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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部分(第5页)

因为东方破晓,我背叛了对她的誓言。

我再不会照顾金蚕谷,还要破晓毁了她的金蚕。

所有的问题,再也不会有答案了。

黑暗,一点点地将我吞噬……

破晓,这一回,我们永远都不会再见……

(此番完结)

PS:关于晨露,北北有话说,这是北北第一次写这样的角色。

就如同大家说的,在我的设定里,晨露对青颜的并不真正的爱。

那是一种向往,对爱的向往,对美的向往。

只是可惜,晨露并不知道什么是爱。

他只是在对的时间遇上了错的人,把向往误以为是爱。

甚至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也没有意识到,他真正爱的人其实是破晓。

这一点,或许是遗憾,或许也算是他的幸运!

北北的第一个悲情人物啊,晨露啊,我真的很爱他,很爱很爱,因为爱,所以偶把他写死了,5555555555……

洛疾风番外:风一样的男子!(1)

()()洛疾风番外:风一样的男子!(1)

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想到要离开九重宫。

因为,只在这里,我才可以正大光明地向脸向着太阳。

也只有在这里,才不会有人唤我妖怪。

不过,这一次,不走是不行了。

草儿那孩子,实在是顽劣,九重宫的许多秘密,其实我也是知道的。

包括,这位刚坐上宫主位置不久的花容。

但是,一个孩子,不会明白,什么是该说的,什么是不该说的。

花容绝不会允许有草儿这样的存在,所以,我们只能逃了!

母亲临终前说过,草儿注定有一次生死之劫,只要我们到楚京去,便可以遇到那个可以让他逃过一死的人。

而我,也会遇到我生命中关键的一个人。

对谁是我生命中关键的那个人,我并不在乎。

我在乎的,只是草儿。

所以,我带着他离开九重宫,离开雪山,一路直奔楚京城。

追兵无数,我们是不能住客栈的,而且,我身上也没有多少银子。

在九重宫,银子这问题一向是不用我这个护法自己操心的。

在我的词典中,跟本就没有钱这个概念。

那些村民们,敬九重宫,也尊重我。

凡是我看中的,自动主动送上来。

那些姑娘们也是,每日总是想办法把牛奶、肉干送到九重宫来,不惜爬上那样一段难爬的雪山山路。

惊天有时候会开我的玩笑,说她们喜欢我,我却总是一笑置之。

在这里,或者我是神,可是,她们哪里知道,离开这片雪山,那些人管我叫什么呢?!

妖!

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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