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一切,都是杨立自发的行为,跟我没有关系。
杨立表示明白,因为我给了他这么多钱,这么多好处,就是要让他来做这种事的。
郑辉那边交给杨立,但是刘娟这边也得处理。
丽丽继续跟警察联系,积极地给刘娟找法律援助,鼓励刘娟走法律程序,千万不要惯着我们。
然后,仅仅两天的时间,刘娟就怂了。
因为正常走法律程序,她根本就拿不到五十万的赔偿,而且还要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准搞到最后,还会被拖延好几年才能拿到赔偿款。
另外就是郑辉已经被杨立的人教训了,不敢再去找刘娟。
刘娟没了郑辉这个主心骨,也就没了主见,最后跟家里人商量了一番,决定接受丽丽最开始提出来的那个方案,拿走五十万的赔偿,丽丽再给她安排一个清闲的职位。
但是,已经晚了。
我这里有好处,而且还很不错,但是只能给听话的人。
对于不听话的人,那就不用谈了。
所以我让丽丽不要理会刘娟的要求,继续走法律程序,最多就是不要故意拖延时间就行了。
法律判我们该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我是一点都不在乎的。
既然是刘娟先翻脸,那我为什么还要跟她和好?
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刘娟后悔了,竟然还想找人来工地闹,结果又被警察带走了,然后就老实了,接受了现实。
郑辉那边也老实了,杨立教训他的方法简单且粗暴,就是找几个小弟,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跟着他,甚至就连郑辉回家,小弟都跟着一起回去。
当然,只是跟着,不会动手,也不会有言语上的侮辱。
但如果郑辉敢动手,杨立的小弟也不会闲着,该反击就反击。
郑辉要是敢报警,杨立的小弟就把他和刘娟的事说出来。
刘娟刚死了丈夫,郑辉就跟刘娟走的这么近,分明就是图财又图人,背地了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大家心里都清楚。
这种事宣扬出来,就算郑辉不在乎,他爹妈也不在乎吗?
郑辉是彻底没脾气了,只坚持了不到一天就认怂了,主动把他背后那个经理给交代了出来。
然后杨立的小弟就去找那个经理的,还是同样的套路,不动手,不骂人,就是跟着他,寸步不离,二十四小时不间断。
这个经理有点门路,报警把杨立的小弟抓走了,然后不到十分钟,又有两个小弟找上门去了。
再报警,再抓,然后杨立再派人。
反正杨立的小弟没动手,最多就是强行闯入,被抓回去也没什么事,而杨立手底下的小弟可太多了。
就算没有小弟,撒点钱出去,小弟不就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