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一方肉吧。”林恒放弃了猪肺,猪头也不想拿,虽然耳朵和猪舌头猪尾巴都好吃,但是猪头太重了还没多少肉。
“我也要肉。”
没有好东西了,大量都开始挑肉,不多时猪肉就分完了,还剩下一个猪头,一个猪肺。
“都没人要,咋们称一下总得重量,谁不够补上。”
田百顺说道。
拿来了称,众人开始称重,野猪总用280斤,一人应该七十斤。
担因为有猪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个人都减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林恒的六十三斤,李佰全的七十五斤,他大舅五十八斤,田老头五十斤。
“这猪头猪肺加起来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头。”
林恒将肉提给他。
李佰全又拿了一些肉给鲁红海,至此四人的斤数也就差不多了。
太阳也已经彻底的落了山,只留下最后一点余晖施舍给还没有回家的人们。
在院子里围看杀猪的村民也都转身离开,带着羡慕、嫉妒等复杂的情绪。
再不走,他们怕自己在那炒肉的香味之中流出口水,肚子发出尴尬的叫声。
林恒等人也只是客套一下,在这个年代,还没本钱阔绰到请这么多人吃饭,大家都活的很艰苦。
“林恒,多少钱一斤,卖我五斤吧。”这时候金艳走上了笑着说。
“家猪肉最近涨价了八毛钱一斤,野猪肉也不多要,九毛钱,你买吗?”林恒看着她问道。
“买啊,四块五是吧。”金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里面包着零零散散的钱财,她找了四块五递给了林恒。
林恒给她称了五斤五花肉,还让她自己看了看称。
“不用看,信得过你,我走了。”金艳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林恒提着肉进屋,没多关注。
林母那边菜已经做好了,秀兰等人已经开始擦桌子拿筷子了。
“李牛,你是要钱还是猪肉啊?”林恒询问道。
“要钱吧,你给我八毛钱就行了。”李牛说,他给人杀一头猪收费八毛,算是比较贵的了,农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钱。
“给。”林恒取了八毛给他。
“好嘞。”李牛咧嘴一笑,接了过去。
“不能你给,本来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给你再割两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说。
“姨父你就坐下吃饭吧,几毛钱而已,没必要计较。”林恒摆了摆手说。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还是给林恒割了两斤肉,八毛钱虽然在他看来没多少,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可不少。
“吃饭!”
林父笑着说,菜端上来,酒也热好了。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云带着林伟他们在厨房,那边也有一盆肉,够他们吃的。
林恒尝了一口野猪肉,这是没有阉割的公野猪,骚味还是很重的,在林母的处理下依旧能闻到那股味道。
肉有些难嚼,因为这公野猪可能已经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烂。
肉的味道只能说风味独特,和家猪比是差远了的,但也有人认为好吃,可能和个人习惯有关。
当然,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有肉就是美味,质量不在考虑范畴之内。
“来,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