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奥德里克的母亲。
①除此以外,希尔迪加尔德还为查理生了三个子女,名字是:洛塔尔、阿德莱斯和希尔迪加尔德。——英译者
他的母亲贝尔特拉达一直与他同住到老年,非常荣耀,他对她尊敬备至,因而他们之间从未发生任何争执;只有一次例外,那是由于离弃德西德里乌斯国王的女儿所引起的,德西德里乌斯的女儿是他奉母命娶来的。贝尔特拉达死在希尔迪加尔德之后,她在儿子的家里见到了三个孙子和三个孙女。查理把母亲安葬在他父亲埋骨的圣德尼大教堂里,备极哀荣。
他只有一个姊妹,名字是吉斯拉,从孩童时代起,她就专心过着宗教生活。他对她也象对母亲一样地敬爱。查理死前几年,她死于她在其中度过一生的修道院里。
十九 在教育孩子方面,他决定让他的儿女们全都学习他本人非常重视的文艺诸科。此外,一到他那些儿子的年龄适合的时候,他就让他们学习象真正的法兰克人那样骑马,并且训练他们使用武器和打猎。他命女儿学习毛纺技术,用心操运梭子和线杆,以免闲散怠惰,使她们养成高贵的品质。
他在逝世以前,已经丧失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长子查理、曾被立为意大利国王的丕平和曾经同希腊人的皇帝君士坦丁订过婚的长女赫罗特鲁德。①丕平留下一个儿子,名字是伯纳德,还有五个女儿,名字是阿达尔海德、阿图拉、贡德拉达、贝尔泰德和提奥德拉达。在对待他们的态度上,查理最有力地证明了他的家庭感情,因为他的儿子一死,他就指定孙子伯纳德继承其父,并把孙女收来同自己的女儿一起抚养。
①这项婚约订于781年,后以政治和宗教原因解除。——英译者
他对于两个儿子和女儿的死亡,感到不那么经受得住,这出乎了人们根据他平素的坚硬心肠而作出的意料,因为他的家庭感情与他的勇敢同样都是突出的特点,这种家庭感情迫使他流出眼泪。此外,当罗马教皇哈德良——他把他当作最知己的朋友——的噩耗传来的时候,他为他哭得就象是丧失了一个兄弟或是一个爱子似的。由于他在友情方面具有一种高尚的品格,他很容易接受友谊,并且忠实地保持它,他对一切列在朋友范围以内的人,都尊重到极点。
他对抚养子女这样在意,以致他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曾不同他们一起吃饭,他出游的时候,从来不曾不带他们同去。他的儿子同他一起骑马,女儿跟在后面。有些专门挑选出来的侍卫在他女儿所在的行列殿后从事防护。她们都很美丽、很受父亲钟爱,可是,他不肯把她们嫁出去,既不许配给本族人,也不许配给外国人,因之,人们不免感到诧异。但是直到他死,他一直把她们都留在家里,他说他不能够离开她们。因此,在其他一切方面伴随着他的鸿运,在这方面却被丑闻秽事和品德有亏的瑕疵给破坏了。然而,他对一切事情都视若无睹,自行其是,好象他不曾碰到过任何有关他的错事的猜疑一般,或者也象这种流言蜚语一向无人相信似的。
二十 他有一个庶子,名字叫丕平——我故意没有把他与其他儿子相提并论,——这人确实漂亮,但是残废了。对匈奴人的战争开始后,当查理正在巴伐利亚过冬的时候,这个丕平假装生病,他和一些法兰克人的首领策划了一个反对父亲的阴谋。①这些法兰克首领曾经对他加以利诱,空口把王国应许给他。当计划被查获,阴谋者被惩办以后,丕平被剪去了头发,送进普鲁米亚②的修道院,去过宗教生活。最后他也发自内心地甘于这种生活了。
①785至786年。——英译者
②在摩泽尔河流域。——译者
早些时候,在日耳曼另有一起反对他的危险的阴谋。有些阴谋者被刺瞎了眼睛,有些被砍断了肢体,最后,全部都被流放出去。只有三个阴谋者丧了命,他们拔剑拒捕,并且在自卫时杀死了几个对手。因此,既然没有任何其他办法可以使他们就缚,只好把他们杀死了。
