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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争论焦点(第1页)

议会为什么会对经营者主体产生了质疑?这就要解释一下,何谓国企,何谓官办企业了!此前,这两个概念,我们一直都是混在一起说的,实际上,还是有所差别!

我们现代的国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别称,从根上论,它们的股东,是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

而在汉国,所谓的国企,概念则完全不同,它是专门特指刘纬这位皇帝所兴资创办的企业,亦可称之为“皇企”,股东,只有刘纬一个人!

如此说来,这种企业虽然被称为“国企”,其实不就是刘纬的私人企业?与四大家族所经营的企业,看似也没什么两样吧?

那么什么是官办企业呢?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个概念出现于清代晚期,是在洋务运动时,由清政府投资兴办的那些企业的代称,比如著名的江南制造总局、天津机器局、金陵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等!

如今,刘纬也把这官办企业,开到了汉末三国时代,由政府出资控股所兴办的企业,均属于这一类!

但在过去,国企和官办企业的概念却分得没那么清楚,毕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库里的钱都是皇帝的钱,国库出钱兴办的企业,幕后老板说是皇帝也行,说是朝廷也行,界限没那么清晰!。

现在的汉国可不一样了,刘纬已经把政权交了出去,今后他这位皇帝,也成了每年领取工资的“打工仔”,除了国库拨给皇室的固定支出,想多花一个铜板都不行,除非议会批准!

所以说,现在的汉国,国企和官办企业,界限十分明确!国企,就是刘纬的企业;官办企业,就是政府的企业,两者看似相同,本质上还是有所差别!

如此一来,问题也接踵而至!国企也好,官办企业也罢,经营者主体,算不算从政者呢?如果算,那就违背了刘纬早年间定下的那条铁律:经商不从政,从政不经商!

有此铁律在先,所谓的国企和官办企业,便遭到了某些参议员的质疑,他们认为经营者主体就有问题,由此容易因特权而产生垄断,进而影响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从前,汉国虽然也有国企和官办企业,但他们主营的业务是军工生产、重工生产,以及高新技术领域,与民间商家井水不犯河水,涉及不到任何竞争,倒也相安无事!

况且,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反垄断法》,自然也就没有人非要挑这个刺,找这个茬了!

可现在呢?国企和官办企业,悍然进入了民生市场,与民间商家争夺市场份额,难免有人会对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产生质疑!这些议员是向着四大家族说话也好,公心而论也罢,总之,说的还真有点道理!

不过,这些议员的质疑,所针对的并非刘纬,主要还是官办企业!究其原因,一个是他们不敢质疑刘纬,另一个,刘纬现在已经交出政权,虽地位崇高,也颇具影响力,但想要动用特权,搞不正当竞争,还是没那么容易的!

换言之,皇帝不属于执政者,起码现在已经不是了,便具备了经商的资格,但官办企业呢?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啦,他们的管理者,难道不是官吗?既然是官员,怎么可以经商?背后的股东,又是谁呢!

基于此,参议院争论的第四个焦点,便浮出了水面!在这一次国企和官办企业的联合行动中,内阁政府,甚至是皇帝刘纬,是否滥用了权力,大开方便之门?

也就是说,提出这个异议的议员,连刘纬也一起质疑了!四大家族罢市,物流运输系统陷入瘫痪,国企和官办企业开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怎么运来的?傻子都能猜到,肯定是动用了军事运输渠道!

症结,就在于此!根据宪法规定,军队是国家的,只是归皇帝指挥,却不等于就是皇帝的私兵,他可以发动战争,甚至亲自指挥,却不可以利用军队,为经商服务!

刘纬身为皇帝,都如此偏向国企和官办企业,可想而知,荀彧的内阁政府,给他们开了多少绿灯!按照《反垄断法》之规定,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就是垄断,应该遭到处罚!

除了以上两个争论的焦点外,关于开业酬宾是否属于正当理由,以及低价销售,是否属于倾销行为,议员们也陷入了激烈的讨论!提出质疑的议员认为,这两种行为,都属于违反《反垄断法》的不当竞争!

低价倾销的本质,便在于以廉价商品迅速抢占市场,打击竞争对手,国企和官办企业的做法,不正符合这种行为吗?老百姓将来都买国营商店的东西了,你让那些民间商家今后还怎么活?这不是垄断,什么是垄断?

你说你是搞开业大酬宾,所以才减价促销,理由也太牵强!开门大吉,营造声势,当然可以,哪有酬宾活动,一搞就一个月的?三天五天就行呗?你搞一个月的减价酬宾,实际上就是在打击竞争对手,低价倾销!

那些了解商业经营模式的议员,心里十分清楚,这个世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私人商家能经得起长达一个月的如此冲击,他们大多都是负债经营,手头的流动资金很少,一旦没有了日常流水收入,资金链断裂,便会资不抵债而破产!

所以,这些议员们认为,国企和官办企业的这种行为,明显有置竞争对手于死地之心,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若是四大家族真的因此而破产,有人因想不开而自杀自残,那刘纬和荀彧他们,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你说刘纬,是不是个冤大头?本来他所拟定的《反垄断法》,是用来对付四大家族的,可现在呢,不但成了他们的保护伞,还反噬了自己,甚至可能会因此引来牢狱之灾!

不!参议院的议员们,虽然有人提出了这些质疑,却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否则,也就无需争论了,直接表决不就行了?还是有人反对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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