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仆妇,眼睛一亮,对着叶欢说道,“这里不是有一只狗吗?夫人最喜欢吃狗肉了,把这只狗杀了,做火锅不是很好?”
“别动我的多多!”
蓉蓉不假思索的将多多抱在了怀中,用力的摇了摇头。
玲玲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开,她有些眼馋的看着多多。
宁可娇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的摇了摇头。
“小孩子吗,舍不得就舍不得。”
宁可娇笑盈盈的对着叶欢说道。
“看不出蓉蓉这样的小气。”
玲玲也这样的说,“不就是一条狗吗,亏我把自己最喜欢的玉钗送给她。”
那只玉钗价值数千辆银子,而一只土狗十枚同伴就能买到。
“是呀,算了,小姑娘都是这样的小气,玲玲送了她这么多的东西,但是她却……”
那两名多嘴的仆妇也开始议论起来,那些人的话,一句句的刺入了蓉蓉的心。
多多在一边舔着蓉蓉的手,清澈的眼睛里面充满了对主人的信任。
“好吧,大不了饿上一阵子,晚上到城里吃饭。”
“小主人还要在这里呆上五天,看那个蓉蓉如此的吝啬。”
默默的抱着多多,蓉蓉一个人咬紧了下嘴唇。
没有人理解她,是的,不过仅仅是一条狗而已,几枚铜钱都能买来的土狗。
虽然叶欢一直教导她用平常心看世界,告诉她人和人是平等的。
但是,她才九岁,她只知道用别人的眼光来定义自己。
低下头,一滴眼泪落在了多多的脸上。
她和多多一样,只是一个乡下的姑娘,虽然爸爸是一个大侠,但是每一次到饭店吃饭都是吃最普通的东西,就这样,大部分时间还是爸爸给她做饭。
玲玲、鸥蔓……还有很多朋友,她们每一个都比她过的好,有漂亮的衣服,有精美的首饰,有前呼后拥的奴仆,还有美丽的妈妈。
现在,没有人瞧得起她,那些人,正在嘲笑她。
她的爸爸,虽然人称叶大侠,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尊重他,就像是那些人见到了琅邪王那样的尊重?
他帮了不少的人,但是有些人一转身就笑爸爸是笨蛋。她能看到那些人眼角处的不屑,他们总用无耻的口号来让别人送死。
“怎么了?”
叶欢从里面走出来,身上的粗布衣服,加上几点尘土,看起来那样的土气。
“没有什么事情,宁夫人喜欢狗肉,这条狗到不错,但是玲玲……”
“你们呀,和小孩子见识干什么?蓉蓉最喜欢多多了,你们不要强人所难。”
叶欢笑着,但是那句话却成了最后一根压倒了骆驼的稻草。
她看到了叶欢那种很自然的表情,也看到了爸爸那句微微的叹息。
是的,她是小孩子,那些人没有一个人瞧得起她。
“你们不是要吃狗肉吗,我给你们。”
双手托起了多多,蓉蓉将狗狗送到了叶欢的面前。
她倔强的看着那些人,强行的忍着眼中的泪水。
她绝不能让人瞧不起,绝不能。
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不对,多多在叶欢的手中拼命的挣扎着。
如同人一样黑黝黝的眼珠流着流水,大声的对着主人哀鸣着。
“多多,乖乖听话,好不好?”
“多多,这是我省下的晚饭,给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