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飞船,墨长歌以极快的速度飞往西方,不过很快他就悲剧的发现了,自己是一个路痴,在没有导航的作用下,这个男人不得不在耗尽飞船能量后步行前进。
“额,这是哪里?”墨长歌看着各种西方建筑开始两眼抓瞎了,这一路来迎面的是各种怪物,想要找个活人问路都是个问题,灾变到了现在这个阶段,除了特别强大的怪物能够变成人形,剩下的一些不是进化出奇奇怪怪的器官,就是各种动物拼在一起组成的新个体。
“对了,活人。”
墨长歌突然灵光一闪,只要自己找到幸存者集聚地一切不就迎刃而解?说做就做,于是乎这个男人将自己的意识扩散出去,开始寻找活人的痕迹。
贵族公会,黑暗的殿堂。
鲜红的池子,金发汉子赤裸着着身子泡在池子里接受“神血”的改造。
作为人,他是“雷神”托斯泰,西方最强的男人,作为神,他自称是“上帝”。
千百年来,一人饰两角,西方大地他是唯一的英雄,最尊贵的公爵,那怕是国王也不过在他的掌控中。
而然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公会,到今天真正的爵只剩下两个了,是的,只剩下两个了,前不久作为工具人的小丑在教会玉泽口语后就被人道毁灭。
加上死掉的骑士和摆脱爵位控制逃走的梅西西,这个世界只有两个爵。
“不愧是东方,我的得力干将都死了呀。”托斯泰微眯着眼睛,一千年前,他还是个毛头小孩,本来一切都没有什么,但是在那一天他掉入一处裂缝,那是一处隐藏在世界里的小世界,那片世界里遍地横沟,里面淌流着猩红无比的鲜血,却又充满麝香,迷人又罪人。
鲜血之上是一具白玉般的尸体,尸分六分,头颅、四肢和躯干。
年少的他在第一次看到尸体时并没有害怕,反而陷入深深的迷恋,少年托斯泰去亲吻尸体,接触它,那时异变发生了,白玉尸体和他进行了融合,遍地的鲜血开始改造他的身体,他掌握雷电之力,也掌握了惩戒的能力,那一刻他就是神!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托斯泰回到了原本的世界,时代却变了,他在裂缝呆了百年的时间,这百年来陪伴他的只有从裂缝里得到的黑色大锤。
得到神力后对托斯泰自称为“上帝”,他的力量无比可怕,那怕是当初西方最强大的人类——骑士之王也不是他的一合之敌,在那被称为“神选”的日子里,骑士之王带着他的庞大家族跟随了“上帝”,贵族公会就此成立。
为了保证骑士之王和他世代家族的忠诚,“上帝”将自己的左脚骨取了出来融入骑士之王体内,那左脚骨又喻为“男爵”,世世代代相传。
“上帝”的野心是庞大的,在统治西方人族后他的目光自然而然放在了异族人身上。
相序征服了兽族和魔族,给出了自己喻为子爵的右手骨和伯爵的左手骨,“上帝”的势力达到了惊人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