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呢,家里就是这样的规矩,温润肚皮没那么大,饭量小,偏偏爱吃,贪嘴么,就是眼睛大肚子小的下场,很容易剩饭,可是又不能浪费,以前都是小心翼翼的搭配饭食嘛,剩一点点还要拌了一些米糠喂狗狗什么的,可是到了府城,跟王珺住在了一起,王珺就养成了给温润打扫剩饭的习惯。
吃剩下,吃不了的,温润会自觉的扒拉一下,给王珺吃。
王珺好像是饿怕了似的,不管多少饭菜都能打扫干净,剩下的都是没动过的,那样的饭菜可以端下去,家里的人就会吃的,或者留着,下一顿热一热再吃。
总不会浪费。
“就你能吃!”温润气闷了一下,随后觉得这样也好。
谁家老爷们儿,吃另一半的剩饭啊?他家的就是这样。
温润爱吃猪拱嘴儿,美其名曰“亲一个”,还把王珺的猪拱嘴儿也吃了。
还爱吃耳朵,烤乳猪的耳朵小小的两只,几口就没了。
还有尾巴……那尾巴也就一点点儿大,他吃的可美了。
“怎么爱吃这种东西?”王珺觉得,真的是住在一起了,才知道温润的脾气,那也是绵里藏针的,还有他的一些小习惯。
不吃肥肉,但是吃五花肉。
不吃自死、老死、莫名其妙的死掉的东西。
说是怕得病。
现在又发现,这人就喜欢吃一些,旮旯骨气的东西,什么巧舌猪耳朵,还有脱骨鸡爪子。
那么好的一只大肥鸡,不吃鸡腿儿,吃鸡爪子,什么毛病啊?
可王珺就是喜欢他,觉得摇头晃脑吃鸡爪子的温润,也是很可爱的读书郎。
“就是喜欢吃。”温润的确是喜欢吃这些东西。
以前不敢啊,吃不起,因为那个时候,老王家也不富裕,现在么,想吃就吃,家里吃鸡的时候,从来都是把鸡爪子剁下去,留着给老爷吃的,阿珍姨这一点做得很好。
大家就不爱啃没几两肉的鸡爪子。
老爷既然喜欢,那就留给老爷好了,没人跟他抢。
“那就吃吧。”王珺还能说什么?
自己人只能自己惯着。
王玫小姑娘,已经带着几个仆妇,去找旁边的辛夫人了。
辛夫人那里有一些女眷,大家难得在外面,还能聚到一起,一阵阵笑声传来,那里也是仆妇们站着围城人墙最多的地方。
像是那老先生的妻子,不能说是夫人了,只能说是老夫人,满头银发,已经不需要避讳什么了,一脸的褶皱,看到年轻的小少年,还会拉着人家问定亲了没?成亲了没?要不要做个媒什么的,已经不需要有什么男女之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