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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部分(第2页)

金晶晶承认自己是胆子很大的女人,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她也是敢于主动现身的。王风就是她一见钟情的男人,这就是缘分。

【第31章 宗主是何许人也】

有些人在一起一辈子,都不见得有她一次简单交往的感情深,金晶晶就是这么认为的。

不记得那本书上这样形容女人,女人是感性动物,其内心是很脆弱的,女人比猫还好哄,哄猫还得用鱼,而对女人,甜言蜜语比香肠或鱼还管用。Qī。shū。ωǎng。只要你常常赞美女人,特别是赞美她美丽,她简直会喜形于色,心早就飘到九宵云外了,因为那是世界上的最高奖赏。男人一定要学会弹拨这根弦,来获取更多的贴心关爱。其次还有赞美女人的气质、个性、穿着、发型及工作能力等等,这些都是可以令女人高兴好几天的赞美语言。他有没有赞美过自己?显然没有。自己是不是爱慕虚荣的女人?回答是肯定的,那个夜晚,几个在S市呼风唤雨的公子哥,围着转的人,会是一个凡俗的人?不是,这就是金晶晶的判断。跟自己有着相同判断的女人还有一个,就是那个会盟茶楼的副总,她和她两人几乎是在比拼魅力,看看谁能胜出,成为他的女人,她们拼酒,最后的结果是两人都将自己搭了进去。便宜了眼前这个男人。而金晶晶不知道的是,跟她较劲的另一个女人正是会盟茶楼的副总曲丽,如今,那座座城市里再也没有了曲丽的身影。

那几乎是一场赌博,赌自己的直觉,赌自己还能见到他,还能成为他的女人,金晶晶的果断是无人能敌的,这不,现在她就见到了这个常常出现在自己梦里的男人。

“呵呵,难怪我们晶晶日思夜想,时刻不忘,果然是风度翩翩,魅力天成。”怡红有些肆无忌惮地看看金晶晶,又看看王风,嘴角挂着满意的笑容,“我们晶晶可是S市歌舞团的台柱子,追求她的人多了,可是在她心目中还没有谁让她如此挂念。”

她的直白,让金晶晶无地自容。

“怡红姐,你说什么呢?”金晶晶面红耳热地看了怡红姐一眼,嘴上虽是不满,心里却是感动,怡红姐终于说出了自己不能说的话。她不想让王风以为是自己有目的的接近她,甚至包括现身。那样自己所做的一切就真的是画蛇添足,得不偿失了。

“这有什么可害羞的,你呀。”怡红点了自己好姐妹一句。见老板都过来了,侍应生给后来的两位美女加了两杯啤酒,怡红喝什么侍应生都清楚,而金晶晶是入乡随俗了,也跟怡红要了一样的啤酒。

一男三女的组合在这家酒吧里,也算是一个独特的风景了。好在这里比较背静,还没有受到各类牲口具有透视性穿透性外加直接扒女人衣服的目光的骚扰。

“哦,原来真是这样啊。”余美揶揄地看着王风,悄悄地说道。余美是个聪明的女孩,她的这些话说得很含蓄,既有一点点对王风没有对自己说实话的责备,又不伤王风的自尊。必定他们是萍水相逢,还谈不上有什么深交,有些话也不能说得太过露骨。

由于两个女人的加入,王风和余美就不像刚才那样随意了。而怡红是一个久经情场的女人,怎能看不出余美的那点小心思。但她还是倾向于自己的姐妹的,远近亲疏她还是分得清的。

这时,从外面进来几个男子。其中一男子手里捧着一束鲜花,身后跟着3个马仔,直接奔王风一桌走来。这人很年轻,20多岁年纪,长相一般,身材不高不矮,但为人阴骘。一看就不是善类,王风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因为这人摆明了是奔自己这桌来的。

余美知道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就显得很紧张。重新坐下后,她选择挨着王风坐,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反正她就是对这个自己仅见一面的男人有好感。若是让那个叫金晶晶的女人挨着他,自己的心里一定不舒服。所以她不自觉地抓住了王风的手,王风任她攥着自己的手,她的小手因为紧张,手心里都出了冷汗。

