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从“潮汐”第三天开始,进入沉水市的影鬼,开始展现出与之前截然不同的战斗力。
而到了当天中午时,在市区里游荡的影鬼中,逐渐涌现出一群另类的“变异种”。
它们的体型与之前那些没什么不同,身高超过两米,四肢又细又长不合比例,浑身上下黑得非常均匀。唯一不同的地方,大概就是在它们头部中下方的位置,有一条将近三十厘米长的巨大裂口。
那裂口两端上挑,仿佛一张正在狂笑的大嘴,裂缝开合间,能看见里面长满了尖锐的锥型利齿。方自明初次与这种影鬼对上时,亲眼见到它们咧开大嘴,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咬掉了半个车屁股。
乍一见到如此场面,方自明险些震惊得大叫一声:妈呀,这不是超级英雄毒液吗?!
嗯。
虽然长得有点儿像,但它们真的不是毒液。
言归正传。
除了长得像超级英雄,这群满嘴尖牙的影鬼还懂得团队协作。
它们设计陷阱,利用诱饵勾引方自明,企图将他引入包围圈来一个瓮中捉鳖;它们知道混在普通影鬼中隐藏自己,知道观察对手的战斗力,专门针对他的弱点下手;还知道要保存己方实力,打不过时毫不恋战,一触即退。
当意识到这些影鬼的变化,方自明立刻撤手,他瞬间启动闪现技能跳出战局,同时后背上惊出了一层冷汗。
与同伴确认过情报,方自明当下便道:“这样不行。再打下去,我们就要被那群变异种逐个击破了。”
唐煜啧了一声:“过来我这里集合吧,你行动起来比我方便。”
作为领域之力的拥有者,方自明一旦锁定了位置,就能通过瞬移和连续闪现快速到达目的地,确实比唐煜要来得方便许多。没费多少功夫,方自明开着上帝视角确定了唐煜的方位,他从窗边移开,后退一步藏进了墙角的黑暗之中。
片刻后,方自明从另一处阴影中迈步而出,只此两步,他已经跨越了大半座城市,轻巧地落在了唐煜所在的房间中。
瞬息之间,缩地千里。大抵就是这个样子了。
唐煜这时候正藏身在沉水市区唯一的一家五星级宾馆里。
不仅如此,他还选了个总统套房,见到方自明从阴影中走出来,这家伙四仰八叉的躺在360度全景卧室里,一副屋主人的模样冲他招招手:“来来,快过来体验一下被影鬼从四面八方包围的感觉。”
方自明:“?”
青年环顾四周,发现唐煜躺着的那张床就放在全景卧室正中央。房间的四个面都是圆弧形观景落地窗,不过“潮汐”时期当然也没什么风景可以看,方自明转向哪个方位,窗户后面密密麻麻的影鬼便集体亢奋起来,手舞足蹈地疯狂敲打着玻璃。
唐煜抚掌感叹道:“啊,这简直是世纪巨星的待遇。”
方自明:“……”
青年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嫌弃:“为什么只是几个小时没见,你看起来却比早上出门的时候更加骚气了?”
唐煜不满道:“什么叫骚气,我这明明是行走的荷尔蒙。你数数外面那群家伙,有没有一万个?老子可是名副其实的万人斩哦。”
“是斩了一万个吧。”方自明对着他比了一根中指:“你怎么不给屋里再搭个舞台呢?看把你能的。”
唐煜虽然躺着没动,但方自明却无比清楚地知道,窗外此时必然正有数百把尖刀,就在二人说话间,这些刀影想必仍在不断收割着酒店周围那些影鬼们的头颅。
他深知这家伙懒散成性,如今有了超能力,打架的时候也不亲身上阵了,能用刀的时候必然不会再用拳头。不过也是这个原因,唐煜的超能力进步神速,现在差不多已经可以一次性召唤出两百多把凶器了。
方自明头一次遇见这种“因为懒,所以强”的人物,不得不说,他还是挺佩服唐煜的。
正想着,便听那人对着他道:“以你现在的能力,应该已经能搜索到伪装成镜子的那枚虫洞,究竟藏在什么地方了吧?”
“可以。”方自明回过神来:“你想截断灰道?已经进入镜中界的影鬼,如果不通过灰道返回,就只能永远呆在这里,直到它们死亡。你确定我们杀得完这么多?”
两人一同扭头,看了看窗外挤得密不透风的影鬼。
终于得到屋里“猎物”的关注,影鬼们激动得仿佛见到了爱豆的狂热粉丝,更加疯狂地敲起了玻璃。
【嗷呼!嗷呼嗷呼——!】
【噢噢噢噢噢噢——】
唐煜举起手摇了摇,也摆出一副领导接见平民的慈祥面孔,对着右侧窗户外的影鬼SAY了声:“嗨~”
方自明踹了他一脚:“你要不要再出去和它们挨个儿握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