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9小说网

669小说网>龙与少年游全文随笔 > 第13部分(第2页)

第13部分(第2页)

我其实去过教会。美国的教会有个名头,华人教会要么叫浸信会要么叫同契会。我私下里觉得这些名字很有江湖气,比如天地会红花会、青帮洪门山口组。宣扬的也是兄弟一心,共同促进,区别只是带不带刀出去砍人而已,我去教会主要是找吃的。那时候我不太会做饭,口袋里也没几个银子,在美国吃个生鱼片一人得五十美刀,吃碗牛肉面也得六美刀,刀刀都是割在心上,越发显得教会的兄弟们好,只要去参加活动,吃饭免费。免费餐并不奢华,单页颇为丰盛,有饮料有饺子还有太阳牌锅巴,这个最吸引我,每次总是很不得把脑袋埋在锅巴碗里狂啃。最初混教会的时候以为只是吃吃喝喝,不料吃完了还要拉手唱歌。那时候华盛顿大学经济系有个美女,我心里仰慕过人家的美貌,但因为总是埋头在锅巴和饺子里,等我去拉,美女的手早就被兄弟们抹得满是油汗了,我不便和兄弟们争抢,于是只好拉些老男人。

教会唱歌歌词甚妙,开篇第一句是:“我是一只小小鸟。”

没错,就是这句。

第二句是:“飞过大山,飞过大河,见到造物主。”

是否有点震撼,如果晕倒了,起来我们继续。

有些兄弟唯物主义基础深厚而且承受力不强,很快就溃退了,有饭也不去吃了。接下来教会还会安排查经班、芝加哥Retreat等等活动,就不是以吃饭为主了,而是关起门来大家讲主的故事。我去查过一次经,《路德福音》,期间构思了一个叫《烟水如梦》的故事,讲的是江湖情仇,煽情俗辣,而且男版玛丽苏,如今回想起来在那么神圣虔诚的场合构思那么俗辣的故事,神没有把雷霆扔在我的头顶上,已经可以说明他是仁慈的了。

顺便说,我在美国时写的中篇,如今回看多半都有点俗辣。看得过去的只有《中间人》、《小船》和《死神的一千零一夜》等几篇,全都是借武侠和幻想写真人真事,可见凭空幻想还是不行。

言归正传,查经之后大家就开始发展新教友。通常心里创伤或者迷惘的兄弟姐妹比较容易受召唤,好几个人看起来光鲜亮丽,却在家庭或者感情上受过创伤,几番坦承心路历程之后便流下泪来,不久就皈依耶和华了。我看着大家分散坐在沙发上讲神的道理有些茫然不解,有教友来问我心里可有什么疑惑之事。我苦思冥想,除了高中时期觉得很可能考不上好大学做过一段时间的备选古惑仔,其余时间段里的人生都很风平浪静,至今也不是知道女人是个什么东东,所以没有为失恋伤过心。教会的兄弟们见我的心如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觉得新社会着实对我毒害太深,下次查经遂不叫我。

但是我还去吃饭,因为我深爱锅巴。

第二年新人来了,有个师妹带了老公同来。师妹富裕神的思想很有兴趣,老公却和我是同道,盘子里高高堆满锅巴。饭后大家说起一条教义说不信神的人上不得天堂,该丈夫问,那好人也上不得?同契会的主脑说,便是好人,不信我神不入我门,上不得。丈夫大怒,曰:“那雷锋也上不得么?”

场面哗然,这是国家之偶像和西域之神明的对抗,同契会的兄弟们遭遇前所未有之挑战,预感到稍不谨慎则异道毁我长城。于是查经心得最深的兄弟围坐之,辩论。

当晚没有唱歌。

我手持锅巴旁听,不经意间露出少年老贼的微笑,被一个经常跟我开玩笑的教友看在眼里,上来拍我,感叹说:“你这样子,是一定下地狱了。”

此后连吃免费饭的邮件我也收不到了。

就这样我跟神错过了。曾经有一年里我享受他赐予的食物沐浴在他的光辉里,可是我的心上打着漆黑的伞。

回国后我遇见大学同班,我们可以称他为老L。相逢契阔,不胜唏嘘。我们全班都浮槎于海,个个投效洋人,还留在中国的人堪称星星之火。

老L信了基督教,或者说要信了,正在垂死挣扎,据说入教要交十一税,而且入了之后不好回头。老L对基督教早已膜拜得五体投地,但还缺那么一点少男少女初恋瞬间触电般的震撼,所以徘徊。总之整颗心已许之,只等一道惊雷劈在头顶,把尘俗里的心劈得透亮,,此后无论是下恒河洗澡、徒步去麦加朝圣或者等身长头磕到布达拉都慨然不悔。

但信教归信教,老L对宗教的研究却稍逊于我,所以我跟他喝酒的时候给他补了一堂信仰课。我以前学过一阵子佛教,读过几本因明学的书,自己觉得摸到了一些印度哲学的皮毛,就用因明学来推导神学。我用筷子在桌子上画,从一个原点开始分析,一步一步往下走,最后告诉老L说基督教的教义和跟人类通行的逻辑之间有个断点,就是“信”和“不信”之间的鸿沟。你信,OK,天下大吉,你就是神的人可,怎么都能解释的通;你犹豫着信不信,要神先给你证明,那就完蛋了,神的存在是无法证明的。

老L在逻辑上辩不过我,无奈心已许之,很苦恼。

又一次我跟老L喝酒,都喝得不少,最后酒店打烊,两个人在24小时便利店里买了几罐啤酒,坐在深夜街头的台阶上说流年如水说生死契阔,活像两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老L又对我说起神来,老L说我想最终我一定还是会信的,你这断点啊,咫尺之水,我可一步而跃,管你逻辑不逻辑,挡不住我。这样信着信着我就死了,安静平和。

老L一向是平和的人,我想他没有说出来的话是,我就算蹬腿也比你丫蹬得从容,不必跟你一样临到垂死关头还是会在头脑里过电影一般地想着一生做而不成的项目求而不得的女人参而不悟的哲学问题,最后猛地坐起吟诗说什么“人生五十年,往事有如梦幻”。

我说你的灵魂能上天堂吗?老L说我不知道。

我回想他说信着信着就死了,安静平和,觉得挺好。

这么写着写着,就想再请老L喝一顿酒。

世界归凯撒,女孩归男孩。

酒后,某位名片上挂着董事长衔的师兄开始讲他的爱情,那天夜里大雨扫荡着北京城的街道,下雨天恰好是听故事的天。

师兄是从南方小城考到北大的,行事间带着南方人的精明,大事上也很放得开,因此在同学间很受好评。师兄说他大学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因为那时候家里穷,每月的生活费都捉襟见肘,成绩也勉勉强强,总觉得低人一等。他暗恋的女孩!身高一米七,“应该是那种白皙靓丽的型”,这是师兄的原话,因为他甚至未能保存下那个女孩的照片来,毕业纪念照又模糊不清。

除了白皙靓丽,打动他的还有这个女孩会吹长笛,师兄有一次路过未名湖看见辅修俄罗斯诗歌的那个班在湖边考试,女孩恰好辅修那门课。

那时候北大辅修课的老师经常那么自由奔放,在静园或者未名湖边考试,大家表演节目,朗诵普希金朗诵得好容易及格,唱念做打俱佳者更优秀。

女孩朗诵了普希金的《致大海》,然后演奏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