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书上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沈初禾只觉得这比喻极妙,但没什么特别的感受。
直到她生命此刻,真正经历之后……
等她彻底回神过来时,已经是来到理城的半个月后了。
原来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大半个月。
她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享受着微风的轻拂,沐浴着日光,睁开眼,是苍苍高山,是蓝天和牛羊。
理城,果然是个极美的地方。
这是沈初禾来这里这么多天后,最直观的感受。
所谓入乡随俗,她倒是适应的挺快。
这里经济物质条件比不上北城的发达,不同于北城城市里的乌烟瘴气,枯燥乏味的快节奏生活,也没有高楼大厦,但环境优美,空气里弥漫着花香的芬芳甘甜的味道,有山有水有牛羊,对沈初禾来说,堪比世外桃源。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地方。
在这里,她还结交了不少的“忘年交”朋友。
以至于她后来,在很多年以后,无比的庆幸自己的这一次“逃离”,让她找到了治愈自己的药。
“看阿禾的样子,是打算一直住在这里了吗?”
男人猝不及防的闯进视线,沈初禾直起身来,将嘴里的狗尾巴草吐出去,“嗯?江北霁你来啦,你上午去哪了?早上我问徐伯伯,他说你一大早就出门了。”
他们一开始来住的那家店,老板姓徐。
沈初禾也和他混熟了,这里的人大多淳朴,没什么坏心眼,老板为人也挺不错。她便一口气交了两个月的房租,租下属于她一个人的一间房。
江北霁半个月前那场高烧退下去后,也就跟着她一起租下了她的隔壁间。
这半个月以来,他一直都围在她身边转的,倒是这两天来,在她身边的时间越来越短,今天更是现在才看到他人影。
沈初禾也估摸着,江北霁大概是记挂北城那边的人和事儿了。
毕竟他的家还是在北城的,他的父母亲和妹妹都在北城,这一出走就是十天半个月,不知道北城那边的江家乱成什么样了。
“嗯,早上有点急事。阿禾,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啊?我觉得这里还挺好,我已经决定好,就这吧。”
沈初禾咧开嘴,看着江北霁,笑盈盈的回答。
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很满意这里。
虽然只有半个月时间,但沈初禾是实实在在的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而且都这么长时间了,容聿川和容家的人都没找到她,北城那边也没什么动静,估摸着那些人已经任由他自生自灭了。
她可以放心大胆的住在这里了。
而且,在这里,她还结识了一个特殊的“朋友”,她更舍不得走了。
不过沈初禾说完后直觉有些不对。
江北霁突然问这问题,就有些不对劲。
她忽然想起来,他原来说的,等她觉得这个地方不错,安顿好住下来,他就可以放心的回去了。
所以,他是打算要回北城了?
她一这么想,遂又问了一句,“是怎么了……吗?”
“没事,看见你这些天来,肉眼可见的变得快乐,活泼,话也多了很多,是好事!我也猜对了,你果然喜欢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