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唐曼回家换了一身黑的衣服,这便于隐藏。
天黑下来,她去鬼市,她看到了一个穿红色衣服的人,一个三十多岁的人。
唐曼过去,这个人说:“跟我走。”
看来这个人是认识唐曼的,而且早早的就发现了她。
唐曼跟着走,进胡同,在胡同里走了有十几分钟,进了一个宅子。
“你进屋。”
唐曼进屋,桌子上摆着酒菜,一个脸色苍白的男人坐在那儿,笑着,挺可怕的样子。
“小曼,我亲爱的妻子,又见到你了。”
唐曼一愣,这个人不正经。
“你是……”
“我是哈达,坐吧,我们喝一杯。“
唐曼坐下了说:“请你自重。”
“噢,我忘记了,你净息了,这次净自己有点过了,准度差了一些,我已经把那个净息的人关进了鬼牢,一直到死也出不来。”
“你什么意思?“
“我是你鬼市在丈夫,竹子是你在外面的丈夫。”哈达笑起来。
“你胡扯什么?”
“你是鬼市哈达之妻。”哈达说。
唐曼锁住了眉头。
“你不是哈达,如果是,一个副团长这么轻薄吗?”
“我说的是实话,我怎么就轻薄了呢?”
唐曼完全无法确定,因为她真的不记得了。
“什么我是你鬼市的妻子?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嫁给两个男人呢?”唐曼说。
“你是我的妻子,便是并没有事实,只是名义上的鬼市之妻。”
“那也不行,我的名声都没有了。”
“哈哈哈……不说这事,你找我,我也找你,说说事情。”哈达说。
唐曼并不喜欢这个男人,还什么鬼市之妻。
“你一直是想把我弄傻,并不想弄死我,你想干什么?”唐曼问。
“看来你的记忆还是没有恢复。”哈达喝酒,吃着菜,享受的样子。
唐曼更讨厌这个男人了,吃相难看。
唐曼不动,坐着看。
“你总是要吃饭的,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哈达说。
唐曼不说话,喝酒,等着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