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乙刚才这番话,倒不是只为了说服托尼才说的,而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想做“十大贼王”,有两条路,一条是混社团,一条是跑单帮。
混社团自不用多说,便是把百越帮做大做强,再创辉煌。收他万儿八千个小弟,打下大大的地盘,自能扬名立万。
至于跑单帮,那就简单了,抢劫、绑架、或者是走私、贩独都可以,总之就是一个专门搞钱搞事情的团队,抢个银行,炸个金库什么的,也能轰动港岛。
表面看起来,似乎混社团更有前途,混到兵强马壮,一呼百应的地步,甚至可以做港岛的地下皇帝。
到时候黑白勾结,和贪官污吏沆瀣一气,混得不黑不白,谈笑皆官商,往来全富贵,跺一跺脚,港岛震三震,个把警察算什么?想抓我?有的是小弟给我顶罪!有的是大人物出面保我!有的是顶级律师供我驱使,为我脱罪。
而跑单帮呢?
干一票大的,立刻会成为警方的眼中钉,会被通缉,然后从此藏头露尾,根本不敢大摇大摆走在街上。
就算轰动一时,也不过地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光,要时时刻刻担心警察围剿,还要警惕有人黑吃黑。
一旦和警方照面,不反抗则罢,只要反抗,就有被警方击毙的风险。
如果被活捉,那就只能祈祷警察没有足够证据起诉了。
可现在有马军在,被抓住基本就是九死一生了。
如果正常来说,那肯定是要混社团才是正途。
可苏乙却敏锐察觉到巨大的危机。
他敢肯定,如果他不改变现状,只怕随时有覆灭之危!
原因有二。
其一,混社团是混名利,所以基本是要和警方锣对锣,鼓对鼓,明着对抗。如果警方程序合法正常,你就算混成港岛最大的大佬,人家也随时把你抓回警局拷在水管道上。面对马军,这样的劣势就太被动了。从这一点来看,混社团大大不如跑单帮的,毕竟跑单帮是藏在暗处。
想抓我?你找得到我再说吧!
其二,现在最大的社团势力是谁?王宝的和胜和!王宝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大佬了,他想要扬名立万,成为十大贼王之一,他该怎么做?
王宝不可能跑去抢银行或者炸警局,他的选择其实不多,最简单的选择就是——扩充地盘!
指挥小弟扫场子,吞并别的社团帮派,一家一家打,打到一统港岛黑道,到时候自然是轰动全港!
但凡王宝这么做,那百越帮就危险了,几十个人对上王宝几万个小弟,用鼻子想也知道地盘肯定守不住。
所以,与其到时候被王宝打得犹如丧家之犬一样放弃地盘血本无归,还不如现在就把地盘卖给阿山,套现走人,急流勇退。
两人正说着话,阿虎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把枪,眼神直钩的,有些愣的样子。
“大哥,二哥。”他跟两个哥哥打招呼。
“处理掉了?”苏乙问道。
阿虎点头:“干掉了,尸体扔水里了。”
“靠!”托尼无语看着他,“水我们还要喝,还要捞鱼吃的!你把死人扔水里?”
阿虎呆呆道:“那怎么办?我已经扔下去了。”
“捞出来啊!”托尼翻着白眼道。
叮铃铃。
兄弟俩还要说话,苏乙的手机响了。
他拿起一看,不禁一笑,向两个便宜弟弟摆摆手,示意他们安静,这才接起电话。
“喂?山哥!有何贵干啊?”苏乙笑呵呵道。
“渣哥,说好的要货,我货都送到你弟弟面前了,说不要就不要,这不是摆我一道吗?”山哥语气不善,“今天的事情,你是不是得给我一个交代?”
“交代,当然要交代!”苏乙笑道,“一个小时后,元朗黄港高尔夫球场,我们见面再聊!有好事,别说我没关照你,记得别迟到哦。”
“好,那就待会儿见了再聊!”山哥冷哼一声,挂了电话。
“大哥,要去打高尔夫啊?”阿虎有些为难挠挠头,“那我就不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