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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2页)

前些日子,张英家要翻修老宅,地界紧靠着邻居叶家。

叶家的当家叶秀才,看了看张家想修的院墙,见紧贴着自个儿家,心里不乐意了,就提出要张家在中间留出一条路,以方便他们家出入。

但张家的老管家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为人没别的什么,平日里就是好贪点儿小便宜,锱铢必较,他一看,自家的地契上明明写得清清楚楚——‘至叶姓墙’。

心里一琢磨,他们现在按着地契打墙,有什么不对的?就算是要留条路,也应该两家都后退几尺,这才公平。

这会儿张英在京为官,二公子张廷玉也有出息,老管家心里正得瑟得很呢。他可是堂堂宰相家的总管,这样建墙又是有理有据,叶家一个穷秀才的意见,哪里值得搭理。

于是,很快就沿着叶家墙根砌起了新墙。这个叶秀才也是个有意思的,居然不管不顾,自己动笔,一纸状文告到了县衙,和张英打起了官司。

这下子,老管家气坏了,当时一封书信到京城,想找张英做主,却不曾想,主人随手写了手歪诗,就把他给打发了,还让他儿子拆了院墙,退后三尺再起。这一下,老管家心里不忿,也不顾自个儿的一把老骨头,居然跑到京城,凑张英眼前哭诉……

这事儿吧,看起来挺简单,不过,里面还是有些门道的,芷云笑眯眯地看着张英,见他装聋作哑,由着老管家浑说,就是不开口,心里却明白,那个叶秀才的小心思,瞒得过明德这样涉世未深的厚道人,可绝对瞒不过张英这只老狐狸。

要说那叶秀才不过是一个穷秀才,居然和位高权重的当朝大员打官司,只是为了一条路,这么不合理的事儿,可能吗?,现如今能中了秀才的读书人,有几个傻的。

当然,这不过是件儿小事儿,到不至于往阴谋论上去想。

就芷云看来,文人最想要的不过一个‘名’字,这个叶秀才,很可能是因为屡试不第,想要出个奇招,在张英身上扬扬名,你看看,他这么一跟当朝宰相打官司,这名声肯定能传扬到京里,说不定还能上达天听,科举的时候,万一碰上个考官,看着他挺眼熟,想起这码事儿,心里一乐,松松手,他就能过了。

这很有可能,要知道,叶家和张家毗邻而居,叶秀才肯定了解张家老少的为人,心里大概很清楚,张英不可能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儿,就跟自己过不去,万一闹起来,他一个穷秀才没关系,张英可丢不起人。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张英置之不理,这事儿不了了之,而最好的结果,却很可能使得自己名声大振,如果张英果然乡里传说的那般性情,他甚至会就此和张家化敌为友,关系亲昵起来,怎么算,也值得冒险一试。

芷云含了块梅花糕,细细嚼了,看着前面笑呵呵的张家父子,心道:张英大概也看懂了叶秀才的心思,不过,张英心胸开阔,怎么说也是老街坊,被人利用一下,他也不会掉块儿肉。一件儿芝麻大的事儿罢了……所以干脆成全这位叶秀才,写诗让地,自己也能得个宽宏大量的好名声。

从张家出来,上了马车,明德还一个劲儿地赞叹自家岳父的心胸开阔,也说那个叶秀才挺耿直,到是个不畏权贵的,芷云只是听着,也不与他解说,反正在朝廷里混久了,这些门门道道,他自然能看得清楚,现在说也无用。

果然,没过几日,就听说那位叶秀才见了张英的诗句,心中感慨万分,就把自家的墙拆了也后退了三尺,形成了一条六尺巷,还亲自把这件事儿写下来,刻成石碑,立在巷口,别说,这位叶秀才确实有真才实学,故事写得挺动人,简直把张英给捧成了一个仁爱待人的典范。

