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便将周兴给轻轻的扶起来,猛地往其体内注入了一道真气,可是却依旧不见他醒来……
就在林宇疯狂的往周兴体内注入真气的时候,为首的黑衣杀手立即挥起了双股金钩,像是一头发了疯的猛虎一样,猛烈地朝其扑去。
齐飞扬见此情景,立即扬剑刺去,还急忙叫了一声:“林兄,小心!”
为首的黑衣人没想到齐飞扬会猛然出手,急忙挥起双股金钩迎了上去。
齐飞扬的长剑和其中的一把金钩猛烈地交击在一起,可是仅仅只是过了片刻,他就被另一把金钩给划伤肩膀,金钩上的倒钩直接把他肩膀上的肉给撕下了一片。
就在为首黑衣人正要挥起另一把金钩将齐飞扬击杀时,突然只感觉自己面前传来了一阵冷若极地寒冰的杀意,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一把长剑就嗖的一下,刺进了他的胸膛,飞了数米之远,死死地刺在了一根柱子上。
柳紫梦快步上前扶住齐飞扬,问道:“师兄,你怎么样了?”
齐飞扬面带痛苦之色的摇了摇头,道:“我没事,别管我,快去看看周兄弟。”
那个被林宇断了一臂的黑衣杀手,见自己的四个兄弟全都死了,他一个人就算能活着回去,也会被自己的主子给处死,想到这些,他便使劲咬了咬牙,不顾血流不止的断臂,用另一只手艰难的抓起地上的红缨长枪,径直的朝林宇刺去。
林宇此时就像是一头愤怒的狮子,拂袖一挥,一掌就把他给打飞了数十丈之远,还未摔下来,就已经彻底断气了。
接下来的半夜里,林宇一直都在往周兴的体内输入真气,希望能够有奇迹发生,让他的兄弟给活下来,可是鸡鸣三声之后,周兴却依旧静静的躺着。
齐飞扬见此情景,急忙上前劝道:“林兄,周兴兄弟已经仙去了,人死不能复生,你要节哀,保重身体要紧。”
林宇含着泪推开了他的手,有些发疯的叫道:“走开,周兴他没有死,他不会死的,不会死的。”
见到林宇这般情景,柳紫梦心中就像是被万剑刺中了一样痛,她轻轻的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那如葱白一样嫩滑的手指,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再说一句话。
直至天大亮的时候,林宇这才抱着周兴的尸体,和齐飞扬柳紫梦一起返回到伏牛镇。一路上三人无语,谁也没有说一句话。
因为周兴的死,林宇并没有去天牛客栈,只是把两颗七日断魂散的解药交给了齐飞扬,让他交给齐老庄主,给他的两位公子服下。
以前周兴就和林宇一起来过一次这伏牛镇,两个人还在翠湖之畔痛饮了三百杯,至今犹记当年周兴醉酒之后,拍着自己的胳膊,醉意微醺的说道:“林宇兄弟,我周兴这辈子最开心的一件事情,就是认识了你这样的一位朋友,以后我们兄弟二人,一起仗剑闯荡江湖,一起大碗喝酒,岂不痛快?”
此时是炎炎烈日,就连树上的知了都因为火辣辣的太阳而不再鸣叫,街头上的大黄狗也是无精打采的趴在树荫下,哈拉拉的喘着粗气。
林宇原本打算将周兴送回飞剑门安葬的,是此地距离飞剑门少说也有近两千里路,就算是用快马,也得要三五天的时间,天气炎热,尸体很容易腐烂,而且现在神刀大会即将召开,沉重的担子犹如泰山压顶一样,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更别说离开三五日了。
想了许久,林宇便打算将周兴安葬在有山有水风景秀丽的翠湖之畔,这里曾经留下他们的回忆,周兴葬在这里,也算是回归自然了。
埋葬周兴时,林宇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从酒铺里买了两坛烧刀子酒之后,林宇就背着周兴的尸体,径直的朝翠湖之畔走去。
连一口棺材都没有置办,不过这倒不是因为林宇伤心过头而忘了,而是他至今还清楚的记得自己的大哥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棺材的空间太小,会让他在下面憋得喘不过气来的。
土是林宇用手一点一点的挖的,从中午一直挖到了黄昏时分,这才算挖好。将周兴放进去之前,林宇还专门躺进去试了一下,紧接着便又爬了出来,嘴角之上挂着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道:“周大哥,我给你试了一下,挺舒服的,你就好好地在里面睡一觉。周大哥,你放心,飞剑门的灭门之仇,就是我林宇的家仇,用不了多久,我就会用那些人的血来祭奠飞剑门死去的兄弟。还有就是君不悔那个狗贼的人头,我拿来给你当酒壶好不好?”
说到这里,林宇的眼睛已经微微的湿润了,随即便又自言自语的摇了摇头,道:“这个狗东西的人头用来当夜壶还差不多,当酒壶不好,酒的味道都被他给污染了,不好,不好,周大哥,你说我的对不对,对不对?”
话音还在空荡的原野上回响,林宇也已经泣不成声了,趴在周兴的尸体上哭了一会。便抹了抹眼泪,道:“周大哥,今天我专门还带来了两坛酒,都是你最喜欢喝的烧刀子。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烧刀子酒虽然味道没有江南的女儿红,杏花春醇厚,可是劲头大,明显带有中原大汉的粗狂豪放。
说到这里时,林宇在周兴面前洒了半坛酒,随即自己便仰起脖子将剩下的半坛酒咕咚咕咚的喝了下去。
按照林宇的酒量,没有十坛八坛酒根本就不可能灌醉他,可是今天他仅仅只是喝了半坛酒,却有一种醉了的感觉,泪水不知何时已经夺眶而出,划过脸颊,混着酒水的味道啪啪的滴落了下来。
最后一坛酒和飞天剑则被林宇放在了周兴的旁边,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