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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部分(第2页)

当今天见到玉门关的关城时,我甚至难以按捺下心中的喜悦,像疯子一样高声歌唱。守在关墙口的城卫,好像的确把我当成了疯子,看他紧张的模样,若我当时有什么惹人疑窦的动作,他多半会立刻提起枪对准我的心口扣下扳机。不过当他看到我身上佩带着的学会徽章后,就惊得一下子张大了嘴——一个高鼻深目的夷人,竟然能佩戴上皇宋地理学会的徽章?!这的确是很少有的。据我所知,截止到去年年底,皇宋地理学会的一万四千名会员中,如我这样取得汉籍参加学会的夷人,连我也只有三个。

不过如果一年后再见到这么年轻的城卫,我想他在惊讶之余应该会更加恭敬一点。两个月前在于阗。我已经收到了学会寄来的公文。因为我这几年在陇右的功绩,当我回到顺天府的时候,我将被授予银质徽章,成为学会的上级会员。这是无上的光荣,作为当世会员最多、覆盖范围最大的学会,一万四千名会员中,拥有银质徽章的也只有六百多人,二十分之一的比例。至于金质徽章,至今只有颁发过七枚,去掉三个已经过世的,就只剩四人。最近刚从极东远航回来的薛校尉,也将在九月成为第八名金徽会员——这是我两个月前,与学会的公文一起收到的消息。当时今年的年会还没有召开,他还没有得到那枚赤金色的徽章,但现在已经十月,应该是拿到手了。

在大宋,能佩戴上金质徽章的,是科学院的大学士们,是工程院的大工程师们,还有医学会、天文学会、地理学会等学会中的佼佼者。佩上一枚金徽,在任何一个王侯府邸,都能理所当然成为座上宾。

我很羡慕薛校尉的功绩,也很嫉妒他的年轻。如果我是和他一样的年龄,我肯定会报名参加环绕大地的旅程。但我已经就要六十岁了,以年岁来说,比当今的洪武皇帝只小一岁,也只能看着年轻人一个个走到了我的前面。

来到大宋已经十八年了。我想我已经爱上了这片土地,而四十岁以前的生活,却渐渐淡忘。我已经老了,今年回去,就准备推掉一切,不再远游,在家中好好养老。在顺天的两个儿子,也快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也该为他们打算打算了。除此之外,我还打算建一座赞美真主的庙宇,以我在大宋诸多穆斯林中的声望,应该能筹措到不少资金。

真主在上,愿我能将你的荣光洒满这片大地!

大宋洪武二十八年十月廿四。己卯。【西元1153年11月11日】

在驿馆里睡了两天,终于缓过劲来。与我一起从于阗回来的还在隔壁的房间里睡着。一个还不到三十的小伙子,竟然比我这个老头子还要不济,看起来我还很年轻。

在驿馆中,我吃到了有生以来最难吃的一次早餐,当我看到用着搪瓷碗装得黏糊糊,绿油油,还咕嘟咕嘟冒着气泡的奇怪的菜粥时,我立刻肯定这间驿站用的厨师一定是从地狱的厨房里逃出来——果然。当我,那里简直是地狱。

在看到了最新的报纸。想不到这个只有五六万人口的小城,竟然也有一份地方报纸。但这份玉门新闻,与那些只在当地州县发行的小报一样,多是些当地发生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有婚庆,也有讣闻,还有各种通告,也只有当地的居民才会有兴趣一读。

但与玉门小报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个月前发行的皇宋新闻。只有在这份当世第一大报上,才能读到让我感兴趣的新闻。

真令人吃惊,竟然又要打仗了!不是这些年,如在陇右或是西南那般,出动一两千人的战斗——虽然这样的军力,已经将拥有十多万军队的黑汗和黄州回鹘杀得远避千里——而是动员举国之力,向西征服天竺和大食。

