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清朝的话,武举才算是真正的发扬光大,因为清代武举同文举一样,许多方面沿袭明朝的制度规定。
像是清代武举在进行乡试之前,要进行资格考试和武学进学考试,即所谓的武童生考试。
童生试报考条件是极为严格的,需要由本县担任武举、武弁、武生的教习官将所教习的武童开明具结,并将同姓之人汇聚一起,如有作弊行为,要责罚教习官。
同时,对在职人员的子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
清代武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子、卯、午、酉为正科,庆典之年举行的为恩科,直隶和奉天的举办地在顺天府,其余各省在本省布政司。
与明代武举相同,考试安排在文举乡试后的十月,分三场进行:第一场马箭;第二场步箭;第三场策论。
清朝初年,试策二篇,论一篇。
由于应武的人大多不善于文章,因此,嘉庆十二年停考策论,用默写武经》代替,不会写或乱涂写的都被视作不合格。
康熙时规定武乡试录取名额为文乡试的一半,并兼顾八旗科考之人的录取。
武乡试发榜后,考官和新科武举要参加“鹰扬宴”,以表示新科武举如雄鹰飞扬。
乡试后的第二年九月,各省武举人在京城举办武会试。
咸丰九年,曾一度改为八月。
武会试以兵部侍郎为知贡举官,以御史四人为监视,兵部满、汉司官各一人为提调。
考试场次、科目与武乡试相同,均为三场。
武会试之后,十日内举行武殿试,具体日期由兵部拟定之后奏请皇帝批准。
嘉庆以后,确定武举甲第名次以马、步箭、石、刀、弓的水平高低为依据,一甲以及二、三甲前十名有皇帝钦定。
所以,综上所述,简单一点来说的话,清代武举考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等级进行。
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
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
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
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
一甲是前三名,头名是武状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
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堤及第”资格。
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
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
需要说明,清朝武举的殿试规格很高,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
考试揭晓后,在太和殿唱名,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
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
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众进士银两等,相比宋明两朝,算是很风光了。
不过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
状元自然是出尽了风头,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
顺治三年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
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
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