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宗主的心里,在这里没有谁可以阻止自己给女人献花,否则,将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
纹身大汉就是他的开路先锋,他亲眼见过纹身大汉将一个自称获得D市2005年武术散手冠军的男子抓起来,像投掷标枪一样扔了出去,那人当即被摔得昏迷不醒,送到医院抢救了24小时,才捡回了一条命。当时对方还有几个人,也似乎都是练家子,但那些人无疑都被纹身青年这一招镇住了,最后一哄而散,连伤者都不顾了,他们很怕这大汉一怒之下也把他们当成标枪扔出去。
这样的实力该有多么恐怖?宗主觉得自己这保镖就是人形机器,无人能敌。
还没等纹身大汉的手伸过来,王风已经轻松写意地站起身来。只见他伸出手去,有些瘦弱的手掌,迎上了大汉抓人的巴掌,大汉眼里露出一丝不屑的神情,一丝是你这是自讨苦吃,怨不得谁。
王风的左手闪电般地捉住大汉的手腕部位,与此同时,右手一拉一带,金晶晶就被拉进自己的怀里。王风开始没有出手,是想观察观察这几人到底有多么嚣张。他决定出手,是因为他想出手。金晶晶是自己的女人,这从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跟自己打招呼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根她是否承认是自己的女人无关。他做事有自己的底线,那就是他绝不会让自己的女人受到哪怕一点点的伤害的,即使自己不敌对手,那也要拼死一战。
金晶晶等待的就是这个机会,她借势扑入王风怀里,闻着男人好闻的体味,心里一阵甜蜜。无论怎么样,他都是在乎我的,这是女人的小心眼在作怪。
王风一手搂着软玉温香的女人,一手抓住大汉的手腕,两人较上了劲。
几秒钟的时间,大汉被王风捏得强忍剧痛,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来。大汉不屈地抗争着,王风面上一阵冷笑,他不得不承认大汉的力气很大,但他也不是吃素的,多年刻苦训练,他的外家功夫显然已经今非昔比。
现在,他已经不耐烦了,这种较力对于他来说毫无意义,只好一抖手,常年习练推山掌的掌劲瞬间爆发出来,将那个毫无防范的大汉推了个趔趄,那大汉退回原处的时候,还在纳闷自己是怎么回事。
这时,那个一直处于安静状态的眼镜男突然从腰里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尖刀,顶在被迫躲在一边的怡红肋骨之处,吓得怡红浑身颤抖,连大气都不敢喘。
一见对方居然威胁一个弱女子,王风有些怒了。
原本微笑的脸上,瞬间布满寒霜,他来了个围魏救赵,见那叫宗主的青年来抓自己身边的余美,也不拦阻。将金晶晶护在身后之后,也向前跨了一步,这一步却完全改变了场中的局势。只见他右手快速从腋下掏出一支手枪,哗啦一声,子弹就上了膛,向前一递,恰好顶在男青年的太阳穴位置。
“别动,这里是公众场合,我不想开枪。但我不敢保证我的手会不会抖,一抖的话,枪就会走火,走火的结果是什么,你们应该清楚。”王风冷笑道。“我这支枪是俄制斑奎蛇手枪,子弹为7N29手枪穿甲弹;在100米距离上可击穿1。4毫米厚钛钢板,曾经以高爆弹头,在150距离打爆过一头牛的脑袋,不信你可以试试。”
这一切的发生都只是一瞬间,就像变戏法一样。从王风出枪,子弹上膛,再到顶在那青年的脑袋上,一切仿佛都在谈笑之间。
在场的人,都没有看清王风的动作。
3个平日里目中无人的家伙惊呆了,连那个大汉都被王风的阵势吓住了。
宗主也没想到王风身上会有枪,而且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掏枪指着自己的脑袋,这简直出乎自己意料之外。他忽然觉得自己从始至终都忽略了这个一直微笑不语的人,忽略这个人的结果就是自己彻底失去先机。现在,人家用枪顶着自己的脑袋,自己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好,算你狠,我认栽。”宗主说道。
等王风收起枪,宗主狠狠地看了几人一眼,甩下一句“我们走”的狠话,就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等等,我希望你是一个守信的人,不管你是什么人,什么家世,都不要再骚扰她了,不然你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的,走吧。”王风说这话的时候,气势忽然变了,变得很强势,连周边的空气都仿佛凝结一般。