好罢,当我看到大食两个字时,心脏差点要停止跳动。但当我再仔细看过文章中的内容后,不禁大笑了起来。

过去多少年了,宋人还是没有将巴格达的阿拔斯王朝和盘踞在葱岭【帕米尔高原】以西的突厥王朝分辨出来。虽然在五百年前,被汉人们称为黑衣大食的阿拔斯王朝的军队,的确在葱岭击败了大唐的军队。但现在,阿拔斯王朝的疆域就只剩旧有的四分之一,即两河流域及天方一带。

真正与天竺接壤的,是伽色尼王国。他们是阿拔斯王朝附庸萨曼王国的附庸在百年前,势力达到最盛,甚至攻下了天竺北部。不过如今,从陇右向西逃走的突厥人与当地的一些同族融合,势力大增。两年前,在大宋西洋商业协会的支持下。突厥人的首领库特布丁自称是苏丹,建立了自己的王国,与统治当地的伽色尼王巴拉姆大战连场。

追根究底,两方其实都是突厥人。不过一个在唐朝被赶去西方,一个是现在被赶到西方。时间前后的差异,让他们成为死敌。在他们互相厮杀的时候,远征军就会从天竺北上,攻下他们的王国。

这真是个好消息,那些伪信的突厥人,就让他们下地狱去罢!让七层地狱的烈火将他们的灵魂和罪孽统统烧尽!谁让他们只承认巴格达哈里发的权威,却不会听从他的命令!

大宋洪武二十八年闰十二月十八。壬寅。【西元1154年2月2日】

今天有件让人高兴的事,也有件让人不快的事。

让我高兴的是我的大儿子已经定下了一门亲事,亲家也是教门中人。不论身家还是地位,都与我家不相上下,算是门当户对。今年订婚,明年结亲,到了后年,当我六十岁的时候,就能见到我的孙子了。虽然我留在家乡和巴格达的儿女们,应该都已经成婚生子,但远在大宋的我,当然看不到他们成婚,也看不到孙子们的出生和成长。现在终于可以了结一桩心愿了。

但今天下午发生的另一桩事。就让人很不痛快了。

今天就在我午睡的时候,一名穿着黑色军袍的士官敲响了我家的大门。就像带来不详消息的乌鸦,递给我一份红色的信函。枢密院职方司以我熟知大食地理人文,征调了我暂时从属于远征军,作为向导和通译——这是皇宋地理学会的推荐,我不可能拒绝,也无力拒绝。虽然我很想看着儿子成婚,也不得不收拾起行装,等待过年后,就随军出征。

不过我已经征得了职方司的一名主事的同意,如果我在巴格达的妻儿还在的话。希望可以将她们接回来。另外,如果可能的话,我打算将我这些年来,慢慢收集来的有关火炮、火枪和各式机械的资料和图纸整理起来,交给我很快就要打交道的同胞们。

虽然当年资助我来大宋的宰相阿迪尔肯定早已过世,但如今巴格达的哈里发穆克塔菲据说是个有为的明君。利用我送去的图纸和资料,在他的领导下,阿拔斯王朝肯定能再次崛起。在大宋吞并天竺之后,能拥有自保的实力。

……这也算是我为阿拔斯尽的最后的一份义务!

大宋洪武二十九年元月二十,癸酉。【西元1154年3月5日】

过了年,停滞了一个月的战争齿轮终于又开始了转动——按如今流行的比喻,就像摆钟上紧了发条。走得精确、稳定,且毫无拖延。

为了这一场战争,大宋整整动用了高达六万的陆军野战部队。如果这个消息传到天竺或是巴格达,也许有人会嘲笑,这么点的兵力甚至不到巴格达城中守军,甚至也远不及五十年前窃据圣城的异教徒们。肯定还会有人幻想,用弯刀和骆驼就能轻易击败人数这么少的敌人。

但这些却是大宋百万大军中,最精锐的野战军中的三分之一,总共八个营,并补充了兵员,扩充为军团。是号称一军灭一国,一营破十城的强军。我在陇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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