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杨行召半天不说话,白冰又是一脚。
紧接着第二脚,第三脚……
一连踢了七八脚,杨行召像是一滩烂泥一样烂在了地上,这才艰难地伸出一只手,做着投降的动作。
“我说……我……全都说了!”杨行召缓了半天,这才吞吞吐吐的说道。
“早知道这样,何苦挨那么多下呢,害得我踢了那么多脚,到现在还脚疼呢!”白冰有些得便宜卖乖地说道。
杨行召缓了一口气,从地上慢慢爬起来,然后拉过旁边的一把椅子,一屁股坐在了上面,这才喘了几口粗气。
感觉好受些了,这才看向白冰,声音虚弱地说道:“我知道,我今天要是不说出来,你肯定把我给活活打死,与其那样,我还不如先说出来保一条小命呢!我杨行召向来都是惜命的人,从来不会跟自己的性命过不去。”
说完,杨行召这才看向白冰,讲起他自己的身世,以及他是怎么认识马桂珍,后来又是怎么认识杨二的。
白冰在答应6天明的请求之后,让红毛的人调查了杨行召,还有那个跟杨行召接触的陌生人,后来知道那个人叫杨二,因为熟悉他的人都喊他杨二,反倒让大家都忘记他的大名了!
红毛的人先调查清楚了杨二,原来杨二只是一个泼皮无赖,时常跟人打架斗殴,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式工作,整天就只知道混吃等死。后来调查出了杨行召,这个家伙跟杨二差不多,可他比杨二手段高明一些。
杨行召上过高中,大学考上了却没有去念,仗着自己有几分小聪明,长得比较帅气,在外面骗吃骗喝。
这么多年过去了,杨行召骗过不少人,大都是女孩子,他的花言巧语,基本上没有几个女孩抵挡着住。再加上他长得比较年轻,虽然也年纪一大把了,只要仔细打扮一下,看着也就二三十岁的样子。
最重要的是,杨行召的智商跟情商特别高,除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之外,凡是跟他接触的人,他都能够很快就知道那个人的喜爱跟基本的生活习惯。然后顺着那个人感兴趣的话题聊下去,只要聊上几个小时,一般人都会对杨行召刮目相看。
虽然有一身的本事,杨行召却从来没有打算好好找份工作,从不上学开始,他就一直好吃懒做,先是跟一帮混子在街面上混,后来跑到其他的城市,在各种娱乐场所混,特别是在酒吧或者ktv等地方,只要有杨行召混过的娱乐场所,他凭借着自己的三言两语,基本上都混的风生水起。
甚至更过份的是,大多时候,被杨行召蒙骗过的酒吧女子,都会倒贴钱养着他。这让杨行召的一些同事羡慕不已,那些漂亮小妞不但把身体给了杨行召,还愿意花钱养对方,让人羡慕的同时,别人也不得不佩服杨行召的能耐。
杨行召自然不甘心每天在娱乐场所混日子,他在那里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等待猎物。
而杨行召心目中的猎物,无疑是那些有钱的富婆,不管对方是单身还是结婚了。只要有人愿意出钱养他,他都愿意跟对方,哪怕对方是一头母猪呢!
就这样,杨行召中间被两三个富婆包养过,那些富婆也给过他不少的包养费。只不过那些富婆都很丑,而且还有家室,就连杨行召自己也知道,他现在只是别人手中的玩意,人家玩腻了也就随意丢弃了。
后来,杨行召来到了柳市,并且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单身富婆马桂珍。
虽然马桂珍年纪很大了,外貌也算不上什么美女,可她年轻的时候也算长得挺标致的一个人,再加上这些年有钱了,保养得还不错,也算的上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杨行召在见到马桂珍的第一眼,就心动了。这不是动了真情,而是找到了他心目中期待已久的猎物。
马桂珍有钱,还是单身,外貌比以前的那些肥猪富婆要强很多。
关键的问题是,杨行召这次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充当马桂珍的男朋友。而不像以前那样,做点什么事情都是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
如果跟马桂珍的感情处理好了,以后跟她结婚生子,那她的那些财产岂不是落入到自己的手里了!这是杨行召最完美的幻想。
在杨行召跟马桂珍认识之后,两人的感情也快升温。但马桂珍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并没有把杨行召介绍给她周围的人,所以,马桂珍的朋友们基本上都不认识杨行召。
直到两个人宣布要结婚了,马桂珍才打算在结婚那天,将杨行召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可还没有等到那一天呢,她就死于非命了!