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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挂缨岂惮落珥不胜(第3页)

“哪来忒多废话!”

鹿希色狂怒起来,身形一晃,点足扑至,径夺黑衣女郎手中的绀青剑。

莫婷收剑于臂后,明明是单手应敌,身前如有四臂同出,乒乒砰砰接过鹿希色的猛攻,双方使的全是硬手,气势之强、出招之悍不让须眉,足令那些以“好汉”自居的油腻男子汗颜。

《六道分执》虽是绝学,实战莫婷颇不及她,混用至刚至猛的《阿须罗手》、繁复精妙的《红尘四合手》,也就扛住了头一轮,自知时久必失,招式一变,二度施展三恶道中的《驯养手》,霎时黑袖漫展,鬼影弥天,鹿希色只觉寒毛直竖,仿佛被一只阴冷鬼手穿破物限,直接掐住魂魄,感知倏地模糊起来,强烈的恶心晕眩直冲胸臆。

修习《风雷一炁》以来,她在战斗中总能保持澄明,不受外物侵扰,修为虽然增长不多,武功却大有提升。

这般心魔横生却是首见,蓦觉腰胁发凉,如贴寒刃;鹿希色于天旋地转之际,想起她那四手齐出的怪路数,急急抽退,落地微一踉跄,伸手摀腰,才发现两匕均已被插回原处。

战斗顿止,莫婷退下几阶,肩起扔在草丛里的药箱,以绢里手,拔下箱顶那两枚金装钢针,置于阶石显眼处,目光须臾未离鹿希色;再退得两阶,才又将绀青短剑搁落。

“我考虑过带储之沁一走了之,但现在对你的牵强产生了兴趣,或许暂时就不走了。”莫婷淡道:“我不打算死,随时可以离开,等你决定坦白,你知道上哪儿找我。至于厮杀就敬谢不敏。”

“……不知你在说什么。”鹿希色一咬牙,左手一扬,“泼喇!”一抹晶亮丝芒甩出,也不知是怎么弄的,绀青短剑就这么突然飞起来,笔直拽回女郎手中,收于臂后。

莫婷不得不承认,反持剑鞘还是她做起来更俐落好看,自己学得不伦不类,不用瞧也知是颟顸已极。她知道她无意再战,至少今天不会。

鹿希色戴上编笠,莫婷背起药箱,背对着背各行各路;林梢风摇,一个翻过了缓丘,一个走出林道,仿佛是在林子里擦身而过的陌生人,甚至不曾停下多瞧彼此一眼。

◇◇◇

应风色先在后院练了一轮《六道分执》,出得满身大汗,打水沐浴、顺便把换下的衣衫搓洗晾起,才踅进东厢修习《冥狱十王变》。

血髓之气的练功法门相较于东洲常见的内外武功,更重视冥想趺坐,这点与性功相类,不会搞得一身狼藉。况且莫婷不知何时回来,应风色宁可干净齐整地迎接她。

倒不是莫婷许他白日宣淫,而是两人相处越发自然,女郎开始让他分担家事,认为对腿伤——其实好得差不多了——有益。除了练功,复原需要更多的劳动,她也以为这或可解决应风色难以好眠的困扰。

莫婷的优点之一就是不吝于赞美他人。他做了她很高兴的事,莫婷一定让他知道。把脏衣服洗晾起来,就是应风色灵机一动,用来讨佳人欢心的新点子。

据韦太师叔说,应无用号称“百艺精通”,琴棋书画之类就不消说了,连厨艺都好得不得了。在他纵横江湖的那些年,武林中人连“君子远庖厨”都没法说了,有个武功高到可以打得你满地找牙的人,烧菜的手眼可比昔日白玉京那些个天下名厨,你是哪来的勇气敢看不起掌杓之人,老着脸皮说“此乃小道”?

他要有叔叔十分之一的本领就好了。给莫婷烧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包管她心花怒放,决心与他厮守终生。

可惜识海里的是个西贝货,只有外表唬人,实则毫无内涵,难比本尊。

“喂喂喂,不带这么糟践人的罢?”冒牌货叔叔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你就没想过,叔叔听见了也是会伤心的么?”

