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那会儿,沈穗风尘仆仆的带着俩孩子来找她家连城。
穿着补丁打补丁的衣服,面黄肌瘦的犹如臭要饭的。
这才几个月啊,她脸上有了肉,皮肤也白白净净的。
穿着一身方领的碎花长裙,明明生了俩孩子却比那些没结婚的年轻姑娘还要时髦。
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
孙母没由来的心中一慌。
比起沈穗的时髦得体,自己今天着急上火嘴上冒出来燎泡,更显得灰头土脸一些。
可她哪能输人还输阵啊。
孙母努力挺直腰背,“你来干什么?别以为能来看我的笑话,我们孙家是遇到了点麻烦,但麻烦是暂时的,连城他很快就能解决这件事。”
沈穗承认,自己过来是有点棒打落水狗的意思。
曹丹姝看不起她,孙连芳使唤她犹如牛马。
孙母又是什么好人?嘴上说的一句比一句好听,整日里给沈穗画大饼,实际上就是为了给家里找个免费甚至倒贴的保姆。
沈穗不是什么圣人胸怀。
恨。
恨不得能让孙家人流落街头,过着朝不保夕被红袖章驱赶的日子。
让姓孙的这群人也尝一尝,没有尊严抬不起头的日子什么滋味。
如今这才刚开始,怎么,就这不行了吗?
当年那个口蜜腹剑,口口声声“我心里只认你这个儿媳妇,其他的甭管是曹丹姝还是李丹姝,跟我有什么关系”的孙母呢?
不是挺能说会道的吗?
怎么就色厉内荏草包一个呢?
沈穗笑了笑,没搭理。
跟她说话那才是掉自己的身价呢,完全没必要。
被完全忽视了的孙母气得眼眶都红了,“沈穗,你装什么装?说到底,你就是我儿子不要的糟糠妻。”
沈穗正踏步往店里去,听到这话忽的停下脚步,扭头看向孙母。
“你以为我多稀罕你儿子?就他那硬起来都没人手指头粗,也算男人?”
男人最在乎面子。
比工作比学历比老婆比孩子比尺寸。
傲人的尺寸总比唇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