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说出口,小饭馆里哄堂大笑。
就连周翠华都惊了,小沈看着挺好相处一人,说话这么生猛的吗?
但,她喜欢!
爽快的人好相处啊。
总别这狗眼看人低的大小姐好!
有人觉得爽快,有人觉得好笑,还有人觉得屈辱。
曹丹姝就是那个满腔屈辱的人,“沈穗!”
“丹丹你别听她胡说,当初是她勾引的我!”孙连城连忙甩锅,“我怎么可能看得上她这种女人?是她仗着家里在乡下有势力,强迫的我。”
“哎哟喂,说的真好听,肯定是这姑娘用的强,不然你都硬不起来!”有人笑着打趣。
有女同志翻了个白眼,“真不要脸。”
有人帮忙说话,沈穗也老神在在道:“可不是嘛,当初是我给孙连城写的情书,怎么写的来着,让我想想哈。哦,想起来了。”
“亲爱的沈穗同志,请允许我这么称呼你,原谅我的冒昧,然而没什么比这个称呼更美妙的了,唯独这几个字,能说出我的心声。”
“自从第一眼看到我,你的倩影就像一颗种子,落在我的心底,我用心头血滋生出沃土和肥料,将这颗种子小心呵护。”
“种子萌发出的那天,我欣喜若狂,因为我知道爱情的种子萌芽了。或许这有些唐突,因为我并不知道你是否喜欢我,可看在皇天后土的份上,请允许我冒昧的表达这份爱意。”
“爱你的城。”
沈穗记得可真是太清楚了,哪怕前世今生隔着几十年,她都记得孙连城给她写的情书。
当然,这也是批发给曹丹姝的情书。
除了改了两个字,其他一模一样。
沈穗曾无意中看到过。
如果没记错,曹丹姝已经收到了这封情书对吧?
一模一样的内容,她真的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吗?
这样大度,那不得是巾帼宰相的
曹丹姝原本涨红的脸皮这下变成了苍白一片,完全失去了血色。
“孙连城!”女人的尖叫声几乎要掀翻房顶。
孙连城脸色煞白一片,他怎么想得到沈穗会来这一出。
难怪他觉得自己给曹丹姝写情书的时候下笔如有神,原来是……
之前竟然给沈穗写过。
他早就忘了这事,当初不就是为了利用沈穗这才给她写情书,跟她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