滚你的罢,王八蛋!有你这样自己出来挨骂的么?

但这话骂得是真冤枉,应无用是没法自己出来的,该说是应风色下意识把他拖出来骂。

这是他俩最近开发出来的新技能。

自从在识海操纵青龙漦拉连腿骨,身识间的隔阂突然清晰起来。既能察觉其存在,能玩的花样就多了:让冒牌叔叔穿过隔阂,沟通现实,是两人——或说一人一识——想出来的新玩法。要是练得好,联手驾驭赤龙漦的高速异能,也能更得心应手。

从现实中抓取心识,似较识海中连结现实要省力,但两者皆须由应风色主动为之。只有他想跟应无用说话时,冒牌货叔叔才能出声,但也非百试百灵,起初十次里大概只有三两次能成,近期已练至近七成的成功率。

“照这样下去,”应无用沉吟道:“总有一天,我是能自行在现实与你交谈,而不致损及识海的,真是令人期待啊!”

“你可千万别。”应风色想到一事,原本的兴奋之情瞬间沉落,森然道:“你敢在我干那档事时吱一声,哪怕是赞‘大爷干得好’,我立马来个隔空移物,刷爆识海,教你死得透透的。你给我仔细着点!”

约莫有了危机意识,冒牌货叔叔这两天特别巴结,被应风色拖出来后听说他想做菜,自告奋勇:“选我选我选我!叔叔教你一道‘腊香山笋’,保证绝不失败,连白痴都能学会,更别说是你了!”

“……你这种语意没有、实际就是骂人的感觉是怎么办到的?”

捱不过应无用边鼓连敲,应风色跃跃欲试,在桌顶留了张字条以免莫婷回来不见人,拿了银钱斗笠,便出门往市集去。

东溪镇是河港码头,舟船南来北往,其中不乏毛族人,居民早已见怪不怪。况且水上营生不分盐漕渔,哪个不是晒得赤红油亮?以布巾编笠掩去异色毛发,过于分明的五官轮廓再被笠影一遮,看上去就是个身材壮硕的打鱼帅小伙,水道上每日不知有多少这样的人来来去去,本就是码头的日常风景。

东海除开鳞族六大姓祖地,多数人就算不喜欢毛族,也就是看不起乡下人的心态,谈不上歧视仇恨,晒晒优越感罢了。哪怕被发现是毛族人,等闲出不了什么大事。

近期应风色还随莫婷逛过几次街市,就连韩雪色也外出放风过,对镇集并不陌生。应风色听冒牌货叔叔的指示,买了新鲜猪肉、山笋以及一样不可或缺的关键食材,拎着三只荷叶包随意闲逛时,忽觉有些不对。

“有人在后头。”他以心识呼叫应无用:“似是白色衣影,没瞧真切,赶紧确认。”

应无用在识海中分析余光所见,诧然道:“对,是个你决计想不到的人。我建议走为上策。”说了那人的名字。应风色心念一动,冷哼道:“见不见在我,没你的事。”不由分说切断识海联系,冒牌叔叔苦口婆心的喳呼声一霎抽离,脑袋里再度恢复平静。

男儿的心思却无法静下来,故意哼着小曲走走看看,忽闪身躲进巷里,踏墙一蹬,无声无息掠上檐头。不消片刻,一名白衣公子匆忙跟进来,没见有人,四处张望,不觉越走越深。

应风色听巷外有人呼喊,暗忖:“原来不是一个人。”自屋檐跃下,一个箭步窜上前,冷不防将那人横抄在臂间,倒纵拔起,这一回用上了血髓之气,轻轻巧巧越过墙头,落于小院中。

那人连喊都不及喊,已被捂住小嘴,瞪大一双妙目,听墙后从人们“公子——公子——”喊进喊出,好一会儿才走远;回过神来,使劲将捂嘴的手掌挥开,怒捣他胸膛一拳,恨声道:“这些时日你死哪儿去了,韩雪色!那晚……你为何没来?”正是韩雪色所心仪的、那名唤阿妍的舞扇女子。

(第十三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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