王风觉得这个小美女也是,人家男孩大半夜的来给你送花,容易么?你收下就是了,又不是黑社会来逼良为娼,用得着这么紧张么?但他这话可没敢说出来,因为他看见了余美眼里的无助,以及无奈,还有等多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感。看来,这几个男子并不是一般的人,王风的不是一般的人是指很有些背景的公子哥。

等到了近前,王风才明白女孩紧张的原因,因为这几个男孩或者说是男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善类。所谓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是俗话说的,什么人找什么人,什么人玩什么鸟,还有鱼找鱼虾找虾,王八专门看绿豆,等等。这些话都是极为朴素的,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看似有些粗俗,实则一针见血,极有见地。

看看那个24、5岁的家伙,其身高在1。74米左右,头发染成棕红色,还是爆炸式的,脖子上戴着一根项链,很粗,在灯光下金光灿灿。以王风的眼光,这金项链应该是足金的。现在的市价,这根金项链得3到4万元RMB之间。王风曾经参与侦破一起抢劫案,这伙人跨市抢劫,他们将目光瞄向了那些戴着粗粗的黄金项链,夹着档次极高的真皮包,穿着打扮一看就是老板的人。

这也不足以让他们动心,在这些的基础上,还要具备重要的一条,就是这人必须开着好车,奔驰奔驰s600,宝马7系,奥迪A8,等等。

在王风的印象里,似乎那些黑道老大都喜欢戴这种项链,这是身份的象征。不过,这也都是过去时了,都是电影电视上刻画的人物形象,真正的黑道大哥,却未必个个如此。至少在S市称雄的西南帮老大胡子就没戴过这种链子,胡子戴着的是一条价值在数万元左右专门治疗颈椎的一种合金链子,而胡子戴的那种医疗效果更好一些……

王风清楚时下的很多普通人也都戴钛合金的链子,这些链子有各种形状,条形的、方形的,不一而足。主要是因为钛的材质坚固、轻巧、抗菌、不生锈,配戴不会过敏,并能帮助人体内的电流重整、放松肌肉、提高运动机能等等,合金成分锗则是非常良好的抗氧化元素,可排除体内毒素,活化细胞,强化身体机能,中和体内正负电位,消除电磁波,平衡身体正负电位,更有局部加温效果,穴道按压,纾解压力,安定神经。

而今天走进酒吧的这名男子显然是关于这方面的电影、电视看多了,有跟风之嫌。王风都觉得他戴着这么粗重的黄金链子有些沉重,家里有钱也不至于这样啊。

家财外露,可不是好孩子。

跟在他后面的两个男子,一个身材高大粗壮,这个季节穿着一件黑色半截袖衬衣,没穿外罩。下身是一条宽松的灰色运动裤,脚下是一双黑色的运动鞋。王风是白色长袖衬衣,这人比王风还另类。再看这人的面貌,很有特点,一双扫帚眉,眼如铜铃,目露凶光,这形象很像三国时期的猛将张飞张翼德。26、7岁的年纪,身高在1米85左右,寸头,应该有纹身,以王风的毒辣眼光,已经看到此人右臂露出的是一条龙或者蟒的尾部,那条龙或蟒的头部应该是在他的胸部。

王风判断他纹的是蟒,五爪为龙四爪为蟒,按照国人多龙的崇拜,纹龙是很忌讳的,一是这个人属龙的,能够戴龙牌,二是这个人是混黑道的,并且在道上有着极高的地位,属于老大级的,一般的小混混根本就不配纹龙,或者说不敢纹龙。既然这人敢纹蟒,身份也不简单。可是有趣的是,这位身上纹着蟒身份在D市黑道貌似很有身份而又长相凶恶的青年,应该练过散打、拳击等搏击之术,或者是健美爱好者,这从他隆起的胸肌可以看出来,3人之中属这人最有威势,可惜却是一个打手兼保镖的身份。

另一个身材矮小,清瘦,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但王风却知道这种人就是最典型的斯文禽兽。干起坏事来,比谁都凶都狠。

3人走近,余美小手攥得更紧了。

【第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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