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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页)

于是,我们一行人非常壮观地打了好几个出租去K歌了。

我们小镇虽小,五脏俱全。K歌房的音箱绝对能把每人变成拉轰的歌手。我阴着嗓子开始rap周杰伦的“以父之名”:“我们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我能决定谁对,谁又该要沉睡,争论不能解决,在永无止境的夜,关掉你的嘴,唯一的恩惠,挡在前面的人都有罪——”挡在前面的人确实有罪。因为前面的人一走开,我看见了方予可酷酷地进来了。

我不由自主地问:“你跟踪我?”这句话通过麦克风,无限扩大,不适事宜地穿插在周董的rap中,显得荡气回肠……

所有人看着我,不过没看几秒,这种杀死人的眼神减少了一半,因为女性的眼光都立刻转到方予可去了。

我忘了说,我的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都是外貌协会高分毕业的颜控生,见色忘友是她们的本性,正所谓朋友就是用来两肋插刀的。为了方予可,我预计每人插我两刀,累计要被插十五刀。为什么是个单数呢?因为妖子是个很血腥的家伙,她肯定要比别人多插一刀才会善罢甘休。

方予可没看我,径直走到善善那里,跟他来了个很有爱的大Hug。鉴于善善的臃肿程度,大家都得相信这个拥抱绝对是方予可能给的最大范围的了。

善善拿起一个麦,说:“给大家介绍一个朋友。方予可,听说过没?一中的高材生,高分考入北大。是否单身之类的与学业无关的私人问题,本次记者会拒绝回答。请大家遵守职业道德——”还没说完,咻地飞过一空啤酒罐,砸在善善肉肉的肚子上,并神奇地卡在善善的肉褶子里。

哄堂大笑后,色女们一哄而上,开始批天盖地的抢问私人问题去了。

我无聊地重新唱起“以父之名”来。我勉为其难地孤芳自赏吧。不料色女们齐声炮轰我:“要唱出去唱,音乐太大声,听不清楚话了。”

方予可笑着绕过她们,走到我旁边,大声说:“幸会。”

我白了他一眼,幸会你个头。当然我不能说出来,不然我两肋上插得可不止十五把刀了。我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不料方予可要故意给我难堪,又大声说:“大学时,我跟你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幸会。”

唉,算了,这次姐妹们的刀已经把我插得像个刺猬了。

我把音乐调低,跟姐妹们解释:“你们怎么宰我的时候,记着我是北大生,现在帅哥一来,却忘了我也是北大的了呢?我们是校友。”

妖子得到满意的信息后,妩媚地朝着方予可笑。

不过杀千刀的方予可说:“对,我们是校友,同窗三年高中。”

我怒了。大哥,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啊。谁跟你同窗了啊?你们住在水晶宫,我们住在破寺庙,两教学楼之间都可以再开辟个操场了。

我没好气地说:“我们是同一级的,他是理科生,我是文科生,高中时没什么接触机会的,到大学才认识。而且他有正规女朋友,她还交代我,要好好看着他,不可被你们这些狼人勾引。”

这时,善善笑了:“说什么呢,怎么可能刚认识啊。我家相册里我和你的合照都被他拿走了,就是你把泥巴砸我脸上的那张照片。”

我把嘴巴张得无限大。

善善忙补充道:“你不记得那张照片了吗?就是你缺了颗门牙,看我脸上的泥巴还张嘴傻笑的那张……”

NND,我真是被雷得不轻。我不得不从脑海的几角旮旯里搜索那张传说中的照片,顺便我还得考究为什么这位仁兄要拿走如此有创意的照片。

妖子立刻给了我满意的答案:“帅哥的爱好就是不一样,爱收集各种有性格的照片。话说,林林小时候拍了无数张照片,刚才那张也算得上有代表性。如果你还想要,我可以再秀一些她穿着开裆裤捏毛毛虫,流着鼻涕拿冲锋枪之类的——”

我连忙打断妖子的话:“行了行了,妖子,有你这么损我的吗?我招你惹你了?”

妖子拍了拍我,笑着说道:“朋友就是拿来卖的。你就先让我卖会儿,我还愁没话题呢。”

我挤兑她:“你找不到话题?那你让贫嘴张大民撞墙死吧。”

妖子不说话,把音乐调高后,对着麦深情问方予可:“方先生,可否赏脸共唱一曲《广岛之恋》?”

我当时差点没把口中的饮料喷出来。不得不说,妖子有柯南的霸气,就是那种她到哪里,人就死到哪里的霸气。

方予可看了我一眼,摇着头说:“不会唱歌,听歌就好了。”

妖子绝对是不撞南墙不死心的,她立刻说道:“是不会唱歌,还是不想唱歌,还是不想和我唱歌呢?Come on;baby!”

我觉得妖子英语说得最好最溜的就是这句了。不过我也了解方予可,这人一旦做了决定,绝对可以冷酷到底。

我可不希望把气氛搞僵了,连忙说:“这样吧,我给你们念个rap,然后方同志买我个面子,唱一首吧。不会唱歌不可怕,不敢唱歌才可怕。”

虽然不知道我的面子是否足以成为让方予可一展歌喉的砝码,但是我能感觉到大家的嘴巴张得都可以塞个鸡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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