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政权的最高统治者称“祖”(,即“祖摩”,意译为“君”),其辅佐者有“摩”(,意译为“臣”)、“布”(,即“布摩”,意译为“师”,指祭师、经师),彝书中往往三者并称,学界对此已颇多阐述,在此要补充的是,在黔西北民间口耳相传的许多“曲谷”(即情歌)中尚保留着对君、臣、布政权的记忆,如〈谷邳赖〉称:情郎和情妹,进入了歌场。
君长居左,臣子居右,布摩居上位,男女情人居四周,反复排列位置,把爱根建立,把情根建立,男女情人居一处,有位置可寻,有秩序可依。
像是有学者在威宁调查时,据世袭布摩李幺宁所说,鹤(勾)、鹃、鹰分别象征君、臣、布,这可从文献中得到印证。
《彝族源流》云:“君声象鹤声,臣声像杜鹃,布摩鹰的声。”《支嘎阿鲁王》亦载:
君象鹤一样高洁,臣象杜鹃般能言,布摩好比,凌空展翅的鹰。
君、臣、布三者有一定的分工,据《苏巨黎咪》:
贤君发号令……贤臣作决断……贤布摩祭祖。
君长掌权,与臣问计,高明的布摩祭祖。
布摩祭祖,必须熟习谱系,所以“布摩的重要使命,理顺宗谱为上”。
每个君长国都有若干布摩,或许只有知识渊博、“法力”深厚者才有为君效劳的机会,但各级官员甚至平民同样需要祭祖和理谱,所以其他布摩同样受到尊重与欢迎。彝书称:
宗谱有秩序,布摩先问主人才行。若布摩先问,布摩祭祖,有章有法,功是布摩的。
或许彝书所载的君、臣、布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理念,在政权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对此并不完全遵循,例如除祭祖、叙谱外,布摩还广泛行使着各种权力。
黔西北彝族的政权与族权往往交织在一起,君、臣、布之间通常具有亲缘关系。
如彝书对乌撒部远祖有如下记载:
默氏那咪录,诺陇邓,诺克博,诺濮迂之母。
君为诺陇邓,臣为诺克博,请莫布洛谷,在洛补夺朵,祭三代亡灵。
耐叟苦之女,叫叟苦咪嘎,嫁在德迤惹舍,是姆氏三子,即姆阿余,姆维遮,姆阿足之母。
姆阿余为君,管古苦地方;姆默(默疑为维之误)遮为臣,名扬纪古地,姆阿足布摩,管文化礼仪。
又如世袭布摩亥索家,是从水西开基君长勿阿纳的上一代分出的。
臣与布可分为若干等级,形成了“九扯九纵”之制。在汉文史籍中,《明神宗实录》较早提及该制度的名称,康熙初年亲履水西的官员彭而述则谈到了该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
后来的许多地方志根据彝书,对此进行了更详细的梳理,“九扯九纵”即根据事权的不同,将辅佐君长的臣与布分为九个品秩,总理行政的长官曰“更苴”,品级最高,史称:
年高最贵者谓之庚尊(即更苴),……庚尊授木杖,鸠刻其上,往往宣慰有军国大事,则庚尊以鸠杖往决之,但首示可否而已,木皆用番书,多不可晓。
“穆魁”、“濯魁”辅佐“更苴”,参与军机大事,品级次之;“诚慕”“掌宗祠之祭祀,修世系之谱牒”,“白慕”“掌丧葬之斋醮。”
两者并为第三等级;“慕史”司文书,“掌历代之阀阅,宣歌颂之乐章”,同“执事左右”的“诺唯”、“禡葩”一起构成了第四品级;“骂初”、“骂写”是兵帅,管军事,“弄余”掌礼仪、办外交,“崇闲”督农事、管生产,共为第五级;“濯苴”、“拜书”管接待,“拜项”管门禁,“扯墨”管祭祀牲口,品级更次;“项目”管器物,同管礼物的“弄都”、管环卫的“初贤“,作为队长的“黑乍”列为一等;其余服杂役者又列为一等。
以上共八个品级,“少一而不足九者,盖录彝书者脱漏。”
君长们亦会任命统治区域内的其他族类的首领为官,“苗、獠寨大丁强,亦为祃写(骂写)、祃初(骂初),自统其兵”。
上文简要叙述了君、臣、布三者共秉国政的制度,下文将进一步论述乌撒、水西的行政体制。
黔西北的基本行政单位称为“则溪”(又译作“宅溪”、“宅吉”等),在此以水西为例,《彝族源流》云:
慕俄勾,妥阿哲部,将十三则溪,设自家地盘。
第一是嘎娄,第二是安嘎,第三是陇垮,第四是斗堵,第五是朵勒,第六是于底,第七是洛莫,第八是热卧,第九是以著,第十是化角,雄所第十一,慕柯第十二,火著第十三。
妥阿哲部,则溪的顺序,这样排列的。
彝书《水西制度》所载与此相同,十三个则溪遍布水东、水西,直达贵阳城北三里处。
每个则溪都会设一个大仓库,用以保管征收来的钱粮,在彝语中则()即仓库之意。
所以可以说每个则溪都有一个小市场,因为溪意为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