宗主感到有些冷,他知道自己遇到了高手,自己3人万万不是此人的对手,而且对方有枪,这就是绝对的优势。身手再好,也快不过子弹,这就是游戏规则。他一直信奉一句话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有一句是好汉不吃眼前亏,“我答应你,以后不再找她了。”说完,带着2人迅速消失在酒吧里,连那束鲜花都没有拿走。
“谢谢你。”余美感激地对王风说道。余美知道如果自己今晚被那个宗主带走,一定没有好下场。自己落了他的面子,被宗主残忍地蹂躏是肯定的了。说不定还会被他的两个手下轮流上,看那大汉临走时看自己那一眼,就知道自己若被那个大汉弄,不死也得残废,死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她在上一个酒吧唱歌时,曾偶尔听一个女孩说过这个宗主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特别是折磨女人上,能弄出很多花样来。特别是对待那些不从他的女人,最后都无一例外地尝尽了屈辱。虽然自己当时并不是很相信,经过今晚的事情之后,她彻底信了,这个人能做得出来。
“我们在这个酒吧里相遇,也算是有些缘分吧,你是个善良美丽的好女孩,我帮你也是正常的,你就不要客气了。”王风笑道,好像刚刚发生的事情跟没有一点关系。
【第34章 试探】
余美被王风的邪魅笑容迷住了,整晚上他们都在一起,而他还从未对自己这样笑过,原来男人的笑也可以如此迷人。
想到这里,她连忙收回神思。
“不管怎样,都是你救了我…‥”余美还想说什么,却被怡红的话打断了。
“刚刚我给一个朋友打电话,那个朋友跟我说这个人我们惹不起,如果能躲一躲是最好的,而且这个人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在D市还没有谁不给他面子,今晚他吃了亏,绝对不能就此善罢甘休。”怡红有些后怕地说。
说完,她看着金晶晶和王风。
“没什么可担心的,既然已经惹了他,就等他出招吧。”王风毫不在意地笑道,“酒吧继续营业,古语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个叫宗主的人还会派人来试探我们的,我相信他是个聪明人,明知事不可为,还要做,那就是傻瓜,是自讨没趣,他不是那样的蠢人,呵呵。”见王风说得如此轻松,怡红的情绪稍稍有些好转,但也没有完全尽去顾虑。
直到金晶晶在她的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她才笑逐颜开,彻底放下心事。王风当然知道金晶晶跟她说了什么话了,无非是肖家的简单情况了,他也没有阻止金晶晶说话,有些时候,这些关系还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按照怡红的想法,在D市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官员或者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公子哥们,怎么也大不过省里那些高官。即便你是D市的黑社会,你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跟政府对着干,政府要想灭这些黑社会,就如碾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
为了表示自己的谢意,怡红说今晚她请。
王风当即拒绝,因为有金晶晶在,应该由他来请。
这让金晶晶心里比蜜还甜。这一笑,仿佛将一年多的沉重负担突然卸掉,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忽然觉得自己偶然认识的这个男人真的很特别。心里最深处的某个地方忽然被触动,脸色变得红润起来。
余美是个异常聪明的女孩,那个金晶晶跟怡红说了几句话,她的表情就不那么忧愁了,看来这个跟自己聊得投机的男人不是一般人啊。而此时在看他,越看越顺眼。甚至心里还不争气地突突乱跳,难道这就是一见钟情?女孩心里想道。
阴霾尽去之后,3个女人开始陪着一个男人继续喝酒。
王风纯粹是因为失眠才来酒吧消遣的,却意外地碰到了金晶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