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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2页)

“还要买礼服啊?”萧弄晴头大,她最怕这种一本正经的酒会了,穿的太寒酸么会丢脸,贵一点地嘛她又舍不得。毕竟是晚礼服哎,漂亮虽然漂亮。可她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能有几次机会需要穿,到时候可就浪费了。

“难道你要穿T恤牛仔去?看清楚邀请函上面地要求,小气鬼!看在这次你是代表公司出席瑞阳酒会的份上,衣服就报销吧!记得打扮漂亮点,万一有记者采访你,也让媒体好好瞧瞧我们蓝宇公司代表的形象。”沈语心又开始翻包,然后掏出一张名片,“呐。我记得这个品牌的礼服还不错,应该比较适合你,你去试试看。”

“沈姐。你简直就像百宝箱,怎么什么名片都有啊?”萧弄晴听说公司报销礼服的钱。想想这其实也是老板给自己地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立刻假装市侩地放大了笑脸,谄媚地赔笑。“那我做美容和做发型的费用能不能顺便一起报呢?”

“你说呢!”沈语心露出牙齿,假笑着磨了两下。

“啊,当我没说,当我没说。”萧弄晴忙捡起名片,飞快地跑了出去,顺手带上了门,然后又突然伸进头来,“老板,现在我能不能借用一下小米一起去买?她的眼光向来比我好。”

“明天就是周六了。”沈语心十分“好心”地提醒道。

“不是,小米她明天要回乡下,我想今天下午就先去买好衣服。”萧弄晴弱弱地道。

沈语心受不了地给这位就爱在自己面前得寸进尺的下属再次送去一个卫生球,然后不耐烦地摆摆手:“就给你们两个小时,四点前给我滚回来。”

“哦也,就知道沈姐最好了!”萧弄晴拍了个响亮的马屁,然后在沈语心的笔扔过来之前赶紧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一般人都认为工作是种折磨,公司是个受苦受难地,可她萧弄晴很想说,要是没有蓝宇公司,她的人生将会失去大部分地快乐。为了抓紧时间,萧弄晴一出办公室就火速地扯了小米往外跑。

平时最热爱看时尚杂志什么的小米,听说沈语心要让萧弄晴代表公司参加瑞阳集团旗下第一分公司的十周年庆祝酒会,并且由公司支付礼服费用时,已经赤裸裸地红起了眼。等到再一看到沈语心给地那张名片的牌子后,简直嫉妒地快要发疯。一上出租车就扑倒了萧弄晴,拼命地掐她地脖子,一定要她请客补偿,以弥补她保守重创地心灵,其如痴如电的疯狂状差点惹地出租车司机报警。

于是萧弄晴在花了一个小时才选定了一套红色的礼服后,剩下的时间就请小米去冰激凌店挖大碗的冰激凌供她发泄。

小米泄愤似狂吃了好几口,突然呀的一声,猛然无比恐怖地瞪着萧弄晴。

一身热汗还没平息的萧弄晴,差点又被她吓出了一身冷汗:“怎么了?”

“你忘记买文胸了!”小米用勺子直指萧弄晴的胸膛,大声地宣布道,引得店内的几对情侣和服务生们都不约而同地望了过来。

汗,要报复她也不是这样子的吧?萧弄晴顿时黑线地缩了缩头,小声道:“不用买了,我家里有好多。”

“一看你就知道是个土包子,难道你不知道穿晚礼服是必须配备专门的晚礼服文胸的吗?”小米鄙视她,又挖了一大块冰激凌塞进口中,然后满足地呼了口气。

萧弄晴愣住,说实在话,她还真不知道。

“还不快去买!”小米反过来被她打败,其翻白眼的动作和沈语心如出一辙,可见有其上司必有其下属。

“哦!”见小米丝毫没有站起来的意思,萧弄晴只好把礼服交给她,自己则红着脸在众人的注视中尴尬地冲出了店门。死小米,有必要这么大声地说出来吗?

索性商场就在冰激凌店的斜对面,要返回也方便。

萧弄晴站在人行道前,趁着等绿灯的时候拍了拍脸,忽觉得好像有人在盯着自己,下意识地侧头望去。

只见就在距离她不到一百米的一根灯柱下,正一个身穿深色衬衫的男人,虽然他带着一副黑色墨镜,可墨镜后的目光,却仿佛拥有实质性般、毫无障碍地射向自己,仿佛像是一头饥饿的狮子紧紧地锁定了目标猎物。

更可怕的是,那个男人正迈开大步向这边走了过来。

萧弄晴顿时一个激灵,被刻意掩埋的记忆立刻复苏,并提出强烈的警告。

那笔直挺拔的身躯,那如寒星般冰冷的目光,那坚定而又冷酷的执着,她只在一个人的身上同时感受到过。

网友上传章节 第六十九章 夺命奔跑(上)

更新时间:2008…9…30 10:14:36 本章字数:2498

是他!是那个杀手伏幻城!

极度的惊骇之下,萧弄晴的身体顿时本能地作出了反应,拔腿就往马路对面飞奔而去,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到人多的地方去再想办法逃命。

只因眼下的情况对自己十分的不利,现在还是下午阳光十分猛烈的时候,路上的行人并不是很多,她的身影一览无遗,如果还是和伏幻城在马路的同一个方向,这样直线的距离,相信过不了几分钟,恐怕她没跑几步就会像小鸡一样被老鹰捉了起来。

幸运的是,上天还是有些眷顾她的,绿灯正好也在此刻转亮,车辆停步,否则就凭她这不要命的一冲,就算没被当场撞死,估计也会被撞飞半条小命了。

然而,将会持续几十秒的绿灯所能给与方便的对象并不只是她一个。转眼间,伏幻城已仿佛会缩地成寸般眨眼间往前冲了十几米,以极快的速度接近路口,再一眨眼就能跟着冲过人行道。

无比恐惧中的萧弄晴根本就不敢回头看,她也没有回头的时间,她除了在第一时间狂奔向百货商场门口,尽力地冲到那正在门口搞大型促销活动的某商品展销台,以求借由前面聚集的热闹人群作为掩护外,别无他法。

伏幻城是杀手,而且是毫不留情的冷面杀手,要是被他抓住,她的小命会如同蚂蚁一般脆弱,只要轻轻一捏……想起在山上时,伏幻城那凌厉的杀气,萧弄晴忍不住颤抖一下。

伏幻城没有把萧弄晴当蚂蚁看。

事实上,一般情况下更喜欢穿裤装的萧弄晴。今天看起来更像只乍一看见天敌就立刻本能地落荒而逃的亡命兔子。阳光下,那一头利落的短发让她奔跑地身影看起来更为果断和敏捷,其速度和当初在山上根本跑不动、只好坐地等死的懦弱模样简直天差地别。让伏幻城也情不自禁地扬了下眉毛。

士别三日,还真当刮目相看。只可惜。她就是跑的再快,今日也逃脱不了他地手心。一只在天空翱翔许久只为找到这只猎物的老鹰地骄傲,也不可能容许这只小白兔逃脱。

想到只要抓住了萧弄晴就能找到祁七里,伏幻城顾不得街上人们对他闪电般的速度的目瞪口呆,灵活地避开前头的行人再次提快了速度。墨镜下的寒眸,紧紧地盯住了萧弄晴,看着两人地距离一步步地缩小,志在必得!

萧弄晴拼尽了全力在奔跑,绝望的恐惧灌满了胸膛,膨胀着要挤去她最后的空气。仿佛追逐在她身后的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致命的武器,犹如从急弦上射出的破空的羽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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