中的重机枪响了,几发子弹打到他的胸膛上,溅起艳丽的血花,他不敢置信的瞪大了自己的双眼,在全身血如泉涌中小心戴上眼镜,最后看了我一眼,发出一声不知所谓的轻叹,然后缓缓扑倒在地上。

听到枪声就象是炸了马蜂窝一样,宿营地上的印度军人猛然同时惊醒,连滚带爬的去抓自己的武器,就在这个时候突击队已经有二十多人登上坡顶,只用了不到五秒钟,就在坡顶架起了重机枪。

爆豆般的枪声混和着印度军人的惨号在丛林中响起,就在同一时间我们左边也传来激烈交火声,有人喊道:“在左边出现敌人,大概有一个连!”

话音未落,在我们右方一发火箭弹落到山坡上,重机枪被炸得凌空支解,机枪手和弹药手直直滚下山坡,带出一条长长的血线,几个刚刚抓起武器惊魂未定的印度士兵站在他们面前,一边尖叫一边对着他们疯狂扫射,在身体的抽搐中,两名突击队员每个人都挨了至少一百发子弹,生生被打成几十块碎片,血肉溅了那几个菜鸟士兵一身一脸。他们几个打完弹匣中的子弹后就象虚脱一样软软坐在地上,立刻被一排子弹打中倒地血泊中。

一名突击队员狂叫道:“在我们右方也有一个连的敌人,我们自己钻进敌人的包围圈中了!”

我狠狠踢了他一脚,吼道:“你他妈的慌什么,这也叫包围圈?充其量是一群睡觉连放哨都不会,任由我们摸到床头的傻蛋罢了。”

突击队的最高指挥官,方翔少校狂叫道:“立刻打散队形,以班为单位依托树丛和敌人进行混战!”

什么叫混战?混战就是没有阵地没有界线,双方士兵在一片视线受阻的战场上象没头苍蝇一样乱转,遇到敌人就杀,遇到自己人就跟的战术,这种打法拚的就是人数,就是单兵作战的技术与能力,更拚的是士兵的气血与勇敢。

抱着重机枪我放声狂吼道:“第七小队跟我一起凿穿他们的右翼!”

在树林中到处都人影,到处有冲锋枪射击时特有的火焰,面对已经乱成一团的战场,和躲在树后面连放冷枪的印度阿三,什么点射连发都是他妈的扯淡,我双手死死抓住重机枪,在放声狂吼中对着面前的树林就是一阵狂扫。

我手中的重机枪是从装甲车上拆卸下来的车载重机枪,虽然不能和高平两用重机枪相比,但是在只有二三十米的近距离内连继扫射,仍然穿透了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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