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三秋喜欢这种感觉。
坐在后座的陆思年却是一点儿都不喜欢这种感觉。
他平整的白衬衣被风吹鼓了包,眼睛被风吹到睁不开眼,精心整理的发型也被风吹乱了,就连他的心也被风吹乱了。
陆思年木着脸,由抓着叶三秋的衣摆改为抓着自行车座的两侧,一脸的生无可恋。
他的白衬衣!他精心打理的头发!
原本骑车需要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在叶三秋风驰电掣的车速下硬是缩短半到了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后,叶三秋将自行车停在了民政局门口。
陆思年在她捏闸的那一刻就从后座上跳下去了。
等叶三秋停好自行车回头,就看到他木着一张俊脸,手忙脚乱的在头上忙活。
叶三秋往头上一看!
糟了!骑车骑太快了,把人家精心打理的发型吹成刺猬头了。
心里多少有点儿心虚。
她走过去,一本正经道,“其实你这样还挺好看的,别弄了,赶紧进去把证给领了!”
她也不算说假话。
人长得好看,就是披件麻袋也好看。
即使他此时头发立着,也丝毫不影响他的颜值。
陆思年平日里其实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形象,这不是想着今天要领证,这才特意打扮了一下吗。
叶三秋都洗澡换衣服了,他作为领证的另一半,也不能太敷衍不是。
可现在……
他要是早知道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打死他都不会给头发上弄发胶。
但……
都走到民政局门口了,他还能怎么样?
就立着刺猬头去领证呗!
“走吧!”他有气无力的说。
这个点儿,来民政局领证的就他们两人。
办证的大姐看了两人的身份证明,又例行公事的问两人是不是自愿结婚的。
听两人说了“自愿,”她让两人去拍照。
叶三秋来这个时代拍的第一张照片,是和陆思年一起拍的结婚照片。
两寸的黑白照,像素并不怎么好,但看着照片上两人翘着的同款嘴角,就觉得还挺好看的,也挺般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