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鼓手唐纳德不禁鼓掌。
“你从哪找到这么棒的贝斯手?”其余人纷纷好奇。
“她最厉害的,可不仅仅是贝斯。”寒路得意。
“还有什么?”
“她有个英文名叫may。”寒路揭露谜底。
“你说什么?她是may?”
“ohmygod!Itscrazy!”
队友纷纷表示惊呆了!
“may将成为我们乐队的一员。”寒路宣布。
叶轻媚既然回国,她只想弥补那些错过寒路成长的日子,所以她才加入乐队,这样两个人几乎可以朝夕相处。
“很高兴认识你们,我是may。”叶轻媚一一跟他们认识。
“唐老鸭,鼓手;宁宁,吉他手;冰块,电子琴。”寒路是主唱,这个毋庸置疑的。
认识完毕,开始排练新歌。
这首在看守所写出来的歌,对寒路来说意义非凡。
他至今还记得当时的彷徨和忐忑,而夏千语,将光带给了他。
这首新歌,就叫做《光赎》,是寒路关于命运和救赎的反思,跟以往的情歌完全不一样,很有深度。
写歌的过程,寒路对许多事,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他甚至重新认识了自己。
“找到自己,才是人生的主旨。恭喜你!”
叶轻媚从不说教,但寒路意外的对她的话都能听得进去。
“这首歌也许不会爆,因为太难懂了。”寒路说。
“曲高自然和寡,你作为艺人有义务引领公众的思考和思想,这步是一定要迈出的,如果你只在乎销量,那你不是一名歌手,只是一名商人。”
“我当然不是为了钱而唱歌。”寒路反驳。
“我知道,你的歌,都很干净,他们把你保护的很好。”叶轻媚说。
他们,自然指的是席牧和方佩夫妻。
从小,寒路就没为生计发过愁。
做乐队很费钱,但是方佩无条件支持寒路,寒路自然也没吃过什么苦。
他吃到最多的苦,可能都来自夏千语了。
夏千语是他所有的青春,他写情歌写了太多,所以叶轻媚想让他转型,去看更广阔的世界。
而且,她虽然不反对寒路追夏千语,但很大概率,这个傻儿子是追不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