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什么?不如就把你这老板的位置让给我吧!”
“啥?”
尽管已经做好了豁出去吐血三升的准备,任幸还是被助理小姐公然的篡位宣言所惊呆了。
“反正你这老板也当得一点都不好,不如自觉点让贤!”
少女理所当然地这样说道。
“不是吧……我干得真有那么差劲吗?”
任幸很有些不服气。
虽然他是第一次当老板,可能缺乏点经验,也确实还没有为工作竭尽自己的全力。
但再怎么说,至少对沈晓婉这个公司现在唯一的员工,他任幸绝对算得上是仁尽义至的!
要啥给啥,能这样被员工骑在脖子上随便吸血的老板,就算你打着灯笼找遍全世界,恐怕都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了!
这丫头,不但不懂得感恩,居然还说什么他不称职?
非要把员工当驴使,还动不动欠薪不给的赖老板才称职是吧?
面对着愤愤不平的任幸,助理小姐却丝毫没有退缩,而是很有底气地对着老板发出了一通严厉的指责:
“你这经理当得真是非常差劲!这么久了,想要招揽的人还完全没有进展,公司也一分钱的收入都没有,这样下去,应该很快就会破产了吧?”
“……”
少女责难的角度完全出乎了任幸预想的范围,他一时之间竟然无言以对,原本满腔的义愤不平,也被这无比锐利的一击戳得一下子全漏光了。
成立这个公司原本就只是个“曲线救国”的变通手段,完全是奔着和仙女拉近关系这一目的才设立的,从一开始就没有认真考虑过经营上的事。
现在公司要资产没资产、要业务没业务,甚至这办公场地都只是短期租用的,说是个皮包公司都不为过,被人在营运方面质疑确实无法辩驳。
只是,她既然都知道是个根本不值钱的皮包公司了,为什么还会想要篡权夺位呢?
难道只是小姑娘的一时兴起了,突然想要过过当老板的瘾?
但以沈家如此强大的背景,就算给沈晓婉在那些知名的大公司里弄个头头的位置,也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呀。
实际上,现在上市公司里就有着不少这样的例子,甚至有些还同时兼任着好几家公司的董事席位呢!
不过,那些人和沈晓婉还是有些不同的……
“怎么?既然都没话说了,就爽快点让位吧!”
看着任幸陷入了沉默,沈晓婉趁热打铁,连声催逼道。
“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的,德不配位,就该主动让贤!这不是最基本的道理吗?就那么舍不得?哼,我还以为你是个有气度的男人呢,原来也就这样呀……”
少女的脸上露出了轻蔑的表情,但任幸却没办法对她这让人火大的挑衅做出回应。
毕竟不久前信誓旦旦地说什么都可以答应的就是任幸自己,别人真提出了要求,又不愿意兑现承诺了,这被鄙视也是理所当然的啊。
绞尽脑汁,任幸终于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真不是舍得不舍得的问题……就算我原意让位,可你才16岁啊,未成年人又怎么能当法人呢?”
但这个似乎正确无比的理由却很快被沈晓婉驳倒了:
“根据民法通则,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公民,只要证明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就可以视为具有了完全的民事能力!”
“真有这样神奇的法律规定吗?”
虽然沈晓婉的哥哥是个大律师,她对法律条文熟悉不奇怪,但对这个所谓的规定,任幸还是很有些不相信真的存在。
“当然有!不信自己可以去查,我总不可能篡改全网的信息吧!”
少女信心十足地回答道。
“呃……也没有不信……但这种规定……简直就像是在鼓励小孩子翘家嘛!为人父母的可真是太难了……”
“鼓励早独立有什么不好?要人人都像你这样一直啃老,社会都没法进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