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竟是不由自主的想起另一道倩影。
如果说蒋莹莹明媚张扬,如同火凤凰一般的漂亮,那个女人,就是女神一般的高贵冷艳,仿佛世间一切,都该被她踩在脚下。
他还是忘不了,当初在那场宴会上,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女人。
如今觉醒普及,不知道那个女人怎么样了,听说她的公司一上市,股价就涨了很多,她应该也觉醒了不错的能力。
退一万步说,就算没有,以她的身家,她应该也会雇佣一些能力很强的觉醒者。
而且,他好像从玉京排行上,看到了那人的名字。
陈潇有一瞬的恍惚,但他很快将这一丝心不在焉藏了起来,恢复笑意盈盈和含情脉脉。
毕竟,女神暂时只能是他触之不及的妄想,一个不真实的奢求和目标,而眼前的蒋莹莹,他是真的可以拥有。
有了蒋莹莹的帮助,他一定能将金银城做大做强,相信与那人巅峰重逢的那一天,他已经有了追求她的资格。
蒋莹莹看着陈潇递到面前的红宝石项链,有一刹的惊喜和感动,不可置信的捂住嘴。
“这太贵重了!”
三千万啊!在这个社会秩序和金融秩序没有崩塌的世界,觉醒者的出现,丝毫影响不了,这仍然是一笔巨款。
而她出生普通家庭,家人甚至曾经为了二三十万的彩礼,把她赶出家门。
“你值得。”
陈潇笑着拿出项链,给蒋莹莹戴上。
蒋莹莹欢喜的扑到陈潇怀中,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过此刻此时。
不久前还是被追杀得狼狈不堪的丧家之犬,如今不但坐拥姑苏城四大民间团体势力之一的金银城,而且娇妻美眷在怀,这大起大落,实在是令人感慨。
大概……这就是“主角”吧!
气运眷顾,逆天只是小事。
赵景林的行李中,孤零零的命魂小瓶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他什么都没做,命魂瓶中的天命已经有了快五分之四。
等到小瓶整个化作一个金光璀璨的光球,小瓶被装满,就是随时可以收割的时候。
只是,他此时还未能掌握,收割天命的技能,直接杀掉陈潇的话,也无法得到他身上的天命。
天命之子会自己成长,命魂瓶只是一个观察他们情况的显示器而已。
至于赵景林本人,此时已经拜访了四个棣华堂的赵姓家庭,听这些家里的老人讲讲家族故事,也了解一下他们各自觉醒的能力,还从他们手中搜罗到一些记载先祖事迹的藏书。
不过,这些“先祖”多半是一二百年之内,在某地当过县令、师爷,又或者远近闻名的医生、武者,书上记载着他们的生平事迹。
这花费了不少时间,眼看天色渐晚,赵景林让司机开车回家,准备明天继续。
他中午没回去,故意的。
风宸生来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怕以前在终南山上随太爷爷隐修,整个修真别业大多数时候就三人,仍然是要赵景林把饭碗递到他手里的。
至于下了山后,鞍前马后伺候他的人就更多了。
屋子里那七八个佣人,肯定是不能伺候得他称心如意的,他自己待着没趣,应该就会回去了。
总之,虽然有点儿不习惯一个人,赵景林宁可辗转不安的睡不着觉,也不想一觉起来,有人拿他的背当画纸,用糖浆在上面画画,害得他大清早还得起来洗一遍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