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懒得管。
反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又从来没想过图他的财产。
我冷眼看着他默默地蹲下身将那些象征着无上财富的东西一一捡起,他迅速把东西收好,手背在身后,一副不想让我探究的模样,于是我什么话都不再讲、不再问了。
“我会立刻收拾东西搬出去。”我爬起身,勉强维持着最后的体面,一字一句地说,“不用你提醒,从此以后,我离你远远的,再也不会来妨碍你的生活。”
我万念俱灰地道:“秦烬,我们结束了。”
说完,我再也不敢回头,甩门而去。
所以其实在我眼里,我们为什么分手,这段故事很简单。
他到最后经常性地失联、失踪,其实就是我们感情淡了,他也没什么心思花在我这个无聊的人身上。
他自己的事业都比我重要的多,更没有必要为了我去克服那么多外界的艰难险阻。
但谈得时间久了,可能人也会产生些惯性,于是他也许在犹豫,不肯说分手。
在我最生气的时候寄朵花来示作安抚,用“以后再解释”、“太忙”、“压力大”等各种敷衍的借口来搪塞糊弄我,然后继续该干什么干什么,该消失还是继续玩消失,反正就把我晾在一边。
一个人的生活由很多方面组成,工作、前途、朋友、家庭……我自己也不可否认,爱情、恋人也许只占这其中的百分之几,并不一定是必需品,甚至归类的话应当是放在“消遣”那一栏目里。
但我忍受不了他把我放在百分之零点几的位置上。
早点晚点,这个百分之零点几就会彻底归零。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吧。
长痛不如短痛,是我提的分手,这两三年时光就当是我侥幸偷窃来的,我看不到希望,也不打算在他身上耗了。
反正我也不配。
于是最终,我们兜兜转转,还是走到我预想过的结局。
……倒也算是另一种得偿所愿。
——至于问题出在哪呢?
如果一定要给这场惨烈的失败寻找原因的话,好像也很难言说。
绝大部分时间我不愿意回想,也懒得复盘,因为知道那根本没什么意义。
谁对谁错?
似乎这整件事也未必就能做个非黑即白的断定,感情的消磨对分手的双方大概是最无奈的那一种。
一方面,我自知没有足够的魅力永久留下他,也没有资格和他站在并肩的位置上,一开始我就清楚这一点,于是我并没有充足的立场来指责他冷酷。
另一方面,他仗着我喜欢他,便随意将我的真心玩弄于股掌之间,拒绝沟通、用软钉子堵我,我最爱的人成了伤我最深的人,我凭什么不能恨他。
而现如今,我们竟又跌跌撞撞地走到了这一步,他牵起我的手,我不自觉地用力,紧紧地回握住他,不愿松开,不甘放下。
那种持续的悸动又回到身体里,人来人往的商场,人声鼎沸,秦烬立在我面前,微微低下头,看起来无害而驯服,我们身上沾着同样的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