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只因为心虚而低下头的小兔子,尽管那只小兔子并不特别,他却觉得自己突然很想伸手摸摸那只兔子的柔软又俏皮的小短发。甚至他瞬间觉得刚才还很郁热的空气倏地消散了,心说原来答应了薛老师的苦差事也是有好处的,至少让他遇到一个看起来非常可口的,小可爱。
不知何时,嘴角若有似无地扬起一个顺畅的弧度,连李楠竹自己也没发现。
当然,这些初见时的小心思,唐星永远不会知道。
那么被人称为小可爱的唐星很可爱吗?
她自己倒是从来不那么认为,因为没个性就是她的个性,只要没人惹她,她会安顺地坐在角落一直到你发现她为止。
如果慢热、后知后觉以及长时间习惯自个儿炸毛偶尔爆发也算是一种个性的话,那就是吧。
大多数时候,她只会一个人发泄所有的不满。
于是可想而知,劫婚对她而言是多么重大的决定了。
所以当她回到十年前的那一刻,她发誓绝对,肯定,非常确信不能再一次失去李楠竹了。
可现在她居然对他们的再次相遇有所惧怕,并且唐星清晰地记得,她和李楠竹并没有这么早认识。
他们的初次相遇,只是始于某个十分平凡的日子,周末的学校图书馆。
玉宜的图书馆是独立的一幢楼,整整三层楼高,拥有不小的规模,就连外校的学生也时常会来这里凭借学生证借书看。
唐星是因为要准备二模的考试才去那里找解答有关几何应用题的书,她的数学差到连数学老师想自插双目大骂没有唐星这个笨学生。
而李楠竹是因为修社会学分,去那里义务做图书管理员补学时。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周末,阎伶因为要去参加奥数班,所以没空帮她复习。无奈之下她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来图书馆找习题做,没想到也因此遇上了李楠竹。
然后很偶然的,也非常狗血的,她想找书未遂,于是求助了他,然后……莫名其妙的就交换了地址。
……当笔友。
那时候手机电脑都还没完全普及,当然也不可能直接告诉对方自家的电话号码——爸妈会骂她的。而时下最流行的交往方式就是当笔友。双方煞有其事地用纸条写下各自的家址,然后开始缓慢又低效的书信交流。
唐星对此很熟练,因为她从小学就喜欢找各式各样的同学进行书信交流,甚至后来情况夸张到,她每天带一封信,上面没有邮票邮戳,甚至连地址邮编也没有,直接交给了近期的同桌笔友。
只是这次情况不一样,她第一次遇上异性笔友,并且对方还是长她两岁的同校学长,更神奇的是这位学长还是全校女生心里中的完美王子。
他们的相遇,应该是这样的,在唐星即将中考之际,在李楠竹即将高三之际。
通过书信渐渐打开彼此的心,然后交往,同居,谈论婚嫁,直到莫宋宋出现为止。
可她现在就遇见了李楠竹,一切都被提前了,以她的记忆里从未出现过的方式。
要知道现在可是新学期新气象,怎么就那么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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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新学期到来了,祝愿大家可以整装待发,重新开始,尤其是初三的同学们,今天你以玉宜为荣,明天玉宜以你为荣!”
开学第一天的升旗仪式总让人头疼,领导们在领操台上挥洒着唾沫星子拥有永远讲不完的官方话。唐星一直在发呆,回想,直到听见后方的同学督促她赶快走时她才发现开学典礼已经结束了,然后匆匆忙忙地跟着大部队回了教室。
李楠竹原本并不想答应薛老师的请求,明明是她自己偷懒,接下了任务又不想去完成,还要把他推出去当炮灰。
秋老虎可一点也不饶人,他被一大群男生女生挤得快要破口大骂了,可脸上还得维持所谓亲切的笑容,进行辅导。
谁说年纪小的姑娘就单纯老实了?
他明明也被吃了豆腐。女孩子们推推搡搡,其中有非常多都会蹭到他,这也就罢了。更疯癫的是这些孩子们偏偏像脚上生了根,缠在他身上。任他如何后退,总也源源不绝。
不过刚才那只小白兔,他是注意到了。
她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