这事儿传扬得挺广,还经久不衰,后来就连圣上都知道了。

不过,这些都和芷云无关,她现在正琢磨着怎么把浮空城的基础法阵雕刻出来,还有,建造浮空城需要的材料众多,光靠自己半位面里的储藏,芷云可舍不得,怎么也得从外界弄一些才行,只是,无论哪朝哪代,金属矿藏都不可能任由私人随便开采,采集车又没有大型的,靠那几个小型的偷偷摸摸采集,还不得耽误十年八年,她哪等得了啊。

芷云叹了口气,自己的计划,恐怕要快点儿进行,可是,一旦做了,那自己可就算是入了上面那位的眼……

你说说,有一些清穿女搞风搞雨,那是为了和皇子们谈恋爱,掺和掺和九龙夺嫡的事儿,还有一些清穿女,像是《平凡的清穿日子》里的女主角,只想低调安稳的生活……自己算是哪一种呢?

第一种肯定不是,她可对谁当皇帝没兴趣,也不关心四四八八什么的。

第二种,好像也不是。她是个法师,还是个痴迷于炼金术的法师,为了自己的修行,她需要超然的身份地位,需要不受打扰的大环境,需要富贵,需要数不清的资源,这就注定了她低调不了,可同样的,她想要超然,就绝对不能卷进皇家的争权夺利里去,要不然,就被动了,这么说来,在某个方面,低调还是需要的。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九章 喜事

第十九章喜事

“格格,大喜啊!”

七月被忽然传来的声响儿吓了一跳,手一松劲儿,牛角梳就顺着芷云那头水滑的秀发出溜了下来,啪嗒一声,摔到地上,碎成了两半儿。

芷云一低头,看着‘横尸’当场的梳子叹了口气——所以说,这头发过于柔滑,也不全是好事儿……

“十月?”七月心疼地弯下身把梳子拣起来,瞪了红光满面的十月一眼,“到底什么事儿,大呼小叫的,小心惊了格格。”

十月却是丝毫不理会七月的懊恼,笑眯了眼睛,“格格,今儿早晨大奶奶身子不爽,请了大夫来看,原来,是奶奶有喜了,如今已经有两个月。”

芷云听了一愣,随即脸上也显出几分笑模样,七月更是跟着乐得合不拢嘴儿,手脚麻利地给芷云梳了个简单的发式,凑后她穿好衣服,便急急扶着自家格格去看望。

张如燕肚子里的这个是明德的第一个孩子,全家人都很高兴,明德更是一得到消息,就乐得傻呵呵,差点儿连衙门都不想去了,报喜的人更是天不亮就去了张府,张英和张廷玉都得了消息,人虽然没到,但大堆大堆的药材补品却不要钱似的往如燕屋子里搬。

芷云进了卧房,见嫂子拥被坐在床上,摸着自己还没有显怀的肚子,脸上的表情温柔的几乎能渗出水儿来,不由一乐:“我可要好好帮嫂子调养调养身子,争取养一个漂漂亮亮的小侄子出来。”

“团团!”如燕脸上一羞,隐隐浮现出一抹红晕,美得惊人,芷云看了,高兴之余,却也有些感慨——孩子啊!

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是芷云上辈子最大的遗憾,也是一生难以磨灭的伤痛!很奇怪吧!像芷云这样一个一心痴迷于神秘学,没有太大的情感波动,从来不期望爱情的宅女,居然喜欢孩子!

也许正是因为注定了得不到,所以才憧憬向往。

芷云暗自里叹了口气,就是因为想拥有自己的骨血,所以这辈子,哪怕知道古代的媳妇难做,妻子难做,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不成亲,一辈子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悠哉生活……

所以,虽然不能指望和清朝这些**男们有什么爱情,但是,能有一个或者几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也是好的。

当年在无限世界,根本看不到明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一命呜呼了,芷云不敢想孩子,可是如今也算安稳下来,这个世界再不好,凭她的本事,生命安全还是能保障的,那么,要一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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