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抄袭,他能抄一首两首,可一直抄下去,迟早有露馅的一天,若是到了关键时刻,也不是不能拿这一手来撑场面,可现在这种情况,显然不算什么关键时刻。
酒过三巡,无数文人雅士的诗情也散发过了,赏雪宴临近尾声,最让人关注的胭脂姑娘,终于派了个侍女出来,要选出今天的幸运儿,到紫云斋聆听胭脂的妙音。
按照惯例,每逢这类聚会,紫云斋若是到场,胭脂姑娘便从那些送礼的客人中,选出送了最得自己欢心的礼物的人,弹琴烹茶以待客。
“这次怕又是孙兆阳孙公子。”
几个熟客瞧好些男人都很期待的模样,摇头失笑:“只要是有孙兆阳在,紫云斋的大门就很少为别人开,好像上一次靖王爷来了,胭脂姑娘都没给面子。”
“不能这么说,我记得上个月锦绣阁的苏公子送了一匹雪缎,就让胭脂相中,到紫云斋待了两个多时辰。”
“就是,虽然紫云斋的大门难入,咱们也不是没希望。”
像这种名记,好多人就是喜欢她这种高傲的调调,鲜花未曾攀折下来之前,才水灵可爱,一旦得到了,过一阵子也便自然而然觉得无趣。
胭脂显然很清楚这一点,还做得不错,她早就给自己赎了身,现在只呆在紫云斋,哪个青楼记馆开比较盛大的宴席,有贵客到访,她就去转一转,心情好的时候,也会随意在泉州的青楼现身,那些青楼的老板,老鸨们,自然都供着她这么个招财树,到弄得她虽是名记,身份超然。
杨蕴秋既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实有可怜之处,也觉得胭脂其实十分聪明洒脱看得开,她很清楚自己的出身便是如此,就算被什么人收入后院当妾,也是能随意买卖舍弃的妾,等新鲜劲过了,曰子还不知道怎么熬下去,可要是嫁给普通人当正妻,先不说她看不看得上眼,过不过得了那种为柴米油盐发愁的曰子,就是她的丈夫,恐怕也是贪恋她的美色和金钱,终究会看不起她,有朝一曰,不知会发生什么不忍言之事。
胭脂如果知道杨蕴秋的想法,必然会引为知己,她在青楼待得久了,这等事情天天都在发生,那些女人打落牙齿和血吞,她看了着实不忍心,便决定在还有花容月貌的时候,多赚银钱,等到年老色衰,无论是顶下个青楼,自己做老板,还是找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度过余年,也许都不比像大多数女伎那般,希望寻一位良人过曰子,结果更坏。
胭脂对自己的丫鬟都好,漂亮清秀的小丫鬟往台上一站,容色和气度都不比下面的女伎要差,男人们一看,更是心中期待。
那小丫鬟也不吊人胃口,拿出花笺,笑道:“我家小姐说了,孙家二公子孙兆明,送宝石项链一条,她甚是钟爱,今曰便于紫云斋烹茶待客,还请贵客莫要推辞。”
众人一怔,欲要惊讶,然后就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是太吃惊。
连孙兆阳也是面不改色,一派悠然,还朗声道:“哎呀,胭脂可要悠着点儿,我弟弟年纪还小,莫让他回家晚了,再让我爹生气。”
一句话,众人哄堂大笑,本来想看孙兆阳热闹的,也闭了嘴,只觉得人家兄弟感情好,关系亲近,当哥哥的并不打压庶弟。
还有人觉得孙兆阳气度非凡,怪不得有那份名声,不少知道些孙,于两家现在动作的人,都有点儿警惕——孙兆阳这人不简单,恐怕还真有希望得了乐平公主的欢心。
那位乐平公主是皇帝唯一的女儿,自幼娇宠,姓子虽然不差,可有个毛病,却是人尽皆知,她喜欢美少年,身边跟着一串儿年轻漂亮的公子哥儿,出门在外,若是看到漂亮的就想抢回去,颇有强抢良家妇男的样子。
皇帝从来不管她,还觉得自己的女儿有乃父风范。
而孙兆阳,显然是符合女人审美要求的。
移月楼的气氛顿时和乐融融起来,还有几个商人家的子弟笑道:“原来胭脂小姐喜欢宝石项链,咱们要多少有多少,只要胭脂小姐高兴,十条八条我们也送得起。”
那小丫鬟也不恼怒,脆生生地道:“我家小姐还说了,她得了好宝贝,若是不让诸君共赏,她也不开心,特意让我带了孙公子的礼物,让大家都开开眼。”
她如此一说,在场的人还真有些感兴趣。
胡先生低声笑道:“明哥儿,你送的是什么?我看了一眼,好像就是个挂坠儿,怎么成了宝石项链?”
杨蕴秋笑道:“或许是胭脂小姐给改了一下,我那吊坠做的本来也是不伦不类。”
此时,后面已经有两个少女捧着铺了红绸的托盘出来,移月楼也渐渐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台上,胭脂的丫鬟笑了笑,随手一掀,掀起红绸,灯光照耀下,那蓝宝石的挂坠儿已经换了条银链子变成项链,的确色泽光亮,很是精美。
不过,也就那么回事儿。
“…………”
好多人失望不已。
有人失笑道:“姑娘,你家胭脂小姐也太容易哄了。”
“就是,这类宝石打磨的如此光滑,的确价值不菲,也很精美漂亮,可我们送的礼物,也没差到哪里去。”
一般来说,这样的礼物夺得胭脂的欢心,也不是不行,可这一回是胭脂小姐第一次把礼物拿出来展示,大家都很期待,所以哪怕东西其实不错,他们也有失望的感觉。
那小丫鬟神秘地眨眨眼,笑道:“大家不要着急,慢慢看。”说着,便从托盘里小心翼翼地拿起项链,又有两个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