人们相信,王后法斯特拉达的残暴是这些阴谋案件的原因和根源。据信,两次阴谋案件之所以发生,都是由于他在残暴的妻子的教唆下,已经与其天生的善良和一贯的仁慈背道而驰了。此外,终其一生,他获得了国内外一切人士这样多的敬爱和拥戴,因之从来不曾有人对他提出关于严刻不公的最轻微的责难。
二十一 他非常喜好外国的来客并且花费很大的力量招待他们,外宾数目之多,可以公正地看作不仅是宫廷的负担,而且成为整个国家的负担了。但是,出于一贯的高尚精神,他不大注意这种费用。因为在他看来,与上述行为俱来的慷慨的令名盛誉,对于哪怕是严重的不利都足以补偿。
二十二 他的躯体高大而强壮,身材颀长,但是并不粗笨,他的身长是脚长的七倍,头顶呈圆形,眼睛很大,目光敏锐。他的鼻子比一般的大些,头发美丽而呈白色,神态活泼愉快;因此无论或坐或立,面容总是庄严而感人。虽然他的颈部有些粗短,身材有些肥胖,但是由于身体的其余部分很匀称,这点并不显著。他的脚步稳重,全身的姿态很雄伟;他的声音清晰,但是简直并不象你所预料的那样洪大。他很健康,但是他在去世以前的四年间,经常发烧,最后一只脚也跛了。即使到了那个时候,他也往往自行其是而不肯听从医生的话,他几乎是憎恨医生,因为他们劝他放弃吃惯了的烤肉,而改吃煮肉。他经常操练骑术和打猎,这是一种民族习惯,因为在这点上,世界上简直没有任何种族可以同法兰克人相媲美。他很喜欢天然温泉的水汽,经常练习游泳,他游得很熟练,没有人可以很公平地被认为比他高明。一部分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把他的宫殿修在阿亨,最后几年一直住在那里,直到逝世。他不但常常邀请他的儿子去温泉沐浴,而且常常邀请他的贵族和朋友,有时候甚至还邀请许多侍从和护卫人员前去。
二十三 他穿着本族的,也就是法兰克人的服装。他的衬衣、衬裤是用麻布制的,外面罩着一件镶丝边的外套,脚穿长袜,腿上横缠着袜带,两只脚套在鞋子里。冬天,他用水獭皮和貂皮做的短上衣来保护臂膀和胸部。他穿着蓝色的外衣,经常佩带着一支剑,剑柄和剑带是金的或银的。偶尔也使用一把镶宝石的剑,但这只是在重大节庆或接见外国使臣的时候。外国服装虽然美观,但是他不喜欢,除了有一次在罗马由于哈德良教皇的请求,另一次由于哈德良的继任者利奥教皇①的请求,他穿上长外套、外衣、罗马式的鞋子以外,他从来不肯穿着它们。每逢节日,他穿起织金的袍服、缀有宝石的靴子,外衣系上金束带,还戴着分外耀目的黄金和宝石的王冕,在队伍里走着。但是在其他日子里,他的服装与普通人的没有什么区别。
①指利奥三世,在位于795—816年。——译者
二十四 他在饮食方面节制有度,对饮酒尤其如此,因为他对任何人的,特别是自己和朋友们的酩酊醉态抱有强烈的憎恶。他对禁食是不容易作到的,常常抱怨说斋戒有害于他的健康。除了在重要的节日以外,他难得举行盛大的宴会,但是每到那个时候他就邀请许多客人。他平日只吃四道菜,但是猎人们常常带来的放在烤叉上的烤肉则不包括在内,他吃起烤肉来比吃别的东西更为餍足。用餐之际,或有歌唱,或有朗读,供他听赏。朗诵者把历史和古代人物的伟大业绩读给他听。他对圣奥古斯丁①的著作深为喜爱,特别是对题名为《上帝之城》②的那部。他喝酒和任何饮料都这样有节制,以致在吃饭的时候,他难得喝到三次以上。
①圣奥古斯丁(354—430年)是非洲希波主教。他是著名的教会作家,在作品中极力宣扬基督教教义,号召镇压异教。——译者
②《上帝之城》是奥古斯丁的主要著作,用十三年时间写成(413—426年),共二十二卷。——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