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蒙立刻高声呼唤男仆,让他找几件昂贵且干净的衣物送过来。
黑暗神却阻止了他的举动。
他抬起手,一团白光闪过,剪裁合体的衣物就覆盖了赤裸的身体。
他似乎不喜繁琐,变幻出的衣服简朴又雅致,但他的气质却使这些任何人都能买到的衣服,变得像高级教士的法衣一样高雅而脱俗。
有了白色衬衫、黑色马裤和没有装饰马刺的长统靴,还需要一件外套。
洛伊尔看了看德蒙身上的礼服大衣,变幻出了一件更长、更大、更合体的淡灰色大衣。
同样是礼服大衣,同样是衣摆垂至膝盖,同样是腰部的线条略微收紧,显出人体的曲线。
德蒙被洛伊尔衬得像连环漫画里鼻子如蒜头、下巴如锄头、手脚似火柴的土包子,第一次来到繁华的城市里,穿着洗后缩了水的肮脏大衣。
德蒙却丝毫不觉得窘迫,能成为黑暗神的陪衬是他的荣幸。他为什么要为这种光宗耀祖的事情感到窘迫?
“冕下……降临属下简陋又粗鄙的房舍,”德蒙搓着手,一脸谄媚地问道,“是有什么吩咐吗?”
洛伊尔看着他谄媚的样子,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他讨好艾丝黛拉的时候,也这么丑陋吗?
他心里想的是艾丝黛拉,变幻出人身也是为了艾丝黛拉,说出来的话却淡漠而威严:“我需要更多的力量。”
德蒙挠挠头,以为黑暗神在暗示骷髅会应该扩大地盘,招收更多的教众。毕竟只有这样,他才能拥有更多的力量。
谁知,洛伊尔下一句话却是:“带我去你们的牢房。”
德蒙百思不得其解,却不敢违抗黑暗神的命令,连忙吩咐男仆准备马车。
洛伊尔再次阻止了他的行为。
“告诉我牢房的位置。”
德蒙详细地描述了一遍牢房的方位,怕黑暗神没有听清楚,又拿出地图,指出确切的位置。
不等他把地图放回去,周围的场景竟像有生命般搏动起来,线条、明暗、温度、气味都在一瞬间发生了变化。
德蒙只不过是转了个身,他们就已站在了骷髅会牢房的入口。
这是德蒙第一次见识到神的力量。
光明帝国不是罗曼帝国,普通人只能在罹患重病时,才能见到可以借用神力的医官;即使是胆子大、不怕被神殿发现的有钱人,也只能请到能力不一的女巫,而不是可以借用神力的教士。但不管是巫术、魔法还是神殿借用的神力,都无法瞬间改变环境,就连罗曼帝国斥巨资修建的传送阵,也做不到这种程度。
德蒙拍了拍了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咽了一口唾液。
黑暗神能在转瞬间改变位置,就能在转瞬间摘下他的脑袋。
一时间,德蒙连大声呼吸都不敢,屏住了呼吸走向一棵普通的椴树,打开了树洞里的机关。
咔嗒一声,覆盖着枯枝烂叶的暗门开启。
一条深不见底的旋转楼梯,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德蒙刚要拿出火石,点燃树洞里的烛台,洛伊尔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一簇火焰便在他的指尖燃起。
那簇火焰飘浮起来,仿佛一只祈愿的金红色灯笼飞向前方,驱散了浓重的黑暗。
“走吧。”洛伊尔对楼梯扬了扬下巴,言简意赅。
德蒙看呆了。不是黑暗神吗?为什么能变火?
神